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大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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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大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新时代大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加强新时代大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高质量服务大连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
2、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3)13号)精神,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时代“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推动大连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260人,较好满足我市
3、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大幅提升,与大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一)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资监管部门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国企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规定享
4、受财税等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紧密围绕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培养产业急需、生产必需的技能人才。聚焦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汽车、中高端消费品工业等制造业五大主导
5、产业,现代金融、物流、贸易、文旅等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生命安全、洁净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都市现代农业的“5+4+3+1”现代产业体系,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打造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培养制造业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营销等新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打造3-5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培养数字类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
6、护等方面培训,打造“大连护工”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养康养类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业领域实用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三)强固高技能人才培育平台。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升级扩容,依托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公共实训基地、劳
7、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2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每家最高700万元、3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少于IoOO人;新增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每个大师工作室(站)每年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不少于5人。每年新建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50家,给予每家3万元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
8、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中国特色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以“双基地”“双导师”模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至少培养2000名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相应企业不少于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训补贴。加大技师培训项目落实力度,鼓励企业高级工以上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100O人,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等级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者个人培训补贴。各地区要立足本地区特色产业,培育建设至少一个具有本地区特色的职业培训品牌,形成全市“一区一品牌,区区有特
9、色”的培训品牌效应,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68个重点培训品牌,各地区建设23个特色培训品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联合举办校企合作班,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项目。组建23个“政企校”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和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充分发挥各类工匠、技能大师、技能竞赛冠军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开放式培训形式,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五)强化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
10、基础性作用。围绕大连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实施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建设8所类型特征鲜明的优秀职业院校、30个符合大连产业发展需求的优质专业。采取中等职业院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院校招生规模。支持优质技工院校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场地等方面建设,加强精品课程、教材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展现代职业教育质
11、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及校企合作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核增绩效工资总额的来源,用于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做好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经费保障,支持职业院校发展。举办技工院校的国有企业,参照我市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在符合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保障职业学校师资受公派临时出国(境)参加培训访学、进修学习、技能交流等学术交流活动相关费用。切实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方
12、面与同层次普通院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着力推进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加强市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形成覆盖全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网络,推动各类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对于获得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认定的牵头建设单位给予一定支持。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开展年度督导,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实施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推广“求学圆梦”行动,提升专业技能和学历层
13、次,推动技能人才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相适应。(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三、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七)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对认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分别对应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O元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团队成员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领办人按照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技师每人IOoO元、高级工每
14、人500元的标准享受带徒补贴。瞄准“卡脖子”“零突破”等关键核心领域,征集发布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所在的单位、团队等与发榜方对接揭榜领题,对符合条件揭榜挂帅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政府科研机构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吸纳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科研团队,积极实行“技师+工程师”“技师+博士”等灵活组团模式,所在单位可按规定根据参与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鼓励劳动模范、大连工匠、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职业院校兼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提升高技能人才实操培养能
15、力。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选用。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支持事业单位根据发展需要,灵活设置岗位,公开择优聘用高技能人才,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八)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强化技能价值导向,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定期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与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16、对关键技能岗位、关键工序和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运用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给予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推动企业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相互衔接机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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