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奖励规定.docx
《公务员奖励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奖励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公务员奖励规定(200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2008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布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奖励,是指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公
2、务员奖励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正向激励,弘扬奋斗精神,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坚持下列原则:(一)以德为先,突出功绩导向;(一)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四)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
3、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八)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六条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一)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第三章奖励的权限和程序第七条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
5、批准。(二)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三)记一等功,由省级党委和政府或者中央和国家机关批准。经省委同意,副省级城市党委和政府可以对本地区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四)授予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对下级单位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机关,可以按照奖励权限,对本系统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市(地)级以上机关可以按照奖励权限,对本系统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开展及时奖励。由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的奖励,应当事先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第八条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务员、公务员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务员 奖励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82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