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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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医药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石家庄泽晖医药科技有限公亘编制日期:2023年8J_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医药产品研发实验室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与实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实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
2、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11?)216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文号为石政函【2016】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112
3、7号)。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冀环环评函202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范围: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石环南路、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除珠江大道、黄山街、学院路、兴安大街、南二环东延线南规划路与东石环公路围合区域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宏昌科技园7号楼,属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
4、区后的规划范围内。2、产业发展方向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保留现状服装纺织产业,原则上不再新建。高端医药产业根据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和竞争趋势,结合石家庄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重点发展创新创业服务、高端制剂、生物制药、现代中药、营养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产业。生物制药:以生物制药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为切入点,建设国家级抗体药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治疗性抗体药物(基因工程菌或哺乳动物细胞表达)、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的化学修饰等高端生物技术药品生产企业。重点建设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引进扩能项目
5、、市内自主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国际国内生物产业合作项目。信息网络产业以软件外包、软件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内容服务、新型材料为重点,构建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核心、以高端电子产品加工为特色的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打造通用设备、环境保护设备、系列制冷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专用工具、压力容器等。科技服务产业围绕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精密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各类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同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共建研发平台和战略联盟,开展和实施一批产学研项目。服装纺织产业服装纺织主要是保留现
6、有的卓达服装加工产业园,不再规划新建。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对于其它拟入区企业,可在规划的工业区内,适度引入一些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为医药中间体的技术研发项目,属于重点实验室、科技服务产业中科技研发中心类别,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方向。3、园区准入条件(1)环保要求进区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是国家发展和鼓励的项目,其科技含量要高、经济效益要好,资源消耗要低,环境污染要轻,符合环保政策要求。选择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先进、能耗少、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节水型企业。入区企业污染物排
7、放量必须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容量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大气防护距离要求,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2021年第49号令,本项目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研发试验,污染物排放少且能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选址满足大气防护距离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高新区环保准入要求。(2)禁止入驻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园区内新建项目不应安排如下的医药类项目: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青霉素原料药项目等;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等;药用
8、丁基橡胶塞项目等;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等;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等;使用氯氟烧(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等;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等;充汞式血压计项目等;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等。涉及电镀工序,新建医疗器械企业涉及X光机等辐射源和喷涂工序。本项目不在高新区禁止入驻项目清单之列,满足高新区准入要求,且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4、用地布局总体布局:由长江大道、珠江大道、太行大街形成轴带,引入绿廊共同组成主要的框架结构,同时以绿轴为核心,打造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两个环带。布局特点:
9、“一心”产业配套太行大街西侧,二环东沿线以北,集中设置产业服务配套中心,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办公、会议展示、金融保险、营销结算、广告传媒、市场研究、信息中心、法律咨询、中介服务、招商信息平台、餐饮娱乐、酒店会所等功能,是整个高新区(东区)最集中的生产性服务中心。“一轴,轴线发展沿太行大街形成综合创研服务轴,是开发区主要发展轴线。“一廊,绿廊贯通滨水绿廊的打造使开发区区逐步迈向生态化、园林化,以优良的环境品质提升竞争力。“多片”配套齐全高新区(东区)老区生活片区、信息、制造、服装综合园区、高端医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太行大街以西片区和二环路东延线沿线。内部集
10、中设置部分的居住社区,作为产业园区的服务配套。工业用地(M):规划工业用地以发展高端医药、信息网络、机械、服装等产业类型为主,主要集中分布于石环公路附近。禁止新建三类工业。研发型产业用地(M1+C65):科研设计和一类工业混合用地主要集中布局在太行路两侧及环城水系周边,作为一种高端无污染的生产制造产业,占据最佳用地空间。公共设施用地(C):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以高标准为起点,设置居住社区的公共设施用地,提升整体居住面貌和服务配套标准。主要包括:A、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指高新区管委会用地,总用地面积6.26公顷;B、商业金融业用地:包括商业配套、金融银行、商务办公、总部办公等用地,主要集中在黄河大道沿
11、线、长江大道沿线、秦岭大街和昆仑大街之间;C、文化娱乐用地:规划集中设置文化中心一处,位于塔北路和祁连路西北角,其他文化娱乐用地结合居住社区分布;D、体育用地:规划集中设置体育中心一处,位于二环路东延线北侧,其他体育设施结合居住社区分布;E、医疗卫生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医院,结合规划居住社区和医药研发基地的布置,增设医院;F、高等学校用地:规划保留现状石家庄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化工医药技术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等高等学校,同时预留一定的高等学校用地。G、科研设计用地:规划科研设计用地主要分布在太行大街西侧。物流仓储用地(W):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在太行大街南端、三环路附近,充分利用其交通优
12、势,与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对外交通用地(Tl):规划轨道交通、石德铁路客运站。道路广场用地(三):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1137.0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3.35公顷。其中包括变电站、天然气分输站、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和环卫设施等。绿地(G):规划整合公共绿地系统形成滨水绿廊,打造良好园区环境品质。防护绿地主要为冲沟的防护绿地、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等。本项目租用高新区宏昌科技园7号楼1层105室,为工业用地。根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用地类型规划图,本项目占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详见附图4),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中工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石家庄高新技
13、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中产业布局要求。5、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1)供水根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内容:高新区(东区)规划由地下水、南水北调水、再生水三种水源联合供应。规划水源为地下水和南水北调水,此外规划高新区(东区)再生水厂和依托外部规划良村南再生水厂,作为工业、园区杂用水、环境景观等用水。保留现状高新区(东区)地下水厂,规模5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为高新区内部,不外供;南水北调来水后,利用南水北调分配水量,规划地表水一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水源来自南水北调水,现有地下水厂可作为备用水源进行保留。本项目用水由高新区市政
14、给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2)供热供热规划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现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扩大规模,主要为现有区域(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供热;新增热负荷主要依托规划在建的大良村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高新区(东区)部分区域未建设供热站。供热管网未铺设等原因,还未实现向区内全部供热。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蒸汽。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及大良村
15、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热水。高新区珠江大道以南区域部分居民冬季采暖热源来自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低温热水。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活用热采用空调,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求。(3)污水处理厂石家庄宏昌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石家庄宏昌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日最高排水量为150吨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排水公司污水排放协议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表1-1污
16、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指标序号基本控制项目出水浓度1PH692COD360mgL3BOD5180mgL4氨氮40mgL5SS250mgL6总磷3mgL7总氮40mgL8色度1209氯化物300mgL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进行分质处理,其中8万?市政污水采用倒置A2O+MBR膜分离工艺,2万?维生药业废水采用二级缺氧、厌氧耦合反应十二级好氧、缺氧耦合反应+混凝沉淀+臭氧接触生物活性炭过滤工艺单独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经过分质处理,出口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汪洋沟。污水处
17、理厂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表1-2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指标序号基本控制项目进水浓度出水浓度1CODcr500mgL50mgL2BOD5180mgL1Omg/L3氨氮40mgL5mgL4SS250mgLIOmg/L5总氮40mgL15mgL6总磷5mgL0.5mgL本项目废水经石家庄宏昌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供水、供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6、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18、(1)河北省环保厅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函2011127号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本项目建设与该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如下:A、审查意见要求: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建服装纺织产业。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属于“科技服务产业”,符合规划产业发展方向。B、审查意见要求:工业区边界与周围环境敏感点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和绿化带,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民住宅和其他环境敏
19、感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50Om范围内无敏感点,且本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所以符合审查意见要求。C、审查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按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赁高新区宏昌科技园7号楼1层105室,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中产业布局要求。D、审查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开发区(东区)扩区配套的供水、供气、道路、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设施。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为现有区域供热。扩区新增区域供热依托大良村热电厂,2011年实现集中供热后,扩区各企业分散锅炉须拆除
20、,不得自建锅炉。2014年南水北调实施后,利用南水北调供水。规划现有区域废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区新增区域产生的废水排入大良村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水由高新区市政给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本项目项目废水经宏昌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所在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根据2020年1月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冀环环评函2020l号关于转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中整改建议要求进行对比符合性分析
21、:加强现有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跟踪评价结果表明开发区(东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PMIo、PM25.NO2年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应针对现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在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项目不涉及PMl0、PM25.NO2的产生及排放,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在废气产生节点设置通风橱装置,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制定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有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和人员,环境管理水平较氤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开发区(东区)应于2020年完成地表水源置
22、换管网建设工程,在实现地表水集中供给前,不得增加地下水开采量,不得建设新增工业用水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现有自备锅炉燃气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前实现集中供热,之前不得建设新增用热项目;再生水处理设施及中水管网应于2020年建设完成,投运前不得建设以中水为水源的项目。项目用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采暖使用空调。项目废水经宏昌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基础设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严格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要求。有序推进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开发区应严格落实环境跟踪监测相关要求,确保大气、水、土壤等实现定期监测。根据开发区建设情况以及搬迁安置方案,有序
23、推进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认真落实。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范围内,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满足园区准入条件要求,供水、供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跟踪评价结论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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