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学习大纲及素材.docx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学习大纲及素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学习大纲及素材.docx(3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学习大纲及素材(大纲)一、未成年人基本法律常识(一)“法律”是什么?(二)日常生活经常接触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关于“人”的几个年龄节点1.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能力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 .犯罪特别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4 .犯罪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5 .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四)案例互动:以下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约束?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二)“未成年人”特别保护1
2、 .家庭保护2 .学校保护3 .社会保护4 .网络保护5 .政府保护6 .司法保护三、中小学生基本行为约束(一)不良行为(二)不良行为的后果(三)严重不良行为(四)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教育(五)专门学校专门教育(六)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的关联(七)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规定(八)不良行为发展轨迹(九)民事责任承担四、我们要如何做(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二)谨慎交友、预防因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五、案例分享案例1: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案一未成年侵权人成年后可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侵权责任(2016)粤0115执异12号)案例2:江苏省
3、宿迁市未成年人文身案(检例第14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22年第5号)案例3: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案(检例第17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23年第4号)案例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8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之九十一:郑某某诉耿某某、曹县常乐集乡焦村庙小学健康权纠纷案案例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未成年人“套路贷”案例6: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新兴业态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点播影院、电竞酒店、盲盒、剧本杀)案例7: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案(检例第8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21年第2号)案例8:
4、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检例第17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23年第4号)案例9: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8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之四十九:姬某某故意伤害案案例10:朱某等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1: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一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判决(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2:蒋某猥亵儿童案一依法严惩通过网络实施的无身体接触的猥亵犯罪(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3: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一对幼儿园虐童行为“零容忍”(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
5、优秀案例)案例14:胡某诉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一全国第一道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5:祁某猥亵儿童案一小学教师性侵儿童被重判(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6:杨某故意杀人案一全国首例对未成年被害人跨省心理救助(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案例17:江某诉钟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一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素材)一、未成年人基本法律常识(一)“法律”是什么?1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
6、,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2 .中国的法律可以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4 .截至2023年9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98部。(全国人大网数据)(二)日常生活经常接触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
7、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比如,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内容由宪法确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比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民事行为、物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受到民法调整。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比如,公然
8、辱骂、殴打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比如,盗窃、故意伤害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制裁。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0年新修订,2021年6月1日实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9、制定的法律。2020年新修订,2021年6月1日实施。(三)关于“人”的几个年龄节点1.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出生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3 .犯罪特别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12周岁4 .犯罪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14周岁5 .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18周岁(四)案例互动:以下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约束?1.张三请李四周五晚上看电影,花费60元买两张电影票、30元乘坐滴滴到达电影院,李四爽约,张三要求赔偿90元损失。6 .父亲“承诺”儿子期末考试数学得到优秀就奖励PS5游戏主机,儿子按约定取得优秀,父亲优秀”食言,儿子要求父亲必须买游戏机
10、。7 .12岁的张三拿着70岁奶奶的手机看游戏直播,佩服主播技术,使用奶奶手机绑定的银行卡“打赏”主播2万元。4.高中学生张三号召周边同学及亲友向红十字会“捐款“3000元。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民事主体的“人格权”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2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二)“未成年人”特别保护1.家庭保护:抚养、教
11、育、保护。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4 .学校保护: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性骚扰。建立校园欺凌监管制度,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校园伤害事故等。5 .社会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6 .网络保护:防止沉迷。国家在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网络权利的同时,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7 .政府保护: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整合、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教育、安全保
12、障、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职责。8 .司法保护:一是司法活动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共性要求;二是特定类型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三是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四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三、中小学生基本行为约束(一)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1.吸烟、饮酒;2,多次旷课、逃学;3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4 .沉迷网络;5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6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7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
13、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9 .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二)不良行为的后果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1 .予以训导;2 .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3 .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4 .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5 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6 .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三)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7 .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8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9 .传播淫秽读
14、物或音像制品等;10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11 .多次偷窃;12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13 吸毒、注射毒品;14 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四)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教育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1.予以训诫;15 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6 .责令具结悔过;17 .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18 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19 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20 .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21 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15、五)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1.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22 .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23 拒不接受或者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的矫治教育措施;2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的关联1.不良行为:涉及的是道德的问题(道德规范)2 .严重不良行为: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已触犯法律规定)3 .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
16、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七)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规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 .对依照前三
17、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八)不良行为发展轨迹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一后果:造成故意伤害,承担侵权损害责任,甚至触犯刑法。6 .多次逃课、逃学一后果:缺少学校教育,过早进入社会,法治意识淡薄。7 .与社会上不良习性的人交往一后果: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易受他人诱导,导致实施违法行为。8 .参与赌博或参加封建迷信等活动一后果:易受到不良侵害,并诱发相关刑事犯罪。9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的场所一后果:形成不良的人际交往关系,影响未成年人人生观、价
18、值观发展。10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品一后果:构成抢劫、盗窃罪等。(轨迹模型来源:基于以少管所、工读学校和普通中学的740名青少年为被试,采用回溯调查的方法考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年龄和行为特点,分析287名青少年成长历程中负向事件的发生顺序,描绘出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轨迹模型。引自中国青年研究)(九)民事责任承担1.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1 少时犯错,来日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
19、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J四、我们要如何做(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罪。案例1:3名中学生为过网吧瘾,竟想出了拦路抢劫的办法,仅5月6日至11日的短短时间里,作案3起,抢劫了5000多元,破案后,警察问他们为什么要去抢劫时,他们说因为网络成瘾,无法摆脱,上网没钱,只好去偷、去抢。案例2:河北唐山市有4名1516岁的在校学生,由于迷恋网吧,经常旷课,夜
20、不归宿,经常回家中撒谎,把家长给的钱用于泡网吧,当家长发现后,不给他们钱时,他们就疯狂作案24起,盗窃24家,窃得27100元以及手机、金项链等价值3万余元,共57000余元,他们盗窃来的钱全部用于泡网吧。(二)谨慎交友、预防因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有些同学由于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例1:利用管制刀具玩耍,引起过失伤害。小明的叔叔从西藏带回了一把匕首,十分精致,暑假中,小明就将匕首带到了学校给同学看,同学们都十分赞赏,说这匕首好玩,有位同学提议,用匕首进行玩飞刀。因此,下课后几个同学就对着土墙玩起了飞刀比赛,小明的飞
21、刀一次比一次扎得准,赢得了同学们的喝彩,他十分得意,这时,各年级的学生都跑来看他们的飞刀比赛,案例2:在一次扎飞刀时小明由于紧张,握刀的右手抬起时,刀一滑,扎向了后面一个叫小礼的同学的右眼,只听小礼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只见小礼双手捂着的右眼鲜血顺着手指流溢出来。为此,家长们急忙把小礼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小礼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再也看不到同学们。小明是过失伤害,属于过失伤害罪,但由于年龄小,没有被判刑,但小明的父母却承担了10万余元的伤残赔偿费。五、案例分享案例1: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案一未成年侵权人成年后可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侵权责任(2016)粤0115执异12号)20
22、11年9月13日,周某誉(时年14岁)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不慎将冯某轩(时年12岁)撞倒,致冯某轩左胫、腓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安机关认定,周某誉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冯某轩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12)穗南法少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认定周某誉侵害冯某轩人身健康权,因其为未成年人,其侵权赔偿责任由其父母周某明、廖某香承担,判决周某明、廖某香向冯某轩支付87274.45元。周某明、廖某香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冯某轩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2012)穗南法执字第2078号。执行过程中,法院划拨了廖某香银行
23、存款7820元发还冯某轩。法院认为,责任自负是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首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由此可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侵权,亦应优先以其本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受害人冯某轩因侵权行为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周某誉的监护人周某明、廖某香赔偿能力有限,经查,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而长期未能足额履行赔偿义务。而实际侵权人周某誉现已成年,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追加周某誉为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对于限
24、制行为能力人以其本人财产优先承责的规定,亦符合法律的公平性要求。案例2:江苏省宿迁市未成年人文身案(检例第14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22年第5号)2017年6月以来,章某在江苏省沐阳县经营某文身馆,累计为数百人提供文身服务,其中未成年人40余名。章某还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清除文身。其间,曾有未成年人家长因反对章某为其子女文身而与其发生纠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部分未成年人及父母反映因文身导致就学、就业受阻,文身难以清除,清除过程痛苦且易留疤痕,但章某仍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指导意见:(一)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检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学习大纲及素材 四川省 中小学 未成年人 保护 预防 犯罪 主题 学习 大纲 素材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787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