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分装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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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潍坊众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分装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众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潍坊众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分装1万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307-370702-89-05-756256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国亮联系方式33*03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地理坐标(118度57分10.305秒,36度43分29.9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62其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2、业26: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370702-89-05-756256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潍城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
3、文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于河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0】5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于河产业园规划面积的批复(潍城政复202239号)环响情划影价况规境评规划环评名称: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于河街道办事处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于河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0】5号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于河产业园规划面积的批兔(潍城政复202239号),潍
4、城区于河产业园,共分为三个板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东至西外环以东的小于河,南至玉清西街,西至陈平家村,北至民主街,包含于河街道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564.82公顷;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东至东毕家村,西至白杨河,南至南十路,北至禹王北街,包含原杏埠镇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179.14公顷;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北至G20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日高速公路以西的南曹村,东至创新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面积929.08公顷,木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在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规划范围内
5、。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区规划的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及产业定位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表Llo表Ll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类别源城区于河产业园区区域环评审查意见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位置与规划范围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6.7304平方公里,于河产业园分为三个板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东至西外环以东的小于河,南至玉清西街,西至陈平家村,北至民主街,包含于河街道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5.6482平方公里;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东至东毕家村,西至白杨河,南至南十路,北至禹王北街,包含原杏埠镇
6、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1.7914平方公里: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北至G20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日高速公路以西的南曹村,东至创新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面积9.2908平方公里。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位于于河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定位产业园规划形成四大主导产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区域物流。产业园包含三个板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为主导: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导;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区
7、域物流为主导,各板块同时兼有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等生活服务功能。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2其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属于专项化学用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基础配()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园区规划用水与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按照符合套潍坊中心城区组成一个供水体系,实行多点供水。中心城区水源主要包括峡山水库水、白浪河水库水、引黄青客水和非常规水。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不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二)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规划按照“雨污分流、清
8、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园区内各生产企业外排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各行业间接排放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加快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并适时扩建和升级改造,确保园区生产及生活污水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符合(三)集中供热与燃气。园区规划两个主要热源:高速公路以北热源为五岳热力热源厂,高速公路以南热源为西部热源厂。产业园气源为望留街道境内的西气东输天然气门站。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
9、锅炉。对集中供热温度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企业,要利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2其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属于专项化学用品制造项目,无需进行加热。符合(四)固体废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6-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拟建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10、;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由求。(2上表可知,项目满足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区入园控制级别符合性分析见表1.2o表1.2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入园控制级别的符合性分析国民行业经济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本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业C13UC1314、C1319、C1321、C1329、C1331、优先入不属于C1332、C1340.C135LC1353、C1361-C1363、C1369、CI371-C1373、C1391-CI392.C1399园行业食品制造业C1421、C1422、C1431-
11、C1433、C1439、C1441、C1442C1449.C1451-C1453C1459C1461、C1462、CI469、C1491-C1495C1499纺织业C17U、C1712、C1721、C1722、C1731、C1732、C1741、C1742、C1751C1752C1761-C1763C1771-C1773sC1779、C1781-C1784,涉及印染工艺的除外纺织服装、服饰业C181kC1819C1821C1829、C1839,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的除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11-C3415.C3419、C3421-C3425、C3429、C3431-C3437、C3439、C344
12、1-C3446、C3451-C3453、C3459、C3461-C3467C3471-C3477C3479C3481-C3484C3489C3491-C3493C3499,全部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1-C3517C3521-C3525、C3529、C3531-C3534、C3541-C3545、C3549、C3551-C3554C3561-C3563、C3569、C3571-C3577C3579C3581-C3584、C3589、C3591-C3597、C3599,全部汽车制造业C367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11-C3715C3719、C3720、C3731-C373
13、7.C3739、C3741-C3744C3749C375KC3761、C3762、C3770、C3780C3791、C3792、C3799,全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1-C3813C3819、C3821-C3825、C3829C3831-C3834、C3839、C3841、C3842、C3844、C3849、C3851-C3857、C3859、C3861、C3862、C3869C3871-C3874C3879、C3891、C3899,排放一类重金属的除外金属制品业C331kC3312、C3321-C3324、C3329、C3331-C3333、C3340C3351-C3353、C3359
14、C3360、C3371-C3373、C3379、C3381-C3383、C3389、C3391-C3394.C3399,排放一类重金属的除外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1I-C3915、C3919、C3921、C3922C393LC3934、C3939、C3940、C3951-C3953、C3961-C3964、C3969、C3971-C3976C3979C3981-C3985、C3989、C3990,全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531LG5313、G5220G5331-G5333、G5339道路运输业G5431-G5439、G5441-G5443、G544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G591
15、0、G5920、G5930、G5951-G5952、G5959、G5960、G5990、邮政业G6010G6020、G6090商务服务业L7211-L7215sL7219、L7221-L7224、L7229、L7231-L7232、L7239、L7241-L7246L7249、1.725kL7259、L726l-L7264.L7269、1.7271-L7272L7279、L728LL7284、L7289、1.7291-L729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C1511-C1515C1519sC1521-C1525.C1529、C1530允许入园行业本项目属于C2662其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不属于园区禁止
16、准入行业负面清单范围内,属于允许入园行业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21、C1922、C1923、C1929、C1932、C1939、C194KC1942C195kC1952、C1959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的除外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011-C2013C2019sC2021-C2023.C2029、C2031-C2035C2039C2041-C2043C2049全部家具制造业C2110.C2120C2130、C2140C2190,全部造纸及纸制品业C2231、C2239,涉及纸浆、造纸制造的除外医药制造业C2730C2740、C2750、C2761、C2762、C2770、
17、C2780,编制报告书的除外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1-C292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2.C3021-C3024、C3029、C3031-C3034C3039、C3042、C3049、C3051-C3057、C3059、C3061C3062C3071-C3076C3079C3O81、C3082、C3089、C309kC3099,涉及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的除外C17纺织业C1713C1723C1732、C1733C1741C1743中涉及印染工艺的禁止入园行业不属于C19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10、C193KC1953、C1954中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的C22造纸及纸制品业C2
18、211、C2212C2221-C2223中涉及纸浆、造纸制造的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C291橡胶制品业根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需进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需编制报告书的C27医药制造业需编制报告书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1水泥制造、C3041平板玻璃制造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技工业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技工业C33金属制品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42废弃资源综排放一类重金属的合利用业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项目属于允许入园行业,因此,可进入本园区内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根据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图(详见附图6),本项目位于
19、园区范围内,符合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第一至第七类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不属于限制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目录(2012年本)限批或禁批的范围。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
20、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分析本项目为减水剂、外加剂的复配生产项目,无化学反应,属于C2662其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符合于河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项目周边50O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综上所述
21、,本项目的选址合理,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约束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全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宫西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根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应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有关的要求。生态保护
22、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东侧4.87km处的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木项目不在潍坊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在潍坊市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4。环境质量底线分区管控1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全市大气环境分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
23、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其中: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市域范围内的法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等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区域内禁止新、改、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及弱扩散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为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区域内严把涉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准入门槛,加快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和环保改造。大气环境高排放区为工业园区等大气污染物高排放区域,区域内原则上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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