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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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解 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制定本规程。解读:本规程制定的背景及相关依据。,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开展临床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对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解读:适用范围,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 医院临床医护人员应执行输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解读:对医护人员的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 医院
2、应充分发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安全、合理、科学和有效用血的教育、培训和评价。解读:重新明确了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 医院应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加强临床输血培训,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临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及应急用血预案。解读:对医院在输血方面的工作做了概括说明,第二章 输血培训,第六条 医院应定期开展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的评价,评价结果与科室质量管理和医师个人业绩考核及用血权限认定挂钩。解读:由医院监管部门负责,第二章 输血培训,第七条 临床输血
3、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应对临床医护人员及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育与培训,并做好记录。未经临床输血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解读:临床医护人员教育与培训,第二章 输血培训,第八条 输血科(血库)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解读:输血科人员资质问题,第二章 输血培训,第九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处(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解读:对
4、临床医师取得输血处方权的规定。(医院培训合格、每年8学时)备案与记录?医院必须有相关政策可查,对相关人员资质及学习记录医务处必须有案可查。,第二章 输血培训,第十条 医院必须对新入院医护人员和其他从事输血相关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第十一条 医学生、进修人员入院教育培训必须包括临床输血知识,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解读:明确了对新入院医护人员、医学生、进修人员及从事 输血相关辅助工作人员的输血培训要求。医院必须有相关培训记录。,第三章 输血前检查,第十二条 输血前检查包括: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5、)和交叉配血试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第十三条 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解读:输血前检查的项目,抗体筛查作为输血前检查的常规项目,第三章 输血前检查,第十四条 手术患者、待产孕妇和有创诊疗操作原则上应将输血相容性检测作为入院常规。内科住院、门急诊可能需要输血的患者也应提前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确保意外大出血时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 解读:明
6、确了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的适用范围,特别对有创诊疗患者应作为常规检测。,第三章 输血前检查,第十五条 建立输血科和麻醉科等临床用血科室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证,合理、安全输血。麻醉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前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应认真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术前备血进行核查,对输血患者的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确认,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解读:明确麻醉师、手术室护士术前对术中用血准备工作的确认。,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十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
7、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应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尚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由专门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10年。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并于每次门诊输血时出具该病历。解读:明确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与保管,特别是门诊病人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的保管问题。,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名
8、。临床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履行报批手续,需科室主任审核签名,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或输血科(血库)负责人同意,报医务处(科)批准。输全血和大量用血申请单由输血科(血库)保存。医院应有紧急用血预案,并能得到落实。紧急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解读: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紧急用血预案的落实,特别是大量用血的审批.,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十八条 择期手术或常规输血时,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输血科(血库)备血,交接双方核对后签名。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时,输血科(血库)人员有权拒收,并通知主管医师。三级甲
9、等医院全血、成分血申请单审核合格率为100%,其他医院全血、成分血申请单审核合格率为80%。解读: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的送检(人员、时间),申请单的审核一定要严格,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十九条 稀有血型等特殊用血申请须遵守相关规定。解读:应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自体输血、同型输血、配合型输血;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度并到医务处备案。,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二十条 为满足患者紧急输血的需要,已经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用血科室可以电话申请输血,由输血科(血库)人员详细记录、签名并存档备查。临床输血申请人必须如实报告以下内容:申请时间、申请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号、血型、成份、血
10、量、使用时间、申请人等。解读:紧急输血时电话申请血液的相关规定。,第四章 输血申请,第二十一条 手术预约时间改变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申请输血的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在血液出库前及时通知输血科(血库)更改预约或取消申请。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在原输血申请单上记录并签名备查。解读:更改预约或取消输血申请的相关规定。,第五章 血液保护,第二十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医师应当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指征综合评估,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提倡互助献血。医院对输血适应证应有明确的规定,并定
11、期评价与分析用血趋势。三级甲等医院全血和成份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其他医院全血和成份输血适应证合格率70%。解读:血液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输血适应症的掌握,第五章 血液保护,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高度重视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建立临床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制定临床医师合理输血的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应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管理,并作为医师用血权限认定及医师定期考核的必需内容。解读:医院对医师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与考核。临床科室与输血科共同监督,第五章 血液保护,第二十四条 经治医师应积极向输血患者宣传无偿献血、自身输血和亲友互助献血相关知识
12、。在血液供应紧张时,在保障紧急用血的前提下,可优先保障持有无偿献血证书和亲友互助献血患者的临床用血。解读:医师对宣传无偿献血、自身输血和亲友互助献血的责任;紧急情况下,血液的优先使用。,第五章 血液保护,第二十五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手术患者,经治医师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双方签订自身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择期手术患者的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符合条件的术中患者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自身输血医疗技术,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三级医院自身输血率(与手术科用细胞成分血量相比)25%,二级医院自身输血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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