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陇政办发(2023)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陇南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陇南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72号)等相关
2、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电力接入工程,是指由于用户申请新装、增容或变更用电引起的,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第二章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划分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第五条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一)低压小微企业用户产权分界点前的延伸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投资。接入工程土建涉及的政策处理问题,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处理解决。(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10千伏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原则上由供电公司延伸10千伏电源线路至
3、用户建筑红线外,延伸工程由供电公司投资,配套的电力通道、电力管线(管廊)等由属地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供电公司公网线路无法满足大中型用户用电容量和可靠性等需求时,可由用户投资建设电力专线供电,配套的电力通道、电力管线(管廊)等由用户投资建设,工程土建涉及的政策处理问题,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处理解决。(三)与储备土地(征收)直接相关的10千伏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其投资费用由土地储备(征收)管理主体列入土地储备(征收)项目投资成本。(四)园区电力接入工程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1)39号)文件执行,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电网延
4、伸等电力接入工程,由园区按照基础设施“七通一平标准建设,建成报验后统一移交供电企业运营维护。第六条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一)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电力接入工程,由属地政府投资建设。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从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中按规定列支。(二)与储备土地(征收)直接相关的项目,由土地储备(征收)管理主体将公共电网延伸的电力接入工程投资费用列入土地储备(征收)项目投资成本。(三)园区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电力接入工程,由园区按照基础设施“七通一平标准建设,建成报验后统一移交供电企业运营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陇南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市电 接入 工程 投资 界面 实施办法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66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