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原则与组织实施医学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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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CP原则与组织实施,GCP的核心概念,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保障其安全-试验资料完整、准确、公正,结果科学可靠,遵循GCP的重要性,GCP确保 试验受试者得到充分的保护 试验具有良好的科学性、缜密的设计及恰当的分析 试验操作规范且有记录 违背GCP 受试者不能得到保护,且处于危险中 收集的资料缺乏可信性 药政管理部门会否决该试验,中国SDA关于GCP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
2、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WHO关于GCP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终止试验、监查、记录、分析、报告和文件。为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和伦理性,并保证试验文件的妥善保存,ICH关于GCP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科学及伦理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记录、分析和报告。为保证试验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隐私。,SDA、WHO及ICH GCP的比较,适应范围:SDA-中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 WHO-全球药品临床试验通用规定 ICH-实施临床试验欧共体、日本、美国,以求各国间临床试验资料共享,用于药品临床注册。,SDA、WH
3、O及ICH GCP的比较,目的 SDA-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指导中国临床试验。WHO-是在承认各地区文化、法律、经验和资源差异的基础上,力求制定全球可实施的规定。ICH-用于欧共体、日本、美国注册的需要。,SDA、WHO及ICH GCP的比较,三个GCP都遵循GCP的基本原则它们的区别主要在覆盖的区域、详细的程度及书写的形式WHO GCP描述了注册法规部门的责任,而中国SDA和ICH未做规定ICH对研究者如何遵循GCP给予了细节描写及要求,而SDA和WHO稍简单,SDA、WHO及ICH GCP的比较,名词解释:SDA、WHO和ICH的名词解释区别很小 以上区别也会随
4、着新的版本而消除,与临床试验相关的-,GCP的基本原则,1、,临床试验必须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在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治疗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危害。选择临床实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的要求。,2、,受试者的个人权益、安全应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进行药品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临床前和临床资料,作为科学依据。临床试验必须具有科学性,试验方案应具有详细的规定和描写。,3、,临床试验必须遵循方案实施,该方案必须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者应在参加临床试验前签
5、署知情同意书。应给受试者提供医疗关爱。,4、,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所有临床所有文件应完整记录、处理及保存。,临床试验中,研究者的职责,与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者的职责(1),主要研究者的资格: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具有试验方案中要求的专业知识经验 临床试验经验或得到有经验的研究者指导 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有权支配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实验所需的设备,研究者的职责(2),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方案执行 研究者需遵从申办者同意的方案实施试验 方案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研究者及申办者在方案
6、上签字 研究者不可随意违反方案,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及申办者同意。除非有突发影响受试者安全的事件发生。研究者应记录和说明任何违背方案的现象,研究者的职责(3),有良好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靠。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同意,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临床试验。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方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研究者的职责(4),应了解并熟悉试验用药的性质、作用、疗效和安全性。确保试验协作者熟知试验相关信息 主要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 主要研究者可指派药师或合适人员具体监管试验用药 药师应保留
7、药品的接收、分发、返回记录。这些记录包括日期、数量、批号和失效期等 试验用药应按药品存储条件保存 研究者应确保试验用药仅用于试验人群 应指导受试者用药,研究者的职责(5),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并获得知情同意书。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出现的不良事件得到适当的治疗。保证受试者安全,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研究者的职责(6),在试验文件上签名,以确保将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记录在病历和CRF中。研究者确保CRF中数据准确、完整、易认和及时 CRF的任何信息均有原始资料支持 CRF中的任何改动,均应有日期、签名和解释
8、 研究者应保存试验相关文件,并避免损毁 相关文件需保存上市后5年,研究者的职责(7),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和稽查员的监查及药品监督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质量。与申办者商定有关临床试验的费用,并在合同中写明。研究者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所需的费用。试验完成后,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送申办者。提前终止或暂停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临床研究中,申办者的职责,与临床试验相关的-,申办者职责(1),定义: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 申办者获得临床试验的申请和批文 建议临床试验单
9、位和研究者人选,认可其资格及条件 提供研究者手册 获得SDA临床试验批文,伦理委员会同意后开始试验,申办者职责(2),与研究者共同设计方案。签署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案及合同。提供试验用药。指派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与研究者共同迅速研究严重不良事件,采取措施保证受试者安全,并及时向药品监督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品的临床试验的其它研究者通报不良事件。,申办者职责(3),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关经济补偿。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提前终止或暂停一项
10、临床试验必须通知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说明理由。研究者不遵从已批准的方案或有关法规进行临床试验时,申办者应指出以求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坚持不改,则应终止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查员的职责,监查员是申办者和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监查目的保证受试者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方案、GCP和有关法规。工作内容:确定研究单位及研究者 了解试验进度 确认CRF与原始资料一致 确认不良反应记录在案 核实试验药物是否按法规供应,临床试验中,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与临床试验相关的-,B、伦理委员会,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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