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docx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2009年7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和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辞去公职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公
2、务员辞去公职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尊重个人意愿和从严审核审批相结合;(三)保障合法流动和加强离职后从业管理相结合;(四)依法依规办事。第四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审核、审批、从业限制期限内从业情况的了解核查等工作。第二章辞去公职情形和程序第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
3、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正在接受审计,或者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第七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本人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的,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重点审核公务员是否具有
4、不得辞去公职或者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同时,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其中,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四)任免机关将批复送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五)同意辞去公职的,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六)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和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务员 辞去 公职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82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