DB11T-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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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编制组二。二三年八月项目名称: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项目统一编号:20231142承担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项目背景21.1 任务来源21.2 起草单位2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22.1 政策和法规要求22.2 必要性和意义33主要工作过程44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44.1 编制原则44.2 编制依据54.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65主要技术条款的说明65.1 文件内容框架65.2 适用范围75.3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75.3.1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频次与时间75.3.2 水
2、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85.4 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85.4.1 北京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95.4.2 河流一级指标选取与权重设置说明105.4.3 河流二级指标选取与权重设置说明105.4.4 湖库一级指标选取与权重设置说明165.4.5 湖库二级指标选取与权重设置说明165.5 北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划分185.6 北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试评价与分析186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197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198作为推荐性标准或者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199实施标准的措施(政策措施/宣贯培训/试点示范/监督检查/配套资金等)20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0河湖水生
3、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京市监发(2023)4号)将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本标准”)列入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号:20231142,项目类别为一类,标准性质为推荐性。1.2 起草单位本标准行业主管部门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2.1 政策和法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
4、城市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水体(2023)14号),要求“制定三水统筹的水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统筹建立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地表水监测要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的系统转变,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京发12022)5号)提出“研究建立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提出“建立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
5、价体系,开展流域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价,推进底栖生物等生态标识物在水生态补偿、监管等领域的应用”。2.2 必要性和意义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三水统筹”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强调“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尹力书记在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打好碧水攻坚战,促进人水和谐”。为落实和深化“三水统筹”,指标需要进一步推进三者的统一和综合评价,说清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总体状况,指导
6、相关区域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转型的现实需求。近十年来,北京市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建立了以水质理化指标为核心的考核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了地表水水质的改善。随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系统性保护需求凸显,工作方向由“污染防治”向“水生态环境保护”转变,仅以单一理化指标进行评价,难以全面系统反映污染排放、水生态环境变化状况等长期性、综合性影响。需要在现有理化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水生生物、生境综合监测,系统说清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提供支撑。高标准监测服务高水平保护的技术需求。近年来,生态环境
7、部发布了一系列生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鼓励“因河制宜”“因湖制宜”,建立适合本地流域特点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法。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HJI295-202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HJ1296-2023)两项标准,为各地开展流域水生生物监测提供技术指导。2022年,北京市发布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BU1877-2021),建立了符合特大城市生态特点的评价办法,为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提供了宏观指导。因此,在现有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适用于北京市流域区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体系是非常必要
8、的,将有利于加强水污染精细化防控和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工作,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从“污染防治”向“水生态系统保护”转变,积极建设“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北京。3主要工作过程标准编制组主要开展了以下调查和研究工作:2019年起,持续开展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本底调查。2020年1月一2021年5月,标准编制组完成了全市流域水生态状况本底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北京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状况及特征分布,建立科学可行的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监测的程序和方法,同时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专家咨询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编制的技术路线。2021年6月2022年11月,根据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本
9、底调查基础数据,开展指标筛选、压力梯度分析、权重确定,构建北京本地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并探索更为智能的监测方法以及科学合理的质保质控方法,形成北京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草案),申报立项。2023年1月2023年5月,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就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草案)的一些核心技术问题进行专家质询和讨论。2023年5月-2023年7月,结合专家会意见对指南进行了修改,编制组召开内部讨论会,完善了本指南编制的思路和内容,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4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4.1 编制原则本标准按照GBTl.l2020标
10、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历史延续和操作可行原则。科学合理原则。遵循水生生物生存规律,建立涵盖水生生物、水环境、物理生境等各类要素的监测评价方法,确保监测评价结果客观反映水生态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调研国内外文献及标准,根据北京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水资源环境禀赋,确定监测方法、评价指标和权重。历史延续原则。加强与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衔接,确保监测数据历史延续性,满足水生态环境质量时空变化趋势分析。操作可行原则。注重难易兼并,既可以为基础薄弱的人员提供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技术指导,也可以支撑开展
11、完整性评价和长期跟踪监测。4.2 编制依据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794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52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710.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1215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滤膜显微镜计数法HJ1216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0.1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1295-202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6-202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733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SL/T9102.3
12、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SC/T9402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DB11/T1877-2021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B11/T2023-2022鱼类贝类环境DNA识别技术规范DB11/T1722-2020水生态健康评价技术规范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21)0233号)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21)0233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4.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北京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旨在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水环境保
13、护的目标是维护水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北京市政府应当建立环境质量标准,加大水环境监测、监管力度。本标准按照该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目的制定。国家及北京市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落实“三水统筹”,生态环境部先后制定了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行业标准,并鼓励建立适合各地区流域特点的监测与评价方法。本标准参照HJ1295-2023和HJ1296-2023的要求,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流域区域特征,立足客观评价人为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本地化筛选国家设置的水生生物指标基础上,增加了水质理化、生境和水资源的要素,综合监测和评价北京市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相互衔接
14、,没有冲突。5主要技术条款的说明5.1 文件内容框架本标准的主要条款包括:第3章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水生态环境质量等术语的中、英文名称和定义。第4章监测要素,给出了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频次与时间、监测项目等。第5章监测方法,给出了水质理化、水生生物、生境调杳和水资源调查等项目的监测方法。第6章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给出了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中必要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第7章节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给出了北京市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以及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评价体系中各二级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第8章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给出了北京市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标
15、体系,以及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评价体系中各二级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及计算参数含义,给出了北京市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中所有二级指标和计算参数的具体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生境人工评价数据表,给出了河流、湖(库)人工生境调查的内容及打分标准。参考文献,给出了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所参考的相关标准、文件。5.2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中的监测要素、监测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及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5.3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6、5.3.1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频次与时间5.3.1.1 监测频次水质理化指标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生物指标至少每年监测两次。其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简称底栖动物)生命周期长,属于中长期影响指标,建议按季度开展监测。生境指标原则上每年调查一次;岸带植被随季节变化显著的建议每次监测生物指标时同步开展调查;当发现生境受到人为干扰或特殊自然环境变化影响时要及时跟踪调查。5.3.1.2 监测时间根据北京市气候条件,水生生物一般分别在春季(4-5月)、秋季(9-10月)进行监测;若监测时间无法满足实际采样需求,如丰水期水量过大或枯水期断流难以采样,可根据河流水文气候条件进行调整。生境一般选在秋季(9-10
17、月)进行监测。5.3.2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河流水质理化监测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湖库在此基础上增加富营养化指标叶绿素a、总氮、透明度。河流需要监测各点位大型底栖动物种类、密度,鱼类的种类、密度;湖库监测浮游生物的种类、密度。生境监测指标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21)0223号)、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21)0223号)中的生境指标设置。表2-11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调查监测项目项目河流湖(库)水质理化PH值、溶解氯、化学需氧量、高锌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
18、、硒、神、汞、镉、六价铝、铅、M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镭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辆化物、硒、神、汞、镉、六价珞、铅、M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叶绿素a、透明度水生生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物种数、密度)、鱼类(物种数)、着生藻类(物种数、密度)浮游植物(物种数、密度)、浮游动物(物种数、密度)生境底质、栖境复杂性、水深-流速结合特性、自然岸线长度、河岸带植被覆盖面积、人类活动影响状况底质、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湖库库岸坡度、自然岸线长度、湖库岸带植被覆盖面积、人类活动影响状况水资源有水河长、流
19、量蓄水量注:湖泊不监测水资源指标。5.4 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5.4.1 北京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本标准通过计算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反映北京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有利于指导北京市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精细化管理。本标准是基于“三水统筹”的水生态监测与评价,建立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生生物、水质理化、生境和水资源四个方面指标为支撑的指标体系。水生生物(如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等)直接生活于水中,是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关键要素,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演变的“哨兵”。同时,水生生物更易于被大众所感知,水中是否有鱼、虾、螺、蚌,是否暴发
20、藻类水华、赤潮等可以作为判别水生态状况的感性依据,利于实现“国标”和“民标”的协调统一。大型底栖动物、鱼类通常可以作为河流等动水生态系统的指示性水生生物,该类群能够整合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所有人类活动的综合影响,因此在河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中被普遍使用;湖库属于静水生态系统,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通常是静水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初级生产者和初级消费者,因此其对于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指示,并对水环境变化的反应十分敏感,特别是水华,常用于湖库等静水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指示。水质理化指标衔接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在考虑理化因子的基础上,增加水质稳定性评价,同时湖库增加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生境则考虑
21、与水生生物栖息繁衍息息相关的指标,既考虑小尺度微生境的因素,也考虑河湖岸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为活动的影响。水资源方面,考虑保障河流生态自净功能,选取有水河长比例及流量过程维持时间作为评价指标;湖库则考虑库容比,具体评价体系分别见表51、5-2o表51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目标层(八)WEQI一级指标(B)二级指标(C)数据来源名称卬权重名称权.重W水生生物指数0.4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0.5环境监测底栖动物生物指数h土著鱼类指数0.5环境监测水质指数().3水质类别指数0.5环境监测水质稳定性指数0.5环境监测生境指数0.2生境指数1.0外业调查遥感监测水资源指数().1有水河长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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