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023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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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兴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023修订)2023年10月目录!,总、贝U-1-1.2 编制依据-1-1.3 .-11.4 工作原则-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2.1.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架构-2-2.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4-2.1.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架构及职责-4-2.1.4 市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抢险组-5-2.1.5 市防指工作专班-5-2.1.6 市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5-2.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3-2.3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3-2.4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3-3预防和预警机制-14-3.1 预防预警信息-14-3
2、.1.1 信息报告-14-3.1.2 气象水文海洋信息-15-3.1.3 工程信息-15-3.1.4 灾情信息-17-3.2 预防预警行动-17-3.2.1 预防准备工作-17-3.2.2 暴雨预警行动-21-3.2.3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22-3.2.4 渍涝灾害预警行动-22-3.2.5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23-3.3 预警信息发布-24-3.4 预警支持系统-24-3.5 预警响应衔接-25-4应急响应-25-4.1 四级应急响应-26-4.1.1 启动条件-26-4.1.2 响应行动-27-4.2 三级应急响应-28-4.2.1 启动条件-28-4.2.2 响应行动-29-4.3 二级
3、应急响应-31-4.3.1 启动条件-31-4.3.2 响应行动-32-4.4 一级应急响应-36-4.4.1 启动条件-36-4.4.2 响应行动-37-4.5 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42-5425.1 水利工程出险425.2 山洪、地质灾害-43-5.3 城市严重内涝-44-5.4 .贝受困-45-5.5 重要基础设施受损-45-5.6 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46-5.7 大规模人员滞留-47-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7-5.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8-6信息报送及发布-49-6.1 信息报送-49-6.2 信息发布-50-7善后工作-51-7.1 善后处置-51-7.2 调查评估-5
4、1-7.3 恢复重建-51-8预案管理-52-8.1 预案编制修订-52-8.2 预案解释-53-8.3 预案实施时间-53-附件:1.市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抢险组组成人员-53-1 -54-附件2-56-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东兴新篇章提供强力保障。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
5、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城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东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东兴市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灾害、内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堰塞体堵塞河道,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
6、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事发地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及时响应、就近指挥、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市委、市人民政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资源予以支持。(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业救援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建立健全以东兴市综合性消防
7、救援队伍为主力、以解放军驻东兴部队和武警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架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市防汛应急和抗旱减灾工作。指挥长:分管应急的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对应应急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对应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农业
8、农村水利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东兴水文中心站、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东兴海事处、武警东兴中队、31639部队10分队、江平工业园管委会、京岛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火光农场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东兴公司、移动公司东兴分公司、联通公司东兴分公司、东兴供电局、黄淡水库管理中心、
9、东兴镇、江平镇、马路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般情况下,市防指工作由指挥长负责,紧急或极端情况下(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灾害仍不断加剧等情况),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其他市领导根据需要加入到市防指指挥岗位。2.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救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拟定有关政策和制度等,及时掌握全市风情、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台风、洪涝灾害应急处置。2.1.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架构及职责市防指下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日常工作由
10、市应急局承担。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市防汛办主任。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气象局、东兴水文中心站分管或有关负责同志和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兼任市防汛办副主任。市防汛办承办市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编制东兴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东兴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东兴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东兴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编制部门专项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风情、汛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建议。2.1.4 市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抢险组市防指组建防汛
11、应急前方抢险组(以下简称前方抢险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分别由分管应急、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监督、工信等工作的副市长牵头,配备一支相关领域专家团队,一支抢险救援救灾队伍,一批抢险救援装备,市应急、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监督、工信等部门视情每组参加1名科级领导干部,并负责联络协调。市防指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前方抢险组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需要市级成立前方指挥部的,由市防指前方抢险组会同当地镇党委、政府成立前方指挥部,牵头市领导担任指挥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2.1.5 市防指工作专班市防指根据需要组织成立防汛指挥调度、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城乡内
12、涝、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气象水文服务保障、防汛物资保障、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医疗卫生防疫、宣传和舆情引导、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家技术服务等12个工作专班(专班职责及组成人员见附件2),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1.6 市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汛办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救灾专班、防汛物资保障专班工作。负责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后救助,统一发布
13、灾情。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台风、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1.负责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专班、专家技术服务专班工作。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拟定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保障任务。负责水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洪涝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
14、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市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应急局、气象局、东兴水文中心站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按照市防指工作部署,协助市应急局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的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2.负责农作物灾情信息调度,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及部门组织农村洪水淹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抗旱农业机械调度;组织指导农田积水抽排。负责台风来临前组织海上作业渔船
15、渔排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做好跨区域避险渔船的协调管理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3)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专班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灾害重大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舆论引导及防汛抗旱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台风、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4)市发改局:负责协调防汛工程建设、防汛应急抢险以及抗
16、旱工程、水源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并积极争取所需资金;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做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按程序组织调拨。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5)市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6)市教科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台风、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灾情况,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17、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7)市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和交通管控专班工作。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和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同交通、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远程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必要时对防台、防洪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8)市民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负责或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
18、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死亡人员丧葬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9)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市本级防汛抗旱工作所需资金,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应急局、农业农村水利局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资金到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0)市自然资源局(含林业局、海洋局):L负责地质灾害专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排查、预防、治理、监测预警,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指导各地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在紧急防汛期,负责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
19、地问题。2.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林场、林区防台、防洪涝灾害工作和汛期与洪涝灾害期漂木管理、阻水漂木清除工作,组织供应防汛防洪涝灾害抢险所需木材。3.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负责风暴潮和海浪的预警信息发布;负责海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1)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地的防汛排涝及抢险救援工作;指导督促物管小区及有物业管理的地下车库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市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的防洪涝灾害、防台风工作的预警信息发布。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2)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乡内涝防汛专班工作。负责指
20、导城市内涝灾害预防、治理,指导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生活垃圾处置场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度汛;负责及时排除汛期因树木倒伏造成的不便和危害。负责台风、洪涝灾害发生后城市环卫保障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安全度汛;负责保障全市公路、桥梁、运输船舶的安全度汛;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发生大洪水时,组织协调公路、水路运送抢险救灾及撤离的人员。协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完成市防指交
21、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4)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水文服务保障专班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为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市雨情,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责气象灾害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5)东兴水文中心站:负责全市河道水情监测,及时发布预测预警预报,为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负责江河洪水风险预测、分析、评估。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6)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7)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2、负责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指导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指导A级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在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及时向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发布台风、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A级旅游景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和旅游单位人员安全。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8)市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工作。负责防汛抢险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19)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调派应急用车。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20)市红十字会:参与灾
23、区救灾相关工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国内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21)东兴海事处:负责向交通运输船舶发布航行警告及提供预警信息;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协助市政府组织海上搜救工作,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2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协调部队、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救援和抗旱救灾行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抢险技能训练;协调办理兵力调动和军用航空器使用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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