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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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预防接种工作细则一、预防接种机构的管理,接种点的设置,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密度、服务面积、服务半径、地理条件等因素,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并明确其责任区域。同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预防接种服务的形式和周期,固定接种点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10公里,争取每周开诊一次;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应采取固定接种与上门接种相结合,上门接种每年不少于12次,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定点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 村级接种点 出生时接种 入户接种 临时接种,服务形式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兼顾接种率和接种质量,日接种 周(旬)接种 月接种 双月接种 其它形
2、式,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有具备资质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条件的冷链设备和相应保管制度。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预防接种上岗证上岗。,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三、预防接种管理,(一)卡、证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全省常住、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均实行居住地管理,对未居住在本责任片区的儿童,预防接种单位应尽量动员家长到其居住地建卡接种,如果已
3、在该接种单位建卡接种的,由该单位负责完成全程接种管理。本地儿童和流入儿童接种卡(流入居住满3月的建流动儿童卡,不满3月的建暂住儿童卡)分类存放,所有纸卡保管期限为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本辖区7岁以下儿童,无论常住、流动、暂住,均应由乡级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卡管理。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预防接种管理,(二)疫苗管理预防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当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对疫苗的分发、
4、供应,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分发单位、数量、分发日期、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对疫苗进、出情况进行日清月结,做到帐、苗相符。上述证明文件及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预防接种管理,(三)冷链监测及管理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在使用冷链设备时,要做到专物专用,并配备温度测量器材,每天进行温度记录。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疫苗的运输和储存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接种过程保证在冷
5、链条件下开展,在接种前才能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并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预防接种管理,(四)安全接种管理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活疫苗启开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预防接种使用一次性或自毁型注射器,注射器使用后不得回套针帽,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乡镇集中处理。,预防接种管理,(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置各级医疗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
6、常反应后,立即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积极进行临床治疗。对病例的调查诊断工作由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开展。对于死亡病例,需要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因,如受种方拒绝或者不配合尸检,承担无法进行调查诊断的责任。,预防接种管理,(六)相关指标的计算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五、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一)摸底预防接种单位应每月对责任区内儿童
7、开展1次摸底,将新出生、新发现及新流入、流出儿童基本情况分村(居委会)填写到贵州省免疫规划目标儿童动态管理一览表(一览表,附表2)上,若无新增目标儿童应作“零”报告。乡镇(街道办)防保机构每月上旬汇总1次贵州省免疫规划目标儿童动态管理月报表(附表3)报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二)建卡、建证乡级防保机构根据一览表及县级转来的贵州省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附表4)与现有卡片进行核对,对儿童进行建卡、补卡。新增目标儿童在第一次接种时给予建证,其中新流入儿童要将其既往接种信息过录到接种卡上,无接种证且不能提供既往接种证明的视为未接种过疫苗,按免疫程序对其补卡、补证、
8、补种。所有流入儿童应在接种卡上标明流入时间和户籍地。流出后返乡儿童在接种卡上标明返乡时间,根据接种证把既往接种信息过录到接种卡上,无接种证的补接种证并按规定进行常规管理。,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三)通知1、接种前,乡级防保机构根据接种卡信息,每月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分村(居委会)的“未种通知单”。由包片医师或村级预防接种单位在接种前23天通知每名应种儿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可采用填写通知单(附表5)或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确保应种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在未种通知上插入通知情况和时间)2、使用通知单的,应将家长签字后的通知单存根收回,交乡级防保机构,作为包片医师或村级机构履行通知职
9、责的凭据;采用电话通知的,乡级防保机构负责人应至少每2月进行1次电话或入户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做好记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四)接种1、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后,接种单位可通过“未种通知单”与儿童接种证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观察”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填写“预防接种单”(附表5),儿童监护人在“预防接种单”上签字后,凭单到接种室由接种医生开展“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和卡,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和“七对”(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后进行接种,接种完成后填写接种证,并用铅笔预约下次接种日期。儿童接种
10、疫苗后应进行“一观察”,即留观30分钟,无疑似异常反应后才能离开。全天接种完成后,收集“预防接种单”,将疫苗接种日期填写到“未种通知单”上,同时将已接种儿童的接种信息上卡(包括纸卡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电子卡)。承担接生工作的各级医疗机构,由新生儿科或防保科核对新生儿信息,并体检合格后于24小时内及时为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首针,并完整、准确填写三联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2、接种结束后,接种单位医生要根据“未种通知单”清点接种情况,将未接种儿童列入下一轮接种应种对象,并再次与家长联系,了解本次没有来接种的原因。如目标儿童超过2个月未能按要求进行接种,要立即查找原因,不能联系的要进行家访,必
11、要时上门接种。3、预防接种单位在现场接种时如发现“未种通知单”上未登记的目标儿童,除按免疫程序对其进行补种外,应同时为其建卡、建证,并将其既往接种信息过录到接种卡上。4、由村级单位进行接种的,村级单位接种医生按乡级防保机构提供的“未种通知单”按要求进行通知、接种、记录相关信息,并在接种结束后将“未种通知单”返给乡级防保机构,由乡级防保机构对接种数据进行上卡(纸卡、电子卡)。对在接种过程中发现“未种通知单”上未登记的目标儿童及外出儿童,应通过一览表进行上报,并通知家长到乡级防保机构进行补卡、补证。,接种技术操作要点,皮内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内注射法,口服法,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定义对疫苗应用灭菌
12、的注射器具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达到“三个安全”的标准对受种者安全,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对环境安全,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流程,(五)统计、上报数据1、预防接种单位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表6-1、6-2上报县疾控中心。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数据,由各级预防机构填写贵州省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月报表(附表6、7、8)逐级上报。2、村级机构仅承担通知任务的,由乡级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报表上报;由村级机构承担接种任务的,村级机构根据乡级防保机构提供的“未种通知单”填写表6-1上报
13、,由乡级防保机构汇总到表6-1(或表6-1-1、6-1-2)上报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和在家分娩儿童的乙肝疫苗首针接种数据按本地儿童填报表6-1,外地出生返乡后儿童补种乙肝疫苗首针数据按流动儿童填报表6-1。,3、县疾控中心每月将表6-1数据录入“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除乡镇卫生院外的其它接生单位上报的乙肝疫苗首针应种数、实种数、及时数并入接生单位所在乡镇数据中上报,乡级预防接种单位不得重报该部分数据。4、每轮接种的“未种通知单”和常规免疫统计报表由乡级防保机构存档备查。,六、几个基本定义,(一)常住儿童指户籍在本责任片区,且居住在本责任片区的目标儿童。(二)流动儿童1、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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