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裁量规则、裁量权标准(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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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行政许可裁量权,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等,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在受理、审查、决定等过程
2、中结合规定要求及具体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限。第四条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行政许可裁量权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条件等要求内行使,应符合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目的。(二)公开公正原则。行政许可裁量权应当向社会公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告知裁量所基于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行政许可结果应公平公正。(三)便民高效原则。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应严格规范、细化量化申报要件、许可条件、办理时限等,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第五条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时应遵守的规定:(一)行政许可事项裁量权标准应明确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办理权
3、限、办理时限、实施主体等要求,并将上述内容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示范文本等,汇总制作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网等官方网站公开。(二)行政许可机关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许可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已明确的申请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时,应及时调整修订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裁量权标准。第六条行政许可裁量权标准规则:(一)基本编码符合GB/T39048-2020行政许可事项分类与编码规则的规定。(二)设定依据应明确列出该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及具体条、款、项的内容(涉密依据除外)。(三)行政许可条件1.(申请材料)办理行政许可需提交的
4、申请资料应有明确具体的标准要求:(1)法律、法规、规章已经对申请材料作出明确规定的,应依据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作出规定。(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请材料存在兜底条款的,应进行细化及说明。(3)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申请材料的,应根据法定行政许可条件作出明确规定。(4)明确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时,原则上不得出现模糊用语或兜底条款。2.(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条件应有明确具体的标准要求:(1)法律、法规、规章对许可条件或对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情形的许可条件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应列出许可或者变更、撤回、撤销、注销许可的具体规定。(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条件存在一定幅度的,应当列出各种幅度对
5、应的具体情形。(3)法律、法规、规章对作出许可决定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可以选择的,应列出作出许可决定的具体方式。(四)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包括行政许可每个环节(受理、审查、决定)所对应的办理权限、办理时限,对于跨层级或跨部门许可的还应标明不同的部门或层级所对应的具体办理权限、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1 .办理权限。许可环节(受理、审查、决定)所对应的工作职责权限、操作程序和要求。2 .办理时限。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了履行职责期限的,应列出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办理时限。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履行职责期限的,应根据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列明具体情形或具体环节的办理时限。(五)许可决
6、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件和许可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不予许可决定书中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依据,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七条本规则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事项名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基本编码44012503700Y(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三、设定依据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八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九条省、
7、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申请材料1.加工多品种食盐审批(1)加工多品种食盐申请表;(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3)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核发(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申请表;(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3)由国家部门颁发的食盐商标注册证书或说明材料;(4)说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有稳定的来源;(5)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原料盐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的采购合同及凭证;(6
8、)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其食盐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的说明材料,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南方海盐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食盐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的说明材料;(7)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的品种食盐明细及其对应的标准(含国标、行标和依法依规在机构和部门备案企业标准),申请审核前的上一年月度和年度品种食盐生产报表;(8)自产原料盐的海盐和湖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食盐及其原料盐生产设备的详细清单(含设备布局图示)、工艺流程图及材料;(9)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企业从事食盐生产的固定的自有厂房和设备设施的说明材料;(IO)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
9、企业)应提供企业食盐包装设备采用全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的说明材料;(1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说明材料;(1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企业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合同、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食盐电子追溯防伪平台系统生成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追溯情况报告;(1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提供信用信息记录;(14)企业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凭证;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变更(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申请书;(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3)
10、仅涉及企业法人变更的,需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身份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从系统中获取);(4)涉及企业增加食盐品种(其他无变化)的,增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品种的:应提供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产品检验报告;(5)涉及企业变更生产地址(其他无变化)的,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按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对新的生产厂址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新生产线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检测,全部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变更手续。4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注销(1)书面申请;(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5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延续(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申请书;(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3)由国家行政部
11、门颁发的食盐商标注册证书或说明材料;(4)说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有稳定的来源;(5)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原料盐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的采购合同及凭证;(6)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其食盐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的说明材料,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南方海盐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食盐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的说明材料;(7)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的品种食盐明细及其对应的标准(含国标、行标和依法依规在机构和部门备案企业标准),申请审核前的上一年月度和年度品种食盐生产报表;(8)自产原料盐的海盐和湖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食盐及其原料盐生产设备的详细清单(含设备布局图示)
12、、工艺流程图及说明材料;(9)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企业从事食盐生产的固定的自有厂房和设备设施的说明材料;(IO)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企业食盐包装设备采用全自动的包装和箱(袋)装设备的说明材料;(1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材料;(1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提供企业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合同、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食盐电子追溯防伪平台系统生成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追溯情况报告;(1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14)企业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
13、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凭证;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二)许可条件1.加工多品种食盐审批(1)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 2)食盐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2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核发(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广东省境内已获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3)拥有自主的食盐注册商标;(4)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并保存凭证;(5)食盐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用盐(GB/T5461)标准;(6)食盐生产能力符合国家规定;(7)建立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储备量符合要求并有详细的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库存记录;(8)符
14、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要求。3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变更(1)广东省内已获得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的企业;(2)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盐业发展规划。4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注销(1)在广东省境内获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生产企业因未达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要求的,应申请注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5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延续(1)广东省内已获得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的企业;(2)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盐业发展规划。五、办理程序(一)
15、办理权限1.受理审核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2 .审查审核标准:按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和相应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3 .决定审核标准:复核审查意见。办理结
16、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符合的,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六、实施主体省市场监管局(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一、事项名称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二、基本编码44012503700Y(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三、设定依据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
17、主管部门备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申请材料1.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发(1)食盐定点批发许企业审核申请书;(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3)申请证书审核之日起的前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4)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时向异地盐业主管部门告知规定信息内容的情况及说明材料;(5)企业通过自有运输工具配送食盐的,应提供具有运输资质以及运输工具的详细信息;(6)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本企业生产的食盐,应提供本企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本企业外的
18、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的,应提供购进食盐的购进合同和凭证;(7)企业及其自建的物流公司或委托的有物流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具备自有或租赁的场所和食盐仓储设施,应提供经营场所、食盐仓储设施的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或使用权证等材料;(8)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提供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要求的说明材料;企业批发的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食用盐(GB5461)等标准的说明材料;(9)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提供食盐电子追溯防伪平台系统生成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追溯情况报告;(10)企业提供信用信息记录;(11)企业食
19、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凭证;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变更(1)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申请书;(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3)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其他无变化)的,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身份证以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4)仅涉及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可从系统中获取);(5)仅涉及企业经营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的设备设施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3.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延续(1)食盐定点批发许企业审核申请书;(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3)
20、申请证书审核之日起的前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4)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时向异地盐业主管部门告知规定信息内容的情况及说明材料;(5)企业通过自有运输工具配送食盐的,应提供具有运输资质以及运输工具的详细信息;(6)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本企业生产的食盐,应提供本企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企业批发经营的食盐为本企业外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的,应提供购进食盐的购进合同和凭证;(7)企业及其自建的物流公司或委托的有物流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具备自有或租赁的场所和食盐仓储设施,应提供经营场所、食盐仓储设施的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或权证等材料;(8)食盐定点批发
21、企业应提供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要求的说明材料;企业批发的食盐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和食用盐(GB5461)等标准的说明材料;(9)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提供食盐电子追溯防伪平台系统生成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追溯情况报告;(10)企业提供信用信息记录;(11)企业食盐社会责任储备、轮储、贮存、出库管理制度,轮储和出入库食盐的凭证;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库存详细记录材料。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注销(1)书面申请;(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二)许可条件1.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发(1)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建立真实完整的批发销售记录
22、并保存相关凭证;(3)企业本身及其自建的物流公司或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场所和食盐仓储设施;(4)批发经营的食盐应为本企业生产,或从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多品种食盐定点企业购进;(5)必须是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国家标准的达标企业;(6)建立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储备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有详细的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库存记录;(7)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要求。2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变更(1)省内获得食盐批发企业证书的食盐批发企业;(2)批发企业必须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食盐定点生产
23、企业和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的要求。3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延续(1)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建立真实完整的批发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3)企业本身及其自建的物流公司或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场所和食盐仓储设施;(4)批发经营的食盐应为本企业生产,或从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多品种食盐定点企业购进;(5)必须是符合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国家标准的达标企业;(6)建立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储备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有详细的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库存记录、按规定报送食盐批发销售统计报表;(7)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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