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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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型生态功能铺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的“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建设性质21新建(迁建)3改建3扩建2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Ii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1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佰口是:用地面积(a?)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
2、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定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嗨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嗯英、铅及其化合物、格及其化合物、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钺、辂、锡、锚、铜、钻、铳、银、钢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但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i1r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
3、涉及危险物质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米范围内有重要不涉及否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和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经与国家、省、市各类规划充分衔接,淄博市共划定了2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1283.6k约占全市总
4、面积的21.5%。淄博经济开发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项目东南侧4.1km的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该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1-2。表1-2周边生态红线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生态功能类型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5停泰文化路以东,淄河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淄川与临淄县界以南52.86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城镇本项目位于淄博市经开区泮水镇四角方村西北150Om(淄博天之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
5、,能够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见图1-1,与最近的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关系具体见图1-2。2、资源利用上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也称资源利用红线。资源利用上线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安全利用和高效利用的最高和最低要求。本项目总投资510万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增消耗水资源2475a电力50万kWha,不使用水、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4.85,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006tce/万元,本项目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W8n
6、,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W0.5lce/万元)。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指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质量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涝淄河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当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版),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洋水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ZH37030330001(详见附图1-4)。项目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版)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空间约束布局I.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
8、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3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4 .大气布局敏感区从严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商业、居住并严格执行。5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
9、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6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1 .本项目不属于限值类、淘汰类项目。2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4 .本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边500m范围内无商业、居住区。5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6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1 .涉两高项目企业应当积极实施节能改造提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
10、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动态管控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化工、表面涂装、建材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6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7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1 .本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
11、2 .项目改扩建后需申请污染物总量并进行倍量替代。3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4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5 .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 .企业将按要求加强机动车管理。7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等活动严格按规定进行扬尘管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I.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环境风险防控要求。2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卜.水以及因事故废
12、水直排污染地表水。3 .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无废城市建设豁免的除外)、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5 .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1 .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低。2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企业。3 .企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演练。4 .企业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中报、转移及处置,并对相应活动进行全程监管。5 .企业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清洁取暖改造
13、工作,取暖使用电。符合开率源效求资发要I.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2 .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3 .优化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1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2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3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主要能源为水、电均来源于就近管网,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少符合文件要求。符合综上,对照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二、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4、录(2019年本)(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淄博天之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5-370393-89-02-242647),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淄博市产业政策。2、土地政策符合性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改扩建项目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洋水镇,项目所在地现划归淄博经济开发区管辖,根据淄博市张店区泮水镇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年),改扩建项目位于淄博天之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选址不属于国土资
15、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附件(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洋水镇寨子村补办土地使用权使用手续的批匏(淄政(补办)20051383号)(见附件7)和淄博市张店区洋水镇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年),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改扩建项目规划位置见附图1-3。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L4项目与环办环评2(H7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环
16、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依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管理规定,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等技术文件,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严格核定了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
17、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污染物排放均依据国家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核算。符合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中清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1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
18、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本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中清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的重新巾清。建设项目未重新中清排污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符合(2)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见下表:表L5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情况分析序号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性1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
19、工业园区内不得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满足相关要求。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发展分布式能源,统筹热源和管网建设,逐步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范围。在集中供热管网覆豌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企业办公用热使用空调供热3燃煤机组应当实现超低排放,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规定限值。项目不涉及燃煤机组4使用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
20、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项目不涉及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项目不涉及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6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所有产污工
21、序均进行密闭、局部封闭、集中收集,通过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7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项目不涉及石化、重点有机化工行业8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在其包装或者说明中予以标注。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9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
22、,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项目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3)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情况分析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管控要求1、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轴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
23、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K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本项目原料造纸污泥、城市污泥、粉煤灰等均采用密闭车厢等方式运输,原料仓库已设置喷淋装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厂区道路硬化。符合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轴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2、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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