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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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自治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当前电力供需形势,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最新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2023年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3年11
2、月15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2023年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规定,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结合当前电力供需形势,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2023年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在统筹地区产业结构、负荷特性、供需形势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研判、主动作为,提升电网在面对
3、电力供应短缺时的响应速度和综合处置能力,优先保障民生和重要负荷供电需求,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稳定。守牢电网运行安全底线,优先实施区域平衡,加强网省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援,提升电源侧支撑能力,深挖电网侧供电潜力,合理控制负荷侧用电需求,维护区域和全网电力平衡。1 .燃煤机组出现非计划停运增加电力缺口,或减少机组非停增加发电能力时,优先执行相关区域平衡措施,剩余电力缺口根据缺口等级按序位进行有序用电。2 .满足区域平衡条件下,按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原则上避免拉闸限电。3 .按照电网调度
4、指令,电力用户及时压降用电负荷,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安排生产。4 .有序用电方案规模应不低于本地区历史最高负荷的30%;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应将本地区所有重点保障用电以外的负荷全部纳入方案。方案按照IVI六个等级制定,每5%为一档。坚持有保有限。坚决保障居民生活、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基础能源生产和重要医疗抢险救灾物资生产等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供应;限制违规项目、淘汰类以及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不合理用电。1 .优先保障电力用户范围(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
5、企业的保安负荷;(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7)煤矿、石油、天然气生产等国家、自治区文件明确规定保障电力供应的用户。2 .限制不合理用电用户范围(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电需求。坚持统筹兼顾
6、。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上,统筹用电侧合理需求,兼顾安全生产、产业发展、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各盟市、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应积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协作配合,将有序用电影响控制在合理水平。结合电力市场以及电价疏导政策,合理安排有序用电序位,切实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坚持公平公开。综合考虑纳入有序用电序列范围各行业内企业能耗水平、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公平开展有序用电。纳入有序用电范围的企业充分享有事前知情权,各盟市有序用电方案应向社会公布。二、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序用电预警等级标准,结合全区用电结构实际,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前提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
7、类措施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开展有序用电,若出现长周期电力缺口考虑开展用电企业轮停;在电网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相关措施难以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时,按程序批准后可执行拉闸序位表。(一)需求侧响应措施。电网企业以周为单位滚动预测电网平衡情况,预判电力供应紧张时段,根据实际供需情况确定、调整响应电力和邀约范围,按照需求侧响应方案和流程组织执行,响应结束后发出响应解除通知。用电企业应及时反馈是否参与响应及响应能力,并按照约定执行需求侧响应,收到响应解除通知后自行恢复负荷用电。(二)有序用电措施。按发布有序用电预警信息、执行有序用电操作、解除有序用电预警等程序开展有序用电工作。1 .按程序发布有序用
8、电预警信息(1)预警等级。依据国家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根据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有序用电预警等级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划分:I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II级:严重(橙色、10%以上-20%以下);In级:较重(黄色、5%以上-10%以下);IV级:一般(蓝色、5%以下)。(2)预警发布。电网企业根据电力平衡预测情况确定有序用电预警等级,报告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后,由电网企业向各盟市供电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同步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地区能源监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盟市供电企业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相关用电企业并报盟市有序用电管理部门。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24
9、小时发布。若遇电网负荷突变、电网突发事故或其他紧急事件,电网企业可按既定拉闸限电序位表控制用电负荷。2 .按电力缺口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执行有序用电电网企业根据电网供需平衡情况,综合考虑各盟市工业结构、用电构成、负荷特性以及电网外部支援情况,按电力缺口等级分批次开展有序用电。在全网连续多日电力缺口达到I级预警时,启动执行负荷轮停方案。(1)在全网电力缺口达到III级及以下时,首先开展区域平衡;其次优先对违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依次进行控制。(2)在全网电力缺口达到I、II级时,在HI、IV级基础上,按照除危险煤化工以外的“两高”行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可中断大工业、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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