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债权分论习题(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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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六章合同的订立名词解释题:1要约邀请2承诺3要约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使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O(司考)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2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的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
2、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O(律考)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3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己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falv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律考)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4北京碧溪公
3、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O(律考)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碧溪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5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的报价出售,要其在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司考)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B买卖合同
4、于6月10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6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20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O(律考)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7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该代表行为()。A有效B视为有效C无效D经追认有效
5、8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司考)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担责任9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OOo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主要内容:(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1元。手表成本约1万元。为此
6、,购买者与该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如何处理?O(律考)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D按有效合同处理10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了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O(司考)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一)多项选择题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O(律考)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C甲
7、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将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用于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律考)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B合同成立且生效C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以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
8、予支持D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应予以支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O(律考)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GJ、集体或者第三人的权益而订立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损害SH公共利益的合同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于2005年10月1日给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称本公司有一批电子元件欲出售,单价100o元,5日内保证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乙公司收到邮件后,立即于当日给甲回复邮件,表示愿意购买,并表明货物必须于10月11日之前送到,对于货款只同意单价700元,而且已经通过银行汇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收到电子邮件,10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收到汇款
9、后,甲立即通知乙,货物只能按照单价IOoO元出售,请及时补齐货款,货款到位后发货。乙收到甲的通知后于10月3日回电子邮件表示:单价700元是自己的最高报价。乙的通知到达甲公司后,由于秘书的疏忽,甲公司老板没有及时看到乙的回复,直到10月5日才看到。甲公司老板表示接受乙的报价,但提出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书。于是甲公司遂以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基础草拟了合同书。10月6日,甲公司董事长在位于A地的营业所内签字,并将合同书寄给了乙公司,同时将元件交丙运输公司交给乙公司。因为此时,乙公司老板在C地出差,乙公司遂派人将合同书送往C地。乙公司董事长于10月9日在合同书上签字,并于之前10月8日收到该批货物。那么
10、:(1)甲公司2005年10月1日给乙公司发的邮件,以及乙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什么性质?(2)甲、乙两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有合同于何时成立?(3)若甲、乙两公司未对交付货物地点作约定,如何处理?(4)如果甲于10月10日将电子元件送到乙处,那么合同于何时成立,合同于何地成立?(5)如果,丙在运输过程中,因遭遇洪水,货物全部毁损,那么货物的损失由谁承担?参考答案名词解释题:1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发出要约邀请时,当事人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
11、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falv责任。2根据合同法第21条,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换言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falv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3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对于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有两种以上的,应当作
12、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题中,商场的告示相当于一种格式条款,凡是与商场订约的当事人都可以按照其告示的约定试用家电。由于条款不明确,意味着按照通常的理解,即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因而在没有约定使用费的情况下,王某无须交付使用费。2答案:B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J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成立的时间。3答案:B甲公司的广告符合要约的规定,甲在广告中表明其愿意受其拘束。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在不到三天的时间将车卖完,应该负有以广告方式通知的义务,其没有通知,应当承担责任,由于甲的行
13、为使合同不能成立,甲应负缔约过失责任。4答案:D合同签字盖章时成立,一般是于最后一个签字、盖章的人签字、盖章时成立。5答案:D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如果该传真符合要约的要求,相当于要约,乙公司尽管当日回凭“收到传真”,但并没有表明要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因此,不属于承诺行为。6月5日合同没有成立。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甲再次提出要约,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的报价出售,但要求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表明乙的行为还不能算最终的承诺。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
14、)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乙公司在6月15日,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就拒绝签约的行为违背了其原来承诺过的同意甲公司提供的报价,所以这种行为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对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6答案:D本题,尽管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但是,乙在收到货物的时候进行了验收,并且支付货款,那么认为乙同意接受该批货物,该批货物质量合格。7答案:A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15、。8答案:A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GJ、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为丙知悉乙欠甲债务的情况,所以丙、乙之间的行为为相互串通,危害了第三人甲的利益。因此乙、丙之间的合同应无效。9答案:C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为虚假表示,另一方当事人由于相信该表示而发生错误,订立合同。手表厂混淆了金表与镀金表、钻石与人造钻石的概念,使相对人发生错误,属于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欺诈成立的合同可以撤销。故应该按照合同欺诈予以撤销。10答案:C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16、是有权利瑕疵的合同,这种权利瑕疵,通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消除。(一)多项选择题答案:BCD根据合同法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本题B、C、D项是正确的。答案:BC本题中,尽管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即“合同经公证生效”,但是当事人己经通过自己的实际履行行为取消了该条件,因此合同己经成立。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68条,定作人对承揽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因此,B、C两项是正确的。答案:BCD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
17、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GJ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GJ、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SH公共利益;(五)违反falv、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选B、C、D项。案例分析题1(1)甲公司10月1日和乙公司的回兔均属于要约。甲在电子邮件中明确表明了标的物的价格、质量,以及愿意承担要约拘束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的生效条件,因此甲公司发出的电子邮件性质上属于要约。乙公司回复的邮件,因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即货物的单价作了变更,属于对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复在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而非承诺。(2)甲乙两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于10月8日成立。甲、乙两公司就合同
18、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并且通过了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因此甲、乙两公司间成立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未在同时同地签字、盖章的,以最后一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地点为准。而按照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己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认为合同成立。因此,本案中,尽管甲、乙两公司约定采用正式合同书方式订立合同,但是甲公司已于乙公司签字、盖章之前实际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乙公司也己经接受了甲公司的履行,因此可以认为合同己经成立。(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未对交付货物的
19、地点作出约定,那么首先应由双方就此达成补充协议;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依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根据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方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交付给买受人。(4)合同于10月9日成立,成立地点为C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则以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因此,本题应以乙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时间,即10月9日为合同成立时间。另外,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本题中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合同书方式订立合同,因此,应该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一方,即乙公
20、司董事长当时所在地C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5)货物的损失应该由乙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falv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中,双方没有对货物的风险负担另外作出约定,当甲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丙时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此时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乙承担,故乙公司应当承担货物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七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名词解释题:1从给付义务2附随义务3不真正义务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条款中,合同中不必须包括的有()。A当事人的姓名B标的C合同履行的方式D借款合同中有关币种的条款
21、2下列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Bfalv规定某种特定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C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D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合同条款,都是主要条款(一)多项选择题1甲和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乙一年后偿还甲本息共2万元,到期乙拒不偿还欠款,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乙败诉,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此案中,甲的行为表现了合同的()。A执行力B请求力C处分力D保持力2下列各项合同债务属于从给付义务的是()。A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B甲企业兼并乙企业,约定乙企业提供全部客户关系名单C甲将汽车卖给乙,同时交付相
22、应的汽车保险文件D甲卖给乙一只纯种信鸽的同时,交付给乙该信鸽的血统证明简答题简述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0参考答案名词解释题:1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从义务可基于:falv直接规定、当事人约定、诚实信用原则产生。2所谓附随义务,是指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义务。以附随义务的功能为标准,可将附随义务分为两类: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的附随义务;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的利益保护功能的附随义务。3不真正义务
23、,又称间接义务,是指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违反它也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担该义务的一方遭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也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必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因此A项是正确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不规定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B项也是正确的。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97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借款币种的条款,因此关于币种的条款是借款合同的必要条款。C项也是正确的。合同中应该包括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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