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健康体检管暂行规定》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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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一、出台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意义1、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是把双刃剑,即将健康体检界定为一种医疗行为,既规定了健康体检机构的合法性,但也指明了合格体检机构考评标准。所以,任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体检活动,2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2、要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及候检场所,体检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诊疗科目。健康体检机构至少有2名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0名注册护士等。(六项强
2、制性规定或叫要求),二、健康体检机构与医院中体检中心的区别1、医院是看病场所,有病就难免发生医院感染,通常是要承担健康体检和治疗检查双项任务,比如放射科、检验科等很多设备都是共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选择健康体检时,在选择医院时要实地考察清楚他们的体检中心是否在空间上是独立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上是否也是独立的。在国外医院体检的交叉感染率比较低,达到百分之十左右。但是在国内医院体检感染率平均在15%20%,2、另外就如同我们博瑞康健康体检的构建检区在1000平米以上的专业的体检机构,并且不做治疗,不在体检过程中兜售药品和保健品,因为不做治疗,也就不存在过度检查的问题,体检的人都是健康人,交叉
3、感染的风险自然就会降低。而且专业体检机构的每天限定人数的服务也非常好,尤其是家里老年人需要体检时,不需要排队,对老人有特殊的照顾这一优势就会更明显。,3、由于独立的体检机构是我国医疗行业的新生事物,其体检队伍的医务人员,都是由医院退休和临时招聘的人员组成,全国内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招聘的临时人员资质达标成为老大难问题,因为人员不够,资质不行,因此检查的科目肯定不全,检查效果也是不能令人放心、体检后的诊断、告知更是漏洞百出,因此,卫生部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实际上是让体检者更加明确体检消费的方向,选择流动体检的企事业单位还是应慎重考虑。,三、学习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
4、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本条是立法宗旨,为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所以,必需加强健康体检管理;其管理的依据是一部法律,两部法规。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有以下层次:1.医疗卫生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部门规章。5.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1).广义之说,2).狭义之说,,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本条
5、是健康体检的定义,明确规定,健康体检是“诊疗行为”。健康体检的诊疗行为,就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身体“检查”。“诊疗行为”是诊断、治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条例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 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 康的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管辖权限。,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
6、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本条硬性规定开展健康体检的六大必备条件,严格地说,缺一不可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7、)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申请执业。,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审核。,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申请执业。,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
8、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本条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在健康体检中所应用的医疗技术都要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共六章六十一条卫医政发200918号二九年三月二日)。第二款明确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附件: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规定,不在健康体检中使用。,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质量是有效措施的保证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注意,
9、“规定和规范”,看似乎笼统,其实包含了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狭义理解“规定和规范”是指本规定中所规定的必须遵照的标准。广义理解“规定和规范”是指存在于各级各类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标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本条规定受检者的医疗安全。医疗安全,离不开医疗质量,而医疗质量的保证是按照“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这是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的有效措施。,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第26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第88条、医
10、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做到“三个应当”“说明五项”义务,完全要尊重患者的决定权,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未尽说明义务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想必这些规定大家都应该很清楚,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内容,相对应的就是患者所享有的医疗知情同意权;认真执行好告知
11、义务,取得患者的授权,对医务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医疗行为本身有一定创伤性,所以在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前,法律规定通过知情同意并取得书面同意(意味着患者的授权书),使得其医疗行为的创伤性能够被“排除违法性”,一旦在医疗中发生缺陷,医务人员可以要求合理的医疗行为的鉴定,可以对患者生命健康有益进行抗辩,要充分“用对、用好、用足”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所做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出具检验报告。本条规定实验室检测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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