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docx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闽市监规(2023)1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已经省市场监管局7月1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31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
2、提出以下措施: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将公章刻制、员工参保登记(含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覆盖范围,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全链条提速。2,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的,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进一步完善“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措施,市场主体(不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住所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允许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免于设立分支机构。3 .支持药品企业异地搬迁和升级扩建。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市场监管 关于 印发 发挥 职能 促进 民营 经济 质量 发展 12 措施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65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