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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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地下或高架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它地面交通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碳素结构钢
2、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880.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880.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3880.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4171高耐候结构钢GB/T4208外防护等级(IP代码)GB/T5599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5914.2司机室前窗、侧窗和其它窗的配置GB/T6060.3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电火花、抛(喷)丸、喷砂、研磨、锂、抛光加工表面GB/T6771电力机车防火和消防措施的规程GB/T6807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
3、技术条件GB/T689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7928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8923.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T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音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489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18045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GB/T21413.1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GB/T21413.2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工器件通用规则GB/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3431城市轻轨交通较接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25343(全部)铁路应用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的焊接(全部)G
4、B/T28791铁道车辆标志GB/T30489城市轨道车辆客室侧门TB/T1393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开启式功率电阻器规则TB/T1451机车、动车组电加热玻璃技术条件TB/T1484.1铁路机车车辆电缆定货第1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电缆TB/T1484.4铁路机车车辆电缆定货第4部分:通信网络用电缆TB/T1507机车电气设备布线规则TB/T1804铁道客车空调机组TB/T2260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TB/T2393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TB/T2437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特性和试验方法TB/T2704铁道客车电取暖器TB/T2879.1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1部分:涂料供货TB/T
5、2879.3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表面处理技术TB/T2879.5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料技术条件TB/T2879.6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TB/T2932铁路机车车辆阻尼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T3001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TB/T3021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TB/T3034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限值TB/T3138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建标10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GB/T2343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1.1 术语和定义
6、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lowfloortramcar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运营,且可以与其它地面交通车辆混行,地板面高度小于或等于350mm,由若干车辆模块组成的电动车辆。车辆模块moduleoftramcar根据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配置及长度的需求而实现不同组合的基本单元。3 .2缩略语IClM个牵引逆变器控制一个牵引电机的控制方式。1C2M个牵引逆变器控制两个牵引电机的控制方式。4使用条件3.1 环境条件3.1.1 一般情况下海拔高度不超过1200mo3.1.2 环境温度在-2540C之间。3.1.3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C)03.1.4 因各城市所处地区不同
7、而存在气候条件差异的,可另行规定使用环境条件。注:超过以上环境条件,需要采用应对措施满足使用环境要求。3.2 线路条件4. 2.1线路轨距:1435mm.4. 2.2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不小于25m。4. 2.3最小竖曲线半径为:不小于IoOOn1。4 .2.4最大坡度:不超过7004.1 供电条件供电条件如下:a)接触网一受电弓受电,或其它受电方式;b)供电电压为DC750V(波动范围50OV900V),线路走行轨为负极:O受电方式:分为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地面三轨供电方式、车载储能供电方式,或其它受电方式;d)额定供电电压为DC750V(波动范围50OY900V)。车载储能装置的使用电压范围
8、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DeIoOOV。4.2 车辆沿双向运营线路靠右侧轨道行驶。4.3 风力对车辆运行及停放状态的影响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5 技术规格5.1 车辆组成5.1.1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由多种模块组成,形成低地板有轨电车系列。5.1.2 70%低地板(约70%客室通道地板面可无台阶通过)有轨电车车辆系列宜采用的车辆基本组成为:=Mc+Tp+Mc=o注1:MC端设司机室、有一动力转向架支撑,另一端为较接支撑且有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的车辆模块:注2:TP有一非动力转向架支撑,车顶设受电弓,两端均为校接且有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的车辆模块:注3:=连挂车钩:注4:
9、+一校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05.1.3 100与低地板(全部客室通道地板面水平或坡度不大于6)有轨电车车辆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应由多种模块组成,若需多编组重联运营,用户可与制造商协商解决。5.1.4 加长车辆应按与之匹配的模块进行组合,其最大组合长度应符合道路交通的规定。5.2 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序号名称7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1车辆基本长度(mm)30000360002车辆宽度(mm)2650(或2400)2650(或2400)3车辆高度(mm)370037004车内客室通道净高(mm)高地板区2200022100
10、5客室通道地板面高度(mm)低地板区3503506客室侧门口宽度(mm)双开门13001300单开门8007客室侧门口高度(mm)2185018508转向架固定轴距(mm)轮对式19001800独立车轮式18509车轮直径(mm)660(或720)58066010车钩高度(mm)66066011受电弓工作高度(mm)390056003900560012轴重(t)11.512.5注1:独立车轮轴距为同一转向架两端的两XX独立车轮所形成的XX轴线之间的距离。注2:车体宽度不包含后视摄像头、后视镜、示廓灯。注3:车辆最大高度包含车载储能设备。注4:减速度条件为AW2载荷和车轮半磨耗状态及干燥、清洁、
11、平直的轨道和额定电压下。6 基本要求6.1 车辆限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限界标准的规定,车辆客室地板面距轨面高度应与车站站台面相协调,地板面高度在任何使用情况下均不应低于站台面。6.2 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不应大于规定值的3%。6. 3车辆动力转向架的每根动轴或XX轴线上的测量轴重与该车的测量平均动轴轴重之差不应超过土2%(采用单个电机驱动单个车轮低地板车辆除外)。6.4 车辆每个车轮的测量轮重与该轴或XX轴线上两轮的测量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4%(采用单个电机驱动单个车轮低地板车辆除外)。6.5 新造车辆同轴或XX轴线上车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0.5mm;同一动力转向架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Inln1
12、;同一非动力转向架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2mm。6. 6车辆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各曲线区段,并能够在规定的曲线区段进行两辆车的连接与分解作业。6.7 车辆应设架车、吊车、复轨等位置及结构,其功能应符合车辆维护和救援的规定。6.8 载荷工况6.8.1荷载工况宜采用以下类型:空车载荷(AWO)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与司机重量之和;满座载荷(AWl)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额定载荷(AW2)可站面积按6人/痛(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超员载荷(AW3)可站面积按8人An?(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1.1 8.2载客量AW22240人,AW32300人,载荷的设计
13、人均重量宜采用60kg人。1.2 8,3可站面积计算应符合建标104的规定。6.9 动态特性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a)最高运行速度为70km/h,车辆的构造速度应高于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的10%或10kmh;b)倒车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c)牵车联挂速度不应大于3km/h;d)平均加速度(在平直线上,车轮半磨耗,AW2载荷条件下):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40km/h,不应小于0.95m/s2;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70km/h,不应小于0.6ms24e)牵引瞬时加速度:不应大于1.311is2;f)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应大于LOn1/1;g)制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制动性能要求序号制动性能常用制
14、动紧急制动1紧急制动2安全制动紧急制动31最低平均减速度a(ms2)11.11.22.22最大响应时间t(s)1.51.50.850.853制动最大冲动限制(m/s?)1.5448注1:所规定的车辆减速度,为在平直线上、良好的粘着条件、AW3载荷工况的环境下,车速从70km/h到0km/h的平均减速度。注2:紧急制动L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安全回路方式(如:司机安全警惕、门安全回路等)。注3:紧急制动2,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司控器方式。注4:安全制动为上述制动模式中的最高等级模式,可独立地、不受单一故障影响地操作。注5:最大响应时间:自制动指令发生变化开始至达到设定减速度的90%为止的一段时间。6.
15、10 车辆内部噪音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4892的规定。6.11 车辆外部噪音测量方法应符合GB/T7928的规定;噪音限值为:停车时不应大于68dB(八),以70kmh速度运行时不应大于79dB(八)。6.12 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冲击、振动水平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6.13 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试验及限值应符合TB/T3034的规定。6.14 车辆内部、外部电气设备防护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6.15 车辆电气设备及电路的接地保护、绝缘保护、电气安全等通用规则应符合GB/T21413.1的规定;电路开关与控制所用电工器件应符合GB/T21413.2的规定。6.16
16、车辆电气电路控制、调节、保护、供电所用的低压电子装置宜符合TB/T3021的规定。6.17 车辆电气设备布线、接线规则宜符合TB/T1507的规定;电气配线应符合TB/T1484.1的规定。6.18 车辆电气通信网络用电缆应符合TB/T1484.4的规定。6.19 车辆动力学试验及性能宜符合GB/T5599的规定。6.20车辆车辆应采用不燃、低燃和无卤的阻燃材料,防火设计要求宜符合GB/T6771的规定;非金属材料防火要求宜符合TB/T3138的规定。6.21车辆应有相应的防腐、隔音、隔热、降噪措施,其表面处理及防腐涂装应符合以下规定:a)碳素钢车辆结构表面处理过程的表面粗糙度、清洁度等级、磷
17、化处理、锈蚀除锈、表面处理技术应分别符合GB/T6060.3、GB/T6807、GB/T8923.1和TB/T2879.3的规定;b)铝合金或需涂装的不锈钢车辆结构表面处理应采用机械预处理,铝合金车辆表面粗糙度(Ra)不应小于5m,需涂装的不锈钢车辆表面粗糙度(Ra)不应小于L6mc)车辆防腐涂装底漆、面漆、涂料供货、涂装、阻尼涂料供货、涂装质量应分别符合TB/T2260、TB/T2393、TB/T2879.1、TB/T2879.5、TB/T2932和TB/T2879.6的规定;铝合金车辆结构防腐涂装所用防锈底漆中不应含有铁质颜料。6. 22车辆密封性应符合GB/T148942005的规定,其
18、中5.11.4水密封性例行试验按照15min进行防水试验。7. 23车辆应符合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RAMS)的要求。8. 车体及车辆连接8.1 车体8.1.1 车体采用整体承载结构,车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车体结构在下列静载荷工况下,应力不应超过材料的屈服极限,不应产生永久变形:a)垂向最大工作载荷为1.3XgXmAW3。注:uw3为AW3工况垂向载荷(不包括转向架),单位为kg;g为重力加速度,单位为m2.b)车钩连接处和/或防爬器区域纵向压缩载荷工况包括: 车钩连接处和/或防爬器区域200kN纵向压缩载荷与垂向载荷gX11)Awo组合。 车钩连接处和/或防爬器区域
19、200kN纵向压缩载荷与垂向载荷gm,w3组合。注:HUwo为AWO工况垂向载荷(不包括转向架),单位为kg。c)车钩连接处纵向拉伸载荷工况包括: 车钩连接处150kN纵向拉伸载荷与垂向载荷gXmAwo组合。 车钩连接处15OkN纵向拉伸载荷与垂向载荷gX11uw3组合。d)在车辆端部模块规定位置抬车,载荷为1.1XgX(mAwo+mBE)抬车时,其余模块支撑在二系悬挂支撑位。注:IBBE为端部模块转向架质量,单位为kg。e)整车抬车工况:在规定位置抬起整个车辆,载荷为1.1XgX(mAwo+mBA)注:11A为车辆所有转向架的质量,单位为kg。f)支撑点移位抬车工况:e)中规定的载荷工况应考
20、虑各模块中一个抬车点相对于其他三个抬车点组成的平面垂直移位的情况。该抬车点相对于其余三个抬车点的垂直移位应取IOmmo注:d)、e)和f)在某些运营要求中,当抬车时不包括转向架的情况下,mBE和miM设为0。8.1.2 车体结构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8.1.3 车体应采用防碰撞设计,以提高乘员安全和控制损坏程度。在平直轨道上一辆车以5kmh速度撞击相同类型的另一辆车,应无结构损坏。在平直轨道上一辆车以15kmh速度撞击相同类型的另一辆车,撞击车利被撞击车均不制动,被撞击车初始速度为零。撞击车和被撞击车质量均为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质量与50%座席乘客质量之和。撞击后,应保证车辆的客室结构无损坏。8
21、.1.4 车体承载结构材料8.1.4.1 高耐候钢、焊接结构用耐候钢材料应符合GB/T4171的规定;优质碳素结构钢、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材料应分别符合GB/T699、GB/T700和GB/T1591的规定。8.1.4.2 不锈钢冷轧钢板材料应符合GB/T3280的规定。8.1.4.3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应符合GB/T3880.1、GB/T3880.2和GB/T3880.3的规定。一般工业的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材料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8.1.5 车体承载结构防雨应符合TB/T1802的规定。8.2 车辆连挂及模块连接7.2.1车辆模块之间应根据需要设置校接装置及车间减振器,以
22、满足车辆模块之间的连接与载荷分配,保证车辆顺利通过曲线段的要求。7.2.2车辆模块之间应设有贯通道,满足车辆通过曲线段和乘客通行的要求,以及方便车辆检修等工作的分解要求。7.2.3车辆模块之间设置的电气连接装置应能满足车辆通过曲线段时安全、可靠地工作,以及方便车辆检修等工作的分解要求。7 .2.4车辆两端应设有车钩及吸能装置,保证两连挂车辆顺利通过曲线段,满足救援要求,对事故撞击具有一定等级的防护能力。8 司机室8.1 司机室布置应能保证司机有清晰的视野,可方便、安全地操作。8.2 司机应能通过前窗及侧窗方便清晰地观察前方信号、轨道、轨旁设备、接触网(轨)等沿线的状况;通过监视装置随时观察客室
23、内的状况;站停时,通过司机室外两侧后视装置应能清晰地观察整个站台及各车门状况;运行时,通过司机室外两侧后视装置应能清晰地观察车辆两侧及侧后方的交通状况。8.3 司机应能清楚地观察和方便地触摸到司机室内各种操作手柄、开关、显示仪表、显示屏、信号显示灯、无线通讯话简等设施。8.4 司机室前窗、侧窗等应符合GB5914.2的规定;前窗玻璃应采用抗冲击型安全电热玻璃并符合TB/T1451的规定;侧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电热玻璃并符合TB/T1451的规定。8.5 司机室应设雨刷器、遮阳帘。8.6 司机室设置的司机座椅应具有能自由调整高度及前后位置、沿中心轴旋转、方便快速离开等功能。8.7 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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