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胜镇2023年防汛工作预案(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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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胜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1、总则1.l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2、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通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民胜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3、,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一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洪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
4、融合。-一一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1.5 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
5、指挥、高效协同、无健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1.6灾害及响应分级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影响的程度、范围和趋势,县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1.7 主要任务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密切监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灾险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组织抢救、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
6、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8 全镇自然地理及防汛抗旱基本情况民胜镇位于通江县西南部,东与高明新区接壤,西与杨柏镇、火炬镇共界,北与涪阳镇相接,海拔400米至800米,距县城9.8公里,行政区划调整后,全镇幅员面积79.75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共66个村(居)民小组。全镇户籍人口9634户25918人,农业人口7095户23048人,常住人口4458户12731人。全镇划分162个单元格,配备162名信息员。耕地面积41847.3亩,森林覆盖率68%,镇境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全镇河谷溪沟密布,有河流1条,河道总长4km;有小型水库11座(小1型水库2座、小
7、2型水库9座),山坪塘337座。2、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2.1 组织体系民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镇人民政府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的副镇长、分管水利的副镇长共同担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人武部、镇派出所、县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国土站、镇村建站、镇交管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镇防指成员。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分管副镇长、镇水利分管副镇长担任。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
8、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2.2 工作职责政府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强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汛能力;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争取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的抢险救灾、水毁工程和抗旱设施的修复。221镇防指工作职
9、责镇防指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防指、市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政策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镇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
10、监测预警。(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指导各村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5)按照县应急局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上级工作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6)建立完善防汛预案,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7)完成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2.2镇防指领导职责指挥长:担任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
11、、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指挥、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镇长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副镇长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协助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应急分队、协调驻民部队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223镇防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镇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村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国家防总(办)、省防指(办)、市防指(力、)和县防指的工作部署情
12、况。负责镇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镇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组织开展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评估。(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2)安排部署各村(居委会)、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工作。(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洪涝干旱灾情。(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发布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6)负责镇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印刷、档案管
13、理等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24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农业旱涝灾害信息,指导全镇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行业的防洪安全等工作。负责全镇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镇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村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修订民胜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综合防
14、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度汛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镇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应急办: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镇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民胜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
15、,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镇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洪水干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抓好通讯网络保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做好东郡国家水利风景区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组织旅游景区临时关闭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
16、务。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水利、水文、电力、通信设施等犯罪行为;依法实行交通管制;指导、督促检查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情况;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财政所: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国土站: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
17、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村建站: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排涝设施工程建设、城镇建成区内的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交管站: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救灾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林业站:负责
18、全镇林业旱涝灾害信息、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镇供电所:负责洪涝灾区电网安全管理,确保灾区电力设施安全;按镇防指要求,协调做好临时安置点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及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抢修灾区水毁电力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2.3专项工作组镇防指视险情灾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镇国土站、镇村建站、镇交管站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
19、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传达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O(2)抢险救援纽成员单位:镇人武部、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村建站、镇交管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3)技术保障组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国土站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
20、咨询。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4)通信电力保障组成员单位:电信民胜营业部、移动民胜营业部、联通民胜营业部、广电网络民胜站、镇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5)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镇派出所、镇交管站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6)灾情评估组成员单位:镇应急办、镇国土站、镇村建站、镇交管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洪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21、、灾害调查评估。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7)群众安置组成员单位:镇应急办、镇财政所、镇国土站、镇村建站、镇民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8)医疗救治组成员单位:镇卫生院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9)社会治安组成员单位:镇派出所、应急办等相关单位。工作
22、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10)宣传报道组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新闻发布和新闻媒体服务,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引导。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11)其他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3、预防和监测预警3.1 预防(1)思想准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全民防御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
23、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梳理建立三单一书”工作机制(领导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防汛抗旱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逐级落实并公示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等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管理。(3)工程准备。做好堤防、水库水电站、河道整治、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运行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防洪工程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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