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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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23)6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在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溪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7日在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3)12号)精神,紧密结合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
2、0232025年)(本委发(2023)5号)安排部署及本溪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在实施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重要抓手,加快建设“五个本溪”,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
3、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本溪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二)总体目标。紧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十四五”规划和“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建设目标,加快解决重点领域民生问题,至I2025年,全市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就业更充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好就业就好业。全市就
4、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的合理区间。收入更稳定。让更多普通人的“钱袋子”鼓起来。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提低扩中”缩小收入差距,力争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经济速度。社保更牢固。让社会保障网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达到75队教育更满意。让孩子们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占比达到62以医
5、疗更完善。让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让中医药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养老更舒心。让全体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80%。人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文体更丰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体育生活。优秀艺术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水平达到新高度,5G网络实现全覆盖。环境更美好。让“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得到更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
6、重污染天气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效明显,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左右。 城市更宜居。让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 安全更可控。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社会更和谐。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度新发生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率达到90%o二、重点任务(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 .实施提振市场主体保用
7、工促就业行动。开展本溪市“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精准解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中小微市场主体用工缺口,走村入校到厂进社区“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宣传”。针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强化用工常态化对接服务,动态掌握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用工和人才需求,依托“岗位推介+企业展示+政策解读”形式,举办形式多样的“直播带岗”活动,促进人岗精准高效匹配,帮助企业缓解用工“急难愁盼”各类问题。到2025年,围绕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招聘活动500场,开展“直播带岗”活动300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8、工商联、各县(区)2 .开展“本是你家溪你为才”进校园服务活动。抓住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黄金期,以“本是你家溪你为才”为主题组织举办“百校千企”人才对接、就业服务校园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活动,让人才政策、创业指导、岗位推介、青年见习、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直达毕业生,增强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的把握能力。建立市场主体青年用工动态需求台账,开发甄选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不少于4500个次。到2025年,举办各类进校园招聘会150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达到7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服务率、回访率均达到100%o(牵头单位:市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3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覆盖全域的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帮扶行动,扩大失业登记受理范围,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工、脱贫人口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定期举办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人员开通求职绿色通道,集中推送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对确实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全力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
10、业制度。到2025年,全市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以上(其中实现单位就业3.5万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500人以上,省级以上充分就业社区达标数量不少于15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600个,安置低收入劳动者400人,城乡残疾人实现新增就业45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4 .开展“都市圈”合作创新突破行动。以沈阳为中心辐射都市圈城市,参与共建沈阳市“舒心就业”信息平台,依托省级集中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归集数据,更多人社服务实现圈内“网上办”“掌上办”。开展“校地
11、联合促就业”活动,围绕“一圈一带两区”战略布局,结合各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每年与沈阳及都市圈各市相关高校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送、校园招聘,就业见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少于2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5 .实施“技能本溪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结合市场和社会需求实际,全面推进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形式,引导大中型企业组织技能岗位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增强劳动者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的能力。到2025年,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4.5万
12、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各县(区)、本钢集团有限公司6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推进行动。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做大做强,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提供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便利化创业服务,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完善创业创新政策支持,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到2025年,全市扶持创业带头人1300人以上,带动就业3900人以上。
13、(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7 .实施新业态劳动者就业权益保护行动。落实国务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保护规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平台企业事前、事中监管,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用工备案报告制度。指导平台企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台账,动态掌握本地区平台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渠道实现就业。到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累计实现就业80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
14、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区)(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8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落实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导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到2025年,全市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9 .推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按省部署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查和从业人员薪酬及企业人工成本调查,每年对不少于160户企业、2万名职
15、工开展薪酬调查,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薪酬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通过集体协商有效推动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区)10 .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宅基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探索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共同富裕。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保护农
16、民工合法权益,深化根治欠薪工作,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11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按省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待遇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政策为其代缴保费。宣传年金政策,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扎实推进本钢所属企业建立年金计划,学习
17、沈阳、大连试点经验,做好个人养老金发展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持续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力配合省政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异地就医便民服务举措。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向居民医保延伸。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类达到500个以上,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达到75%。(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12 .开展失业保险助企纾困行动。加大政策解读
18、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结合实际重点抓好稳岗返还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模式,全面畅通政策落地渠道。完善用工监测机制,加强失业风险预判,做好IlO户国家重点企业和省340户企业用工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为把握就业局势、科学就业决策提供参考。到2025年,累计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30万个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3 .提高各项社保待遇和社会救助水平。按省统一部署,稳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持续提高困难群众群体基本生活救助
19、和保障标准,按照年度增长不低于4%的幅度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使用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监测预警平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到2025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位于全省中游水平,城乡比值逐步缩小至1.2: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14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做好未成年人救助
20、保护工作,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巡视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健全完善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15 .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力争实现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等设施县级全覆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安葬(放)、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面普惠。对骨灰海葬服务全程免费,加大骨灰海葬宣传力度,提高全市骨
21、灰海葬数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到2025年,全市新增骨灰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各县(区)(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6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优质资源配置,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地,巩固“双减”政策成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到2025年,力争完成4个县(区)通
22、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验收,占比达到66%。(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17 .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巩固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推动20万人口以上县(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机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IoOo元,达到7000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18 .坚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在已创建5所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基础上再创建5所省
23、级特色普通高中。到2025年,我市省级特色普通高中总数达到10所,占比达到62幅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19 .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优质学习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本溪县、桓仁县)20 .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围绕服务百姓终身学习,推进教育资源进社区、进家庭。到2025年,建设省级新时代数字化学习中心教育示范基地1个,建设省级老年教育示范区1个、示范校1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本溪开放大学;责任单位:各县(区
24、)(五)推进健康本溪建设21 .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推进辽东心脑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让优质医疗资源离人民群众更近。持续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动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完善儿童保健门诊,落实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市县全覆盖,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院前急救指挥系统信息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建成省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1个,建成3个省级、8个市级、9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互联网医院总数达到3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22 .健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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