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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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职责,划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
2、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证券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二)研究拟订证券期货基金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制定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有关监管规章、规则。(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确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其他权益类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股权
3、、私募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等投资基金活动。(四)监管公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务院确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在交易所市场的发行、上市、挂牌、交易、托管和结算等工作,监管政府债券在交易所市场的上市交易活动,负责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五)监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的证券市场行为。(六)按分工监管境内期货合约和标准化期权合约的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依法对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七)监管证券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确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其他全国性证
4、券交易场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和有关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八)监管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金融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制定有关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任职、执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九)监管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等证券及上市活动,监管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境内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及从事相关业务,境外企业到境内交易所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行为。(十)监管证
5、券期货基金市场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十一)与有关部门共同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施备案管理和持续监管。(十二)负责证券期货基金业的科技监管,建立科技监管体系,制定科技监管政策,构建监管大数据平台,开展科技应用和安全等风险监测、分析、评价、预警、检查、处置。(十三)依法对证券期货基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采取相关措施或进行处罚。依法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基金金融活动,组织风险监测分析,依法处置或协调推动处置证券期货基金市场风险。组织协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指导开展风险处置相关工
6、作。(十四)按照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要求,指导和监督与证券期货基金相关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履行相关金融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十五)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的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十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职能转变。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
7、理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下列正司局级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应急值守、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保卫、保密、机关财务等工作。承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二)综合业务司。承担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研究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跨业务条线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三)发行监管司。拟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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