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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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决定依托有条件的单位认定XX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等,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应急厅2020)28号)XX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X科字2018)7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XX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XX省应急管理厅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
2、究、技术创新研发、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合作交流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XX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实战需求,优化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发,为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第四条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XX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及前沿技术应用方向进行布局建设:(一)基础性研究。布局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重点实验室。(二)关键技术攻关。布局建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感知识别、监测预警预报、风险预防控制等技术攻关方面
3、的重点实验室。(三)先进装备研发。布局建设自然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装备研发方面的重点实验室。(四)高新技术应用。布局建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线通信、虚拟现实、网络安全、5G技术、军民融合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创新应用方面的重点实验室。重点范围包括:(一)安全生产1.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2 .石油天然气安全;3 ,危险化学品安全;4 .烟花爆竹安全;5 ,冶金有色等工贸安全。(二)自然灾害防治6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7 .洪旱灾害风险防控;8 .地质灾害风险防控;9 .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三)消防安全1
4、0 .城市火灾防控;11 .火灾扑救;12 .火灾爆炸事故勘验。(四)应急处置与救援13 .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14 .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15 .无人机与智能装备;16 .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17 .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18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9 .城市灾害事故、城市安全等综合风险防控;20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21 .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应围绕职责定位和研究领域,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主动发挥支撑作用。以基础性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要瞄准应急管理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理论、方法、共性技术等方面研究,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基础理
5、论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以关键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发和高新技术应用等技术创新为主的重点实验室要以实战应用为导向,着力突破灾害事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先进救援装备,促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救援实战、社会动员中的有效应用。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按需设立、分类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第七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依托单位”)建设的科研实体,鼓励在人、财、物上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应急管理厅是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6、和发展;(二)发布重点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合并和撤销。第九条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是重点实验室的归口管理处室。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重点实验室发展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二)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和建设,具体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三)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的考核与评估等工作。第十条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是:(一)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条件,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一)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三)负责重点实验室的规范运行和管理,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做好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审
7、核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建设总结报告、年度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第三章申请与设立第十一条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需求,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申请和设立工作。(一)自上而下。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实际需求,有重点、有计划地发布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通知,按程序组织评审和设立。(一)自下而上。鼓励具备重点实验室申请条件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亟需专业领域和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省应急管理厅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和设立。第十二条申请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X
8、X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单位授权,能够独立开展实验室工作的单位;(二)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合理,符合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三)研究实力强,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有重要影响,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具有培养应急管理科研业务人才的能力。(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科研场所相对集中。(六)依托单位须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提供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重点实验室的流程:(一)依托单位组织编制XX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
9、书,格式详见附件1)并提出申请;(二)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以及是否满足重点实验室申请的基本条件;(三)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依据XX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X应急发2021)6号)进行管理。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和审阅申请材料后,进行现场评分并出具评审意见,产生候选重点实验室名单;(四)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组织开展候选重点实验室的现场核查,核实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形成现场核查意见;(五)省应急管理厅对通过现场核查的重点实验室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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