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导则(2023)(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 ).docx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导则(2023)(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导则(2023)(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 ).docx(14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导则第三部分:评标委员会(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2023年10月-a-刖百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落细市政府关于招投标管理“全市一盘棋”工作部署,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指导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结合浙江省和杭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导则。本部分共分为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评标专家权力和义务、专家征聘、评标工作、评标专家违规警示案例。本部分由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由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
2、,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地址:上城区长生路9号),以供修订时参考。本部分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3评标专家权利和义务33.1评标专家权利33.2vPK34专fiHHxy.54.1IH54.3二与节彳壬目64.4彳口)IJ力I65评标工作(施工项目技术打分制为例)85.1工作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5.2专953954F.145.5296专规警案例.31附件1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操作手册33附件2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48附件3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试行)13
3、2附件4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杭州市评标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138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评标专家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9)2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9)27号)等文件,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必须依法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政府采购工程采用招标的适用。1.0.3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工作除应
4、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0.1评标专家库指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2评标专家获得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聘书的专业技术人员。2.0.3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3评标专家权利和义务3.1 评标专家权利3.1.1 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1.2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3.1.3 在评标过程中,查阅与评标项目有关的文件等资料,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问题,有权要求招标人
5、做出解答或者澄清。3.1.4 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有权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3.1.5 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3.1.6 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1.7 抵制和检举评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3.1.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3.2 评标专家义务3.2.1 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合法、有效。3.2.2 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323身体状况能胜任评标活动,且取得所在单位的支持。324确认参加评标活动后,应对身份和评标项目保密;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与评
6、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25按时参加评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当及时请假。3.2.6 评标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接受身份等相关核验要求。3.2.7 认真执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2.8 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服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现场管理工作;禁止评标过程中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区,不得大声喧哗,影响评标活动正常进行。3.2.9 配合招标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评标结果异议、投诉等事项的处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3.2.10 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工
7、作。3.2.11 参加评标专家培训、考核,接受信用评价管理。3.2.1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专家征聘4.1 申请流程4.1.1 浙江省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公开征集选聘评标专家。注:专家征聘公告请关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O系统。4.1.2 符合选聘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系统在线提出入库申请。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申请专业详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附件2)。4.1.3 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查。4.1.4 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2 申请基本
8、条件4.2.1 申请专家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4.2.2 的政治品质,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履行职责。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指中级职称满5年并取得相关专业一级(含不区分等级)国家职业资格)。4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5能独立通过电子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3 申请人入库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或评审专家
9、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2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4.3 专家聘任管理4.3.1 省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3年。通过应聘审查的专家候选人须参加入库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聘书。4.4 .2聘期到期后自动续聘。评标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期到期后不予续聘:1年满65周岁的,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放宽至68周岁。2聘期到期时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身份仍处于冻结状态的。3在聘期内申请暂停参加评标活动的时间累计超过200天的。4在聘期内被暂时冻结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身份2次
10、及以上的。5申请退出省评标专家库的。注:评标专家因存在前款第2种至第5种情形不予续聘的,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4.3.3评标专家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及时在省评标专家库系统中申请暂停参加评标活动:1因健康原因,一定时间内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2因阶段性工作繁忙或工作调动,一定时间内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4.3.4 评标专家工作单位变动、兼职、辞职、需回避单位或者联系方法等变更应及时更新专家登记信息。评标专家因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造成违规评审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暂停评标专家资格612个月。4.3.5 评标专家存在4.3.3所列情形,本人认为不能再胜任评标工作或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可申请退出
11、评标专家库。4.4专家信用评价4.4.1 省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在库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依据之一。4.4.2 评标专家信用评价采用动态评分,从基础信息、履职能力、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对评标专家信用情况作出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区间为01000分,其中信用评价基础分为800分,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统一评分。4.4.3 社会公德信息实行自行申报,由评标专家上传材料至省评标专家库系统,经所属管理区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加分。4.4.4 评标专家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
12、用评价结果之日起5日内通过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向作出信用评价的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有关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4.4.5 评标专家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异议处理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管理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复核。4.4.6 应建立评标专家信用修复机制。评标专家具有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且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信用扣分行为情形的,可向原作出信用扣分处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原作出信用扣分处理部门认为符合规定的,可以修复该扣分,并在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对修复情况予以标注。4.4.7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4.4.8 评标专家存
1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冻结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身份:1信用评价分数在700分(含本数)以下的。2因涉嫌存在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的。3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监察部门调查审讯或审理的。4未在省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要求时限内及时更新维护基础信息的。5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参与评标的。6聘期到期前申请退出省评标专家库的。7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在线学习的。注:因存在前款所列第1种至第4种情形、第6种情形、第7种情形被暂时冻结身份的,自该情形消失之日起解除身份冻结。存在前款所列第5种情形的,身份冻结期限为自该行为被发现之日起12个
14、月。5评标工作(施工项目技术打分制为例)5.1工作流程图5.2 专家应邀5.2.1 招标人应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内设立的网络抽取终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2.2 评标专家库系统应通过手机语音电话通知被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在收到语音电话后按通知内容操作,确认是否参加评标。确认参加评标的,专家及时登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系统查看项目评标时间和地点。5.2.3 评标专家承诺参加评标的,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确实因故不能参加,应及时在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在线请假。注:如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请假,按信用评价管理予以扣分。如无法在线请假,请及时联系系统平台0571-87632685
15、。确认参与评标后,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成员身份信息,不得对违法、违规、违纪相关信息进行回应,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及评审有关的请托、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2.4 专家评标行为后评估制度。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能力、评标质量、职业道德等组织标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价。5.3 评标准备5.3.1 评标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包括专家和业主代表。)进入评标场所前在指定区域存放随身物品,不得携带违禁电子设备进入评标场所。2评委应通过刷身份证等方式进行签到。签到不成功的,可请现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不得迟到早退。3评委应按要求登
16、录评标系统,并进行评标前考试,同时签署评标基本要求确认函。5.3.2 评标前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项目,评委应在评标开始前登录“评标专家考试系统”,完成评标前考试后再进入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考试题目由评标系统随机提供5道考题。5道考题须答对4题以上,评委才能开始进入评标系统。每个项目评标前考试共有3次答题机会,题目从题库随机产生,如第3次答题仍未全对,由系统记录答题情况后进入评标。具体操作如下:1系统操作页面(见图2、图3、图4、图5)iM,rXbMXeVUtImal际KtMiT+v-oA不安令I172IalOIJ6i6082dtnfat0力XCR,B依本wwra.(M)WK
17、三a.上,M.M-0a.Bffi.含血RKMl9族一IHMw-评标专家答题系统一1.榷行中标1选人环节.超示捧名一致改建名?A代m08、薛标IaKGfin,D.Im公司Z*1务修合U评标MW标”值用/幅E三所时,不gfti行电升ISW而SHm底扣()A20JMX850/CM砍0.50/3iftit定分法:WBiWfftJ.Inra初惜指个投麻妣优MO不足出刊UIMjB由*遵行汇总警出的me?A种8长B、浑场电员Gft三m*D、fiffS4.技术标物tma合讨陆棚目.曲旭m在100o万元SOOO万元的布政工Ira目.企业值用0uMm期乳三mVAA三MEfttM5hS()A.32.751.7510
18、;8.32.51.510:C斯有企山轩1恤慎用分(鼎湖场都附3分K分).。*不应触隔部饰结襄.停丽蟠Il分3分计分图4图52系统操作说明:专家登录时应选择对应评标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时需对照招标文件封页面“招标编号:A*8*”输入,输入结束后核对输入内容,开始答题,错误三次后由系统记录答题情况后输入专家信息进入评审。5.3.3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评标工作纪律,评委签字承诺。5.3.4 评委应熟悉评标基本要求,并签字确认。评标基本应符合以下要求:1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委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导则2023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 杭州市 建设 工程 投标 工作 管理 2023 第三 部分 评标 委员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801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