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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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福建荣利鞋业有限公司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荣利鞋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荣利鞋业有限公司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953塑料鞋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32制鞋业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0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
2、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月是否开工建设Y否是:用地(用海)面积(ri?)22379.6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生专项评,至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Jl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I可技术指南(污染影评价设置情况判定女响类)口下: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类别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在、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是、甲苯等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
3、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青口汽车城核心区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榕政综20223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福州青口投资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青口投资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榕环保函200439号)规划环
4、评文件名称:福州青口投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召集审查机关: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青口投资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工作有关意见的复函(榕环保函2OI64O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青口汽车城核心区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青口汽车城核心区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8,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权证(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0号、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3号和候房权证H字第1502949号),项目房屋座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祥青路37号,厂房性质为工业厂房(详见附件4),项目主要从事E
5、VA鞋、PVC鞋的生产,属于工业企业,因此,本次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弱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同意按照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福州青口投资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请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投资区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入区项目(审查意见详见附件11)。根据规划环评及跟踪规划环评中产业政策要求:禁止在规划区及其上游汇水区域内新建畜禽养殖项目,现有的畜禽养殖项目应在规划中期内全部搬迁取缔。对于电子、食品、轻工、石材、建材(主要指的是粉磨站、管桩制造)等现有行业应限制其生产规模和用地规模的进一
6、步扩大,规划区内限制新建此类项目,鼓励与汽车工业、汽车零配件加工等机械加工行业相关的产业进入规划区。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环评及跟踪规划环评中限制入规划区项目详见表Io表1限制入规划区项目序号项目(行业)类别1钢铁、冶金等大气污染严重行业2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3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淀粉,淀粉糖等制品4含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纺织项目:含有蚕蛹废水、精炼废水等的丝绸项目5制革,毛皮糅制6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7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化学农药制造,化学染料制造,合成染料制造,助剂及其它有机产品制造,有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树脂及其它高分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
7、品制造,生物化工,感光材料制造,磁性记录材料制造,口用化学品制造等8化学药品制造,生物制品9化学纤维制造10规模化畜禽养殖11电镀(区域内允许建设一个规模化的电镀中心,并要求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本项目为EVA鞋、PVC鞋的生产,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不属于新增用地规模的企业,项目不属于表1中所限制入规划区的行业类别,同时,项目在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与规划环评、跟踪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不相冲突。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1 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祥青路37号,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
8、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1.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水环境: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可知,本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陶江。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流后,送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他符合性分析区域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容量。项目废气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声环境:项目声
9、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功能区,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声环境贡献值较小,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1.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对照分析(1)水资源利用上线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榕政综20171776号),2020年闽侯县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为4.69亿nA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4%和39%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79以上。本项目用水量较少,符合水资源利用
10、上线要求。(2)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到2020年,闽侯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6729.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771.36公顷。2020年闽侯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控制在20966.1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185.32万亩以内。本项目不新增土地,租用己建厂房进行生产,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根据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榕政综(2018)53号中下达的指标,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1.2%,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为2576.85万吨标准煤。本项目用电作为能源,不涉及煤炭,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11、1.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章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根据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权证(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0号、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3号和候房权证H字第1502949号),本项目区域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EVA鞋、PVC鞋的生产,属于工业企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
12、产业政策适宜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EVA鞋、PVC鞋生产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1953塑料鞋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4、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雅位提供的房权证(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0号、候房权证H字第1502953号和候房权证H字第1502949号),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C1953塑料鞋制造的生产加工,属于工业企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5、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工业用地,周边企业主要为工业企业等己
13、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根据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其相应的功能区规划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气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是可以相容的。6、与国家及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调性分析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14)1号);2014年1月2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了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4、实施细则。表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文件名称相关内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侯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在包装侯、表面涂装、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
15、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在包装侯、表面涂装、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石化企业应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有机化工行业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净化效率应不低于90%。包装印刷业烘干车间应安装吸附设备回收有机溶剂,车间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本项目产
16、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在90%以上,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因此,本项目与国家以及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不冲突。(2)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2017年9月13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5月9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公开发布了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闽环保大气(2017)6号);2017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榕政办(2017)169号。表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关内容序号相关文件名
17、称相关内容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2 .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在重点地区还应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2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主耍任务(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3)加强表面涂装工艺
18、排放VoCS控制积极推进汽车制造与维修、船舶制造、集装箱、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制造、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VoCS的污染控制。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烘干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并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80%以上。3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二)严格Vc)CS项目环境准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对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使用设计相对密闭体用活性炭吸附力的胶水、处理剂、水性油
19、墨污染物挥发量少,J车间用于生产工序使用,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一式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在90%以上,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该政策要求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鼓励使用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及胶黏剂,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涂装工艺,避免露天涂装作业。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
20、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O2O),本项目使用的胶水、处理、水性油墨挥发成分较低,可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fr38597-2020)综上所述,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的要求。(4)与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在射出成型(注塑)、刷处理剂、刷胶及贴合(包含照射和烘干)、移印工序涉及有机废气,故其需满足的控制要求和符合性如下表:表4项目与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符合性一览表控制要求项目与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
21、的通知符合性行合性污染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本项目设置相对密闭符合物排均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车间,将射出成放控(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型(注塑)、刷处理剂、制要求表1及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刷胶及贴合(包含照射和烘干)、移印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原有项目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oo1、DA002),经预测可达到排放限值要求工艺过程控制要求项目含VoCS的物料主要为油墨等,均储存于油墨内,存放于化学品仓库内,设有遮阳挡雨等设施;转移危险化学品时均使用盛装的密闭油墨桶直接转移,印刷工序均在相对密闭空间内进行项目设置一间单独的原料仓库,用于原料,
22、同时原料仓库设置防腐防渗,生产工序均在相对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符合其他控制要求产生有废气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均设有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所有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均进行密闭,无露天和敞开式涂装、流平、干燥作业:不能完全密闭的部位设置软帘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更换的VOCS吸附剂的废弃物等,产生后马上密闭,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内,贮存、转移期间保持密闭;密闭式局部收集的逸散的VOCS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已设置单独的VoCS治理措施,并对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进行密闭,根据后续分析,集气效率达到90%符合(5)与2022年度福州市蓝天碧海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州市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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