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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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为建立“四上”企业培育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临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四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有效提高“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到202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达
2、到1200户、330户、209户、660户、280户。二、工作标准(-)“四上”企业标准。1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6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3、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业。(二)临规企业标准。1 .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 .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 .住宿和餐饮业:年主
4、营业务收入1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单位。4 .服务业:(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企业法人单位;(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7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企业单位;(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业法人企业单位。三、工作措施(-)深入调查摸底。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与统计
5、、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调衔接,摸清本地可培育的潜力企业名单,重点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摸底,将临规企业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且达到相应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户纳入报表统计范围。(二)坚持分类培育。各地要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2022年7月底前,市县两级要分别建好“四上”企业动态培育信息库。一是建立“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将临规企业纳入“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引导营业收入已达
6、到规模但未“入规入统”企业“升规”,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二是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将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纳入“退规风险企业库”,定期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除对产能严重过剩、过度消耗资源、产品档次低等企业通过市场淘汰出清外,对其他有潜力的企业,要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建立问题台账,强化交办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努力稳定存量企业。(三)深化帮扶行动。实行联县责任制,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市级领导联县责任制范畴,联县市级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联系县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联企帮扶制度,对纳入“四上企业重点培育库”“退规风险企业库”的企业,各地要明确一名帮扶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管理、考核
7、、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的积极性,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四)加强入规指导。市、县两级发改、工信、住建、商务部门要全面归集和分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电力等部门涉企数据和信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及时筛选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入规”。统计部门全面分析涉企数据和信息,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的整理申报和审核工作,提高申报时效和通过率。税务部门建立有利于规上规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赋环境,及时为“四上”企业做好税务登记。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统计、税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拟入规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骨干、统计专干等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提高办税、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效率,严
8、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整理申报,切实减轻企业申报工作量,提高申报实效和通过率。(五)加大财税支持。各类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四上”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为延续财政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入规,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分三年对新入规工业企业分别进行5万元、3万元、2万元奖补,分三年对新入规商贸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各地要加强涉税服务,做好企业“入规”后实际税赋的跟踪分析,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四、责任分工全市“四上”企业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涉及行业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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