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500吨装饰建筑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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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500吨装饰建筑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212-370702-04-05-427884建设单位联系人崔超联系方式13296420490建设地点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地理坐标1185851.295”东,3642,13.539”北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
2、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12-370702-04-05-427884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8环保投资占比(%)3.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审查机关:潍城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关于同意设立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0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潍城区
3、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城环审字【2020】005)O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拟建项目与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规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园区总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范围东起大于河、西至昌乐界,南起宝通街、北接潍城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规划属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创新科技产业园范围内。符合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全区产业园区发展部署,提升国区发展水平,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将乐埠山创新科技产
4、业园打造成以泊车制造、农机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主导的高端智能产业集聚区。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2641涂料制造,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详见附件。符合(2)、本项目与产业园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产业园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是否符合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入区企业应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和允许类产业。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类。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符合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优先引进主导产业中非涉水、少涉水行业。1、本项目属于
5、涂料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3、所属行业无发展规划。4、本项目属于涂料制造,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规划选址1、选址符合潍坊市环境功能区划。2、选址符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市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潍城区乐埠山创新科技产业园内,根据园区土地规划图,项目所占土地属于规划允许建设地区。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
6、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本项目工艺、技术属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产业园内实行集中供热。本项目属于涂料制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相关控制措施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沉淀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理。(3)、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3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具体内容符合性分析行业行业类别行业小类准入负面清单C25石油煤炭及其他染料加工全部本项目为涂料制造,不属于上
7、述行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除外C27医药制造业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橡胶制品业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全部工艺及产品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手品;肾、环境政策的工艺和产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2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本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资源利用1高水耗项目;高能耗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局能耗项目。1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
8、态环境风险的本项目生活污水委托清运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2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项目本项目不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污染控制3废水量大,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区域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理。4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且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VOCs,不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5固废、危废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与项目营业额比例不合理的、具有环境管控风险的本项目固废、危废产生量较少且合理处置。6具有重大环境风险、且无法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的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7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总量指标排放量
9、大,且无法通过区域总量平衡解决的项目。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1园区在运营期间废气排放时SO、NO,、颗粒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相关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相关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有行业标准更严格的限值优先执行行业标准,同时符合山东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中的相关限值。项目颗粒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10、放标准(DB37/2376-2019)中相关限值2园区需完善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有行业废水标准的企业优先执行行业标准。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沉淀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理。3工业产业区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项目厂区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1、(GB12523-20U)中相关限值4园区内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自2023年7月I日起实施。园区内道路、生产场所等须进行地面硬化,落实生产区、污水排污管线等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项目生产场所等须进行地面硬化,严格落实生产区、污水排污管线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
12、地下水造成影响。造成影响。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潍城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潍城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13、,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厂界东侧均为山东鑫赢科技消防有限公司,南侧为大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山东天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北侧为潍坊华博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北乐埠村(W,196m)o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厂区周围交通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适宜项目建设。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要求,潍坊
14、市发布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根据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源环委办发(2021)20号),该控制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4与(潍政字【2021】15号)符合性分析(一)“三线生态保护
15、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47.36kr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6%,包含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胶南丘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胶潍平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潍坊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78.66km2,包含白浪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寿光-滨海重要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与本项目距离
16、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昌乐首阳山水源涵养生符合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莱州湾单环刺蟠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胶莱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昌邑滨海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416.8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76%,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将与正式批狂的数据衔接,并相应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划定方案。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7-B1-21,位于上庄村以北,G309国道以南,G224国道以东,长江西街以南。该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本项目西南方向,最近距离约为3.02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要求。“生态
17、红线图”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g/m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In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03)外均能满足环
18、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通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治理工业企业扬尘,加强燃煤治理等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项目纳污河流为大珏河,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6日公布的潍坊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22年1-10月)数据,坪河寒双路桥监测控制断面的现状监测结果水质为IV类。由此可见,该区域的水质较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符合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
19、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煤
20、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新能源比重不断提高,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左右。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用水量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线路供给,依托当地电网;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要求。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
21、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15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55”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项目为涂料制造,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工业园潍昌路与拥军路东南方向,该控制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70220006,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
22、因此项目的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符合(三)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空间1.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布局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不位于水符合约束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置换。区域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3 .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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