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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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文旅发(2023)105号)各相关单位: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附件: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17日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推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2、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赋能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
3、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工作制度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具有上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卓越实践形成亮点。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到2035年,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4、,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保护传承更加有效,转化发展更加活跃,保护共识更加广泛,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在助力上海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人民城市中的作用更加彰显。二、主要任务(一)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1.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开展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加强资源的挖掘、整理、建档,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记录工程、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记录工程,加强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完善本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记录建档工作。探索制定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进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2 .优化名录建
5、设管理。健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市、区代表性项目三级目录体系。引导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基层名录)建设,完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科学化归类和命名工作,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组织推荐工作。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有重点地对传承人缺失、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传承人不足的项目予以补新、补缺、补强;对集体传承、分工协作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试点认定若干个历史悠久、传承有序、积极实践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加强整体性保护传承,做好团体和
6、个人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3 .实施长效动态管理。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定期开展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通过示范引领、提高补贴标准等措施,对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激励。探索“退出”机制,对评估不合格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资格予以撤销、取消。对因丧失传承能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制定落实“保留称号、中止补助”相关政策。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基地、“非遗在社区”、“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4 .加
7、强理论学术研究。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支持本市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加强学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化“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机制,充实专家队伍,实施专家储备制度。(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体系1.加强分类保护。加强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代表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推动生活化应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本市传统工艺企业跨界破圈,转型升级,加强文创产品开发、IP授权合作、文旅互动体验;支持传
8、统工艺企事业单位在城市更新中有效传承与发展,擦亮品牌。开展支持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居家就业工作,建立一批残疾人“阳光手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室。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创新表现方式。提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增强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推动传统体育、游艺纳入全民健身活动。发挥传统医药类项目在市民预防保健、健康养生中的积极作用。丰富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2 .深化主体布局。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储备工程。在全市范围认定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基地,配合、协同保护单位共同开展保护工作,拓展保护工作外延,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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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 文化 旅游局 关于 印发 进一步 加强 物质文化 遗产 保护 工作 实施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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