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受托生产企业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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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受托生产企业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和人员管理8第1节质量管理体系81.文件体系92,管理职责113. 资源配置12第2节机构与人员131.组织机构134. 人员职责145. 人员培训与卫生146. 变更管理16第3节质量协议、生产协议161.质量协披、生产协议规定17第4节驻场管理17第5节质量信息沟通18第6节计算机化系统和数据完整性191 .文件与记录202,数据完整性223 .现场椅查23第三章物料和产品管理252 .供应商变更26第2节物料管理261.物料采购273 .审核放行287三发放使用295 .物料储存30特殊要求的药品32第3
2、节产品放行322产品放行333+状态标识344 .产品交接.34第4节产品储存、发运35JlfE-.1c*.1r.1r*.11r*r*r口口f384+验证与确认39第5节不合格品管理401.文件与记录40第6节退货管理411.文件与记录422 .现场检查-42第四章厂房设施与设备43第1节生产制造区443 .设备等级划分494 .设备变更495 .设备安装与确认496 .设备运行与与护保养50民设备退役与报Jt51第3节空调净化系统511.图纸管理522,管理文件及记录523 .现场管理524 .停运管理54第4节水系统541.图纸管理542 .文件与记录554 .停运管理56第5节工艺用气系
3、统561.图纸管理572-管理文件及记录573 .现场管理584 .异常、停运管理59第6节公用系统及设备确认591.文件与记录60*WS)1 .1殳1612 .技术转移风险管理643 .变更与CAPA系统的应用一65第2节共线生产风险评估、清洁验证661,共线生产文件与记录662 .清洁文件与记录677U第3节工艺验证701.工艺验证713 .中间产品储存期确认714 .持续工艺确认72第4节工艺规程、批fi录“721 .工艺规程管理要求732,工艺规程内容73第5节生产操作751.人员管理762 .设备番理763 .物料管理764 .操作方法785 .环境管理81第6节重新加工、返工和回收
4、83第7节无菌制剂无菌保障措施有效牲841,人员管理852 .设施设备管理853 .物料管理865环境管理88第六章质量保证88第1节变更管理891.变更流程检查一T.892 .变更实例检查893变更的定期回顾92第2节偏差管理921.变更流程检查933 .偏差实例检查934 .偏差的定期回顾95第3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961.CAPA规程962 .CAPA的实施963+CAPA的定期回顾“97第4节产品质量趋势分析(产品年度回顾分析)971.产品年度回顾分析规程973 .产品年度回顾报告内容97第七章质量控制98第1节质量控制实验室布局991质量控缶U实验室布局,.,.,.,.99第2节检验
5、仪器及设施IOl1.检验仪器及设施101第3节实验室文件管理1031.文件管理1043+检验记录1064+文件一致性.1075 .印字包材的管理107第4节水质和洁净区环境监测107L水系统日常监测1082.洁净区环境监测109第5节取样.1101. 取样110第6节检g管理1122. 检险方法验证与确认1123. 物料和产品的收样、分样和检验1144. 检验数据和计算机化系统管理1165. 实验室调查1186. 实验室物料管理119第6节稳定性考察与留样管理1221. 稳定性考察1222. 留样124第7节委托检验1251.委托检验125第8节抽检1271. 抽检(检特能力判定127第八章投
6、诉、药物警戒、召回、退出机制128第I节投诉和药物警戒1292. 管理规程1293. 实施情况1304. CAPA管理.1315. 投诉回顾.131第2节召回1321. 管理规程/操作规程1322. 实施情况1333. CAPA管理134第3节委托生产退出机制134第一章总则目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为规范持有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对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的管理,指导持有人对受托方的监督检查行为,制定本指南。意义:为了加强委托生产药品管理,保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7、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南。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委托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管理能力;委托生产活动前持有人对受托方的调研可参照执行;放射性药品、细胞治疗等特殊药品如无特殊要求可参照执行。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和人员管理【概述】持有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因不具备所持有注册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的生产条件或自身产能不足,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上市药品生产的活动,委托生产过程中双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会产生碰撞与融合,需要双方的质量管体系有效衔接,保证委托生产药品符合GMP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
8、理部门核准的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药品质量管理责任的重要领域之一,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使众多的质量活动得到有效管理并处于受控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偏离正常操作程序的行为和异常的检测结果能够及时、科学地调查和有效地处置,最终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达到预定的标准,实现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本章明确委托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在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和人员、质量协议/生产协议、驻厂管理、质量信息沟通、数据完整性等方面的检查要素,以及各要素具体的检查指南。第1节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要素】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素1质量体系药品生产许可证
9、、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现行文件目录(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改进计划、质量手册、组织机构、工厂主文件、人员任命、岗位职责、管理/操作规程、技术文件、技术/质量协议及记录与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药典等必要文件。2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任命书(授权书)、组织机构图、质量体系图、主要人员岗位职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改进计划;主持或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会议,策划信息沟通机制:参加重大质量事件、重大变更、CAPA措施实施、管理评审以及定期听取质量负责人汇报等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活动的证据。3资源配置工厂主文件;人员花名册、设备设施清单、实验室仪器清单、合格供应商清单
10、、产品清单、计量器具清单等。4内/外部审计自检管理规程年度自检计划/方案外部审计报告与整改报告。【检查指南】1.文件体系1.1 首次检查:持有人应当检查受托方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及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文件,确认受托方建立了受控的质量管理文件体系,确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了生产许可批准的所有范围,内容包含了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活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以文件化的方式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I检查受托方药品生产许可证(C证)及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确认受托产品在有效的许可范围内。a)检查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b)是否建立了文件体系管理及操作规程,体系文件和记录以
11、受控的方式运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件发布前均由授权人员对其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批;C)进行修改和更新后应再次进行批准;d)制定识别文件使用状态和更改状态的表示方法,并确保对文件更改和使用状态有效标识;e)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文件的现行版本(包括电子文件),发放文件有发放记录;f)文件保持清晰,采用统一规划设计的格式,易于识别和检查;g)引用的外来文件(如标准,图样等)应标识,并控制其在相关范围内发放;h)从所有使用现场及时撤出失效或作废文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i)按文件类型对文件分类保存、保存时限和归档。j)检查文件是否涵盖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组织机构、岗位
12、职责、管理/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批记录等)、技术/质量协议及记录与报告等内容。k)检查是否有药典、GMP等相关技术、法规必要文件。1)检查记录、报告(包括批记录、设备日志、状态标识、台账等)是否满足法规要求。1.2 日常监督检查:持有人应当检查受托方是否建立了接收、转化MAH技术文件、质量/生产协议等程序或机制,重点关注受托产品相关的变更情况,以确保产品生产实现。1.2.1 检查受托方接收到MAH技术文件、质量/生产协议等文件,是否有程序或机制能够将其要求转化为受托方内部文件化的要求。1.2.2 检查受托方组织受托产品生产,其涉及文件是否包括但不限于:a)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
13、验方法(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b)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源配置的确定(包括具有相应技能的人员、控制手段、检验和试验设备、工艺装备等);c)与产品实现过程相关的技术文件、记录的起草审批;d)持有人应检查受托方验证主计划是否包含受托生产品种涉及的设备、工艺、清洁方法、检测方法、储存运输等相关验证。存在差异的部分是否有相应的变更管理。产品相关确认与验证及可接受标准等;e)其他需考虑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1.3检查需双方审批的文件是否按照协议规定执行,需双方审批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规程及空白记录、质量标准、共线风险评估、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清洁验证方案
14、及报告、分析方法学方案及报告、产品/物料质量回顾分析年度报告、产品变更/偏差/OOS/CAPA/投诉报告、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报告、返工方案/报告。受托产品的验证计划应提供给持有人备案,持有人应知晓并跟进验证工作开展。2 .管理职责2.1 持有人应当检查受托方管理层是否全面履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责任。2.1.1 检查受托方组织机构、质量体系与生产质量活动相适应并满足法规要求;检查受托方的关键人员履职情况(如文件签批是否符合要求)。2.1.2 检查受托方管理层是否领导或参加与受托品种相关联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活动(如会议),策划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受托品种生产质量相关因素得到有效监视、测量与改进
15、。当任何与受托品种质量有关的变化,特别当关键人员、设施或业务流程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通知持有人并对此加以控制,确保在变化发生时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2.1.3 检查受托方管理层是否有参加与受托品种有关的重大质量事件、重大变更、CAPA措施实施、内外部审计定期听取质量负责人汇报。3 .资源配置3.1 持有人应当检查受托方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和产品引进的策划中确定并提供了所需的人员、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资源。3.2 检查工厂主文件、工厂平面图、人员花名册、设备设施清单、实验室仪器清单、合格供应商清单、产品清单、计量器具清单等是否具备与受托产品相适宜的人员、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
16、备。4 .内、外部审计4.1 持有人应当检查确认受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内、外部审计和持续改进情况,审核、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药品全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4.1.1 检查受托方自检管理文件和实施记录,确认年度自检方案是否涵盖受托品种,与受托品种相关的自检结果是否通知持有人,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4.1.2 检查受托方接受外部审计的情况,对外部审计中涉及受托产品相关的缺陷内容是否告知持有人,并开展项评估、分析调查,制定整改措施。4.1.3 检查受托方内、外部审计发现项的CAPA措施是否正确实施、是否有重复发生,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第2节机构与人员【检查要素
17、】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素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体系架构图;人员花名册等。2人员资质关键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其他主要人员上岗资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等)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资质(如无菌洁净区更衣资质:无菌工艺模拟试验资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鉴别资质等)3人员职责岗位清单及岗位职责应具体、明确;岗位操作规程;相关联岗位的职责是否连贯、不冲突;职责授权管理。4人员培训与卫生培训管理规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卫生);关键人员和主要人员培训档窠;培训记录(包括人员卫生);培训总结及效果评价;个人健康档案等文件。5变
18、更管理变更管理规程应涵盖组织机构及关键人员变更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变更记录。【检查指南】1 .组织机构1.1 持有人应当确认受托方是否建立适合的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应的人员职责和授权,为生产出合格产品提供了所需的生产质量资源;质量管理部门能够独立的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检查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组织机构图和质量管理体系图。1.L2检查受托方人员花名册,评估质量、生产、技术人员配置数量及工作能力可以满足受托业务需求。1 .人员资质1.1 持有人应当确认受托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资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等)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能有效履行职责。检查包括但
19、不限于以下内容:2. 1.1检查关键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培训档案是否符合法规要求。3. 1.2如受托品种属于无菌制剂,检查受托方生产、QA、QC、设备维修等进入B级洁净区人员是否在洁净区更衣人员资质清单或无菌工艺模拟试验人员资质清单中。4. 1.3如受托品种属于中药制剂,检查受托方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是否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3.人员职责3.1 受托方应当制定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1 检查岗位职责清单是否涵盖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质量管
20、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抽查关键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应具体、明确。3.1. 2检查授权管理规程与职责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否一致。(如:取样人员授权书、物料放行人员的转授权等)4.人员培训与卫生4.1 持有人应当确认受托方规定的药品生产环节中所有对药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拥有保证药品质量所必须的理念、知识、技能,持续不断生产出安全有效、质量合格的药品。检查包括但不限于:4.1.1 检查培训管理规程,现场抽查员工培训记录是否与管理文件要求一致,重点关注是否接受与受托产品相关的培训。4. 1.2检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熟知本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如现
21、场询问QA、QC、生产人员岗位日常工作流程是否与岗位操作规程要求一致)。5. 1.3检查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人数、计划培训课时、预期培训时间、培训讲师等,培训计划应涵盖与受托品种相关的GMP通用文件、技术文件及岗位技能等方面。6. 1.4检查受托方与受托品种有关的岗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部门及岗位职责、卫生(一般卫生要求)、质量管理要素(包括变更管理、偏差管理、文件、培训、自检、投诉等)、设备/仪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及批记录、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微生物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等。2. 1.5检查受托方的年度培训总结报告,确定员工是否按照培训计划完成相应培训,培训是否达
22、到预期效果,是否识别潜在的培训需求。4. 1.6检查在受托品种涉及的生产线高风险操作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操作人员的培训记录是否符合管理规程要求。5. 1.7检查培训内容是否涵盖特殊药品特性相关的培训(如无菌更衣操作、无菌工艺模拟灌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业知识、辐射防护知识等培训)。2. 2持有人应当确认受托方是否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参与受托品种生产的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最大限度地减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检查包括但不限于:3. 2.1检查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现场询问QA、QC、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质量控制区/仓储区要求。4. 2.2检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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