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法律事务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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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第三条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应分别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监事会、股东管理委员会财经委的检查监督。第四条集团公司对直属集团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集团公司对直属集团的成本和费用实行预算控制。其中直属集团的工资总额和“四项费用”(差旅费、招待费、小车费、销售费)经
2、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预算平衡后,每年年初以指令性指标下达。第六条集团公司组织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将年度财务预算指标分解到直属集团,直属集团必须完成财务预算规定的指标,及时上缴投资回报。二、会计人员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由股东管理委员会委派,集团公司其他财会人员由人事部门考核,行政班子聘任。第八条直属集团总会计师,由集团公司董事局委派,直属集团财务部门负责人由总会计师考核,直属集团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并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直属集团其他财务人员,由人事部门考察,总会计师考核,直属集团经营班子聘任。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直属集团的会计主管人员职业后续教育,不定期的组织培训I,提
3、高会计主管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其他能力;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直属集团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对不胜任工作的会计人员有权提出解聘建议,直属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应予采纳。第十条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聘用会计主管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会计职业工作经历、会计师以上职称;必须具备正直、客观、保密、勤奋、忠诚的职业操守。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及直属集团总会计师离职,必须经集团公司监事会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离任审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解聘及交接手续。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将本人所分管工作全部移交清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交接双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4、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应按照正常业务处理程序处理完毕;(二)在财务主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算机会计软件操作程序的交接,并将交接截至时间、最后一张凭证号、账簿页号等写入移交清册;(三)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未尽事宜要写出详细书面说明;(四)编制移交清册,详细列出本人分管工作应移交的全部资料,包括:已打印装订的凭证、帐簿、报表、有关文件、办公物品、会计软件操作手册等业务资料、软件密码和本条“2”中所述内容,以及支票、现金、有价证券、票证、印鉴等;(五)会计主管移交工作时,应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本公司总会计师监交。一般会计人员调动时,则由本单位会计主管会同本公司总会计师监交;(六)交接完毕,接交
5、双方及监交人分别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七)接任会计必须继续使用移交过来的帐簿,不是年终移交不能自行另立新帐。第十三条会计人员要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及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财务情况和其他信息,不准从事违法或危害公司经济利益的活动。第十四条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帐务处理及时、计算分析准确,会计资料真实可靠,财务报告完备,不得编造假帐、假报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三、会计核算第十五条直属集团(含子公司)要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财政部颁布的分行业会计制度设置和运用会计科目,与集团公司保持统一性、连续性和
6、完整性。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严格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完备,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依据的主要准则:(一)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二)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三)会计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四)会计核算要遵循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清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第十八条会计科目设置(一)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为基础,
7、确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科目;(二)各直属集团(含子公司),可按其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使用会计科目,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各直属集团(含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下发的统一格式;(三)建立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程序。第十九条资产核算(一)资产的分类将集团公司的资产划分成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二)货币资金的核算1、货币资金项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2、在计算机会计核算软件中设置“现金日记账”,二级科目按币种设置,根据审核后现金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进行计算机录入,要逐日将现金账面余额与
8、实际库存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管理中心不定期的组织抽查盘点,抽查要有记录和报告存档。3、在计算机会计核算软件中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二级科目按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设置,三级科目可按币种设置,也可不设三级科目,根据审核后的银行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进行计算机录入,其会计记录每月要由会计人员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如果余额不符,要由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4、其他货币资金要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分别设户核算。5、对外币业务,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当月或当日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本位币核算,折算过程中的汇兑损益,记入当期损益。6、银
9、行特户使用,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特户,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批准。不允许以货主名义办理银行特户,批准使用银行特户时要核准使用期限,购货完毕后及时报帐,做到货款两清;(三)应收及预付款的核算1、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2、应收账款应按收入准则确认实现时入账,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记入当期损益。3、应收票据应于收到或开出承兑时入账,无息票据以其票面金额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中或年度终了时确认利息收入,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4、预付账款,包括预付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等,应按预付的实际金额入账。5、其他应收款,包括员工差旅费借
10、款、各种临时借款、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应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6、在各种应收款项中,按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设立明细分类账户的,对所有账户的余额,除及时清理催收结算外,每月通过借项或贷项通知单与对方核对清楚。(四)低值易耗品的核算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2、低值易耗品核算采用五五摊销的核算办法,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五)固定资产的核算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含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核算在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各直属集团的固定资产核算在其财务部门进行;1、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价值入账,需要建造与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
11、科目核算,完工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2、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为分类折旧率;3、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房屋及建筑物为原值的20%;机器设备为原值的10%,其他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原值的5%;4、固定资产的折旧,从固定资产的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止使用的次月起,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在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5、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期摊销的办法,摊销期不能超过一年;6、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达到原值的20%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7、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所发生的盘盈、盘亏、毁
12、损、报废、清理变价处理等形成的损益,经批准后计入当年损益。(六)对外投资的核算1、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2、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按投入时实际支付金额入账,按投资报酬率计算投资收益,并计提减值准备;3、长期股权投资,按投入时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并按控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成本,换算投资收益,计提减值准备。第二十条负债的核算(一)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其他应交款等;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住房周转金。(二)流动负债的核算1、短期借款,按贷款
13、合同及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按月预提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逾期利息及罚息计入当期损益;2、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其他应交款等按会计事项实际发生时的金额入账;3、应付票据,应在开出承兑汇票时,按应付票据的面值入账。对于带息票据,应在期中或年终,计算票据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4、应交税金,应按税种类别设置明细。如: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5、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未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等专栏;(三)长
14、期负债的核算1、长期借款,核算企业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按借款合同及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2、长期应付款,核算融资租赁设备款;3、住房周转金,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4、在长期负债的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列示。第二十一条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一)所有者权益指各方投资者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本、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1、实收资本为公司投资者实际交纳的投资额;2、资本公积指包括资本溢价、法定财产评估增值、接受捐增资产价值、外币资本折算差额;3、留存收益指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益金、未分配利润
15、等。(二)资本的变更1、经批准增加资本时,应于投资者实际投入资本时,增加实收资本;2、按规定以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时,经批准后的金额可以增加实收资本,同时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按批准后的金额减少实收资本。第二十二条成本费用核算(一)生产成本核算各直属集团凡属生产型企业都应进行生产成本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成本管理办法和核算体系,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二)期间费用的核算1、企业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销售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管理费用指由公司同意负担的公司经
16、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审计费、咨询费、法律诉讼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绿化费、会议费、土地使用费、有关税金、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等;3、财务费用指公司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及融资费用;4、销售费用指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其它费用。(三)差旅费、招待费、小车费和销售费的考核1、差旅费。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三总师以上领导出差时,可以乘坐飞机,确属工作需要可带一名随从人员。其他人员出差时,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
17、必须由常务副总裁(总经理)批准。三总师以上的领导可以乘坐软卧。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补助标准由集团公司、直属集团根据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节俭的原则自行确定,其年度差旅费总额须报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批准执行;2、招待费。集团公司的招待费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年初提出计划,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批准执行;直属集团的招待费由直属集团根据本公司业务往来情况拟订计划,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批准执行;3、领导公务用车费(即小车费)。领导公务用车台数根据集团公司、直属集团的业务量由集团公司行政班子会议确定。其油料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由集团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和直属集团提出计划
18、,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批准执行;4、销售费用。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含子公司)的销售费用,按照各公司年度销售计划科学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批准执行。第二十三条收入和利润核算(一)营业收入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企业合理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根据结算方式不同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1、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按应收的价款(不含增值税)入帐;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3、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以货款收到、发票开出确认销售收入实现;4、委托代销的,以产品售出、收到代
19、销单位代销清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实现;5、产品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折扣等方式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利润核算1、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工业企业的利润按下列公式计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二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4)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注: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2、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与减值准备后的余额;3、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
20、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4、年度终了,应将所有损益账户的余额全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其贷方余额即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本年的亏损总额。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5、“利润分配”账户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6、“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未分配的利润。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分析等,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综合反
21、映。(一)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当根据录入完整、审核无误的账簿记录自动生成,并和其他有关资料一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要求报出。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间勾稽关系一致、报送及时。法定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利润表(月报年报)现金流量表(半年报年报)(4)利润分配表(年报)附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1;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2;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3;其他会计报表:经营情况分析汇总表;成本计算表1-3;制造费用计算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工资总额完成情况统计表;四项费用完成情况统计表;贷款情况统计表;应交税金统计表;债权债务增减变化明细表;资金收支明细表;期末存货增减变
22、化明细表;应收帐款清理完成情况统计表;养老保险金缴纳情况统计表;清欠进度完成情况表。(二)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具体内容而对报表有关项目所作的解释,其主要内容是指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3、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4、或有会计事项的说明;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6、资产负债表上应收项目、存货、固定资产、借款、重大投资、租赁等重要项目的说明;7、盈亏情况及利润情况的说明;8、资金周转情况说明;9、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三)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财务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损益形成及增减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文字资料,是财务
23、报表的补充说明,也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报告更具全面性、系统性、综合性,有利于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1、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2、对本期和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3、在财务报告前发生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亏损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四)财务报告的具体要求1、直属集团(含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报表,要依据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填报;2、直属集团(含子公司)每月终了后五日内向财务管理中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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