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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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采购文件采购项目: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三次)一、询价采购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询价采购需求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参加台州市台州市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8日9时整(北京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QCG-2023-XJOO6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总预算实施时间一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询价采购需求24套59.04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完成供货、安
2、装、调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cH)、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4、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至2023年9月8日9时整2、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在线报名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1)免费注册:投标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
3、cg.czt.zj.gov账号注册)帐号注册。(2)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K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9时OO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本项目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要求见前附表。
4、3、开标时间:2023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5、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6、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保证金无5履约保证金如需合同履约保证金
7、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实施期满后30天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l%o6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7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智慧黑板,所属行业:工业3.根据财库(2020)46号、浙财采监(2023)8号的相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在评审时
8、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根据财库20171
9、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8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
10、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
11、第四章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9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咨询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联系方式:。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
12、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0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开评标过程中评委询标失败、电子签章失败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电子投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1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2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开标当天9:00-9:30投标人应当按规定及时解密,若因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解密的,应及时联系咨询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协助其完成解密。仍无法完成解密的,应按规定及时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投标。13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使用、递交有关规定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或者投标人
14、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当天9时30分3、投递邮箱: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ururur.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信用浙江()等。2、截止时点:评审结束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查询并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15、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7主要性能参数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至少满足两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8投标样品无19演示无一、总则(一)实施依据及适用范围1、实施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2、本采购文件
16、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I、“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中标单位”:是指经询价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成交单位,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
17、与维护服务等。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残疾人福利
18、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三)投标委托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等同未提供)。(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2、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大企业向小微企业、中
19、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六)特殊投标人投标规定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
20、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而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上述所指“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
21、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2、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投标人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八)其它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投标人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负责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的参照标准
23、均以投标产品厂商的产品证明资料为准。投标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技术参数要求中相对应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采购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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