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版消防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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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新版消防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上一篇水暖专业电气专业建筑专业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 .【问题】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3-2条,目前公共建筑只针对高层建筑有规定,当多层建筑时是否要参照执行?【答复】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3条确定;若单、多层非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低于二级,则其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需要满足规范要求。2 .【问题】租赁式公寓消防应按住宅还是公建?【答复】1 )根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J住宅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2 )根据建筑设计
2、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有关规定,公寓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3 )租赁式公寓的概念属经营模式。根据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分为酒店式公寓、长租公寓和公寓式酒店,前者参照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后二者参照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o【依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第2.0.1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表5.1.1注2。沪建房管联2020483号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第2.0.1条文说明。4 .【问题】关于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物品的最大允许总量问题,例如:单体内有3间实验室需使用乙类气体,规范中的”最大允许总量”是指每
3、间实验室的量,还是3间实验室的合计总量。【答复】民用建筑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物品的最大允许总量,可以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1.2条计算,并应明确工艺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界面,工艺设计作为建筑设计依据,梳理实际工况。【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12表5 .【问题】平屋面建筑高度为建筑屋顶完成面至室外地坪,若该平屋顶找坡后最高点超过24m,建筑按高层还是多层定性?【答复】建筑高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A;规范中未规定平屋面完成面是按坡度最高点还是最低点,宜以最高点计算建筑高度,也可按
4、起坡起点与最高点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6 .【问题】退台式建筑的消防登高场地如何设置?【答复】退台式建筑是指随着楼层的增加,建筑层周边或部分外轮廓逐渐向内收缩一种建筑形式。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1条,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登高场地。第7.2.2-4条中建筑外墙是指最不利的外墙,针对退台式建筑,则是指高度超过24m有退台的一面。公共建筑每层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救援窗,退台式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位置及与建筑外墙之间距离应以不影响消防车救援、不影响消防救援窗有效性为原则。高层住宅建筑中的内凹口(例如单元拼接时卫生间凹口)不受7.2.1.4条中场地与建
5、筑外墙的限制。【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1条、7.2.4条、7.2.5条。二、防火分区和层数6 .【问题】某建筑扩建,扩建部分与两个原有建筑贴临并连通,扩建部分防火分区独立设置,扩建部分与原有建筑的消防设计应如何考虑?【答复】改扩建部分均应执行现行防火规范。如果改扩建部分的消防系统、安全疏散等都要利用原有建筑的,则原有建筑的消防系统、安全疏散等均应按现行防火规范重新复核计算。属于特殊类装修工程的,应按照本市特殊类装修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条。沪住建规范20203号上海市建筑装饰装
6、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21849号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2021版)。7 .【问题】回字形、U形建筑,同一防火分区时,相对外墙防火间距是否不限?是否需考虑竖向斜向不同楼层之间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要求,如需考虑,是否按相对两翼最近门窗洞口不小于天井空间高度确定防火间距要求【答复】回字形、U形建筑,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其相对外墙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相对外墙水平间距一般不小于6m。相对外墙如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有关防火墙设置要求,其防火间距
7、不限。如下图:【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文说明、6.2.5条。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5.2.2条。8 .【问题】高层建筑的裙房是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止匕相连是否需要功能上连通?裙房与高层之间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其与两栋建筑贴邻时的防火间距有何差别?【答复】1)裙房建筑与高层主体建筑直接相连,使用功能可不连通;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为一幢建筑,消防设施应按统一标准考虑,应满足不同防火分区防火间隔要求;对于回字形、U型建筑,同第7条问题答复;3)两栋建筑贴邻时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
8、6-2014(2018年版)中表5.2.2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2.1.2条、9 .【问题】建筑高度超过25Om的新建酒店项目,需在楼层中设置空中大堂,是否可以把该区域环形疏散走道纳入大堂之内?【答复】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民用建筑对人员疏散的可靠性要求高于一般高层建筑,要求高层主体部分建筑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实质上是避免了大空间疏散方式。酒店空中大堂本质上是一个房间,并非真正的大堂门厅,应按照房间的疏散要求接入环形走道。【依据】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三条。10
9、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允许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采用防火玻璃墙进行防火分隔,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是否允许?【答复】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根据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因此,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设置中庭时,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其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
10、求(试行)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6条。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三条-6。三、平面布置11 .【问题】采用类似公建平面布局形式(比如设置核心筒,各房间围绕核心筒布局)的公租房,其消防设计是否应按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标准去考虑?【答复】原则上可根据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判断。其他情况按项目实际使用性质判别。可参考问题2答复。【依据】沪建房管联2020483号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第2.0.1条文说明。12 .【问题】建筑高度54m的高层住宅,其正下方13层配设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社区学校养育托管点等用
11、房,和高层住宅成组合建造的公共建筑。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需要层层停靠。但下方1-3层公共建筑与高层住宅间需设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是否明确可不在1-3层停靠?同时1-3层公共建筑百人疏散计算指标按3层建筑物0.75m取值?【答复】1 )问题所述的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可不在1-3层停靠。2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2、-2014(2018年版)第5.4.10条。13 .【问题】消防电梯前室及防烟楼梯前室能否设置普通电梯?建筑首层的扩大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普通电梯?【答复】1)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不能设置普通电梯。2)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及前室内、公共建筑的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内,可以设置普通电梯,但此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消防电梯要求,且应在每层的电梯上采用醒目标志注明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区别。3)对于防烟楼梯间在首层难以直通室外,可以采用在首层将火灾危险性低的门厅扩大到楼梯间的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扩大前室
13、属于前室的一种特殊类型。建筑首层扩大的楼梯间前室内不能设置普通电梯;建筑首层扩大的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可以设置普通电梯,此电梯防火性能应符合消防电梯关于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的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2条、643-5及条文说明、7.3.5-3条。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7.3.5条。14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对丁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提出相应的要求,是否认为就没有限制了?或者可以认为厂房内设置的办公休息室等均应该是厂房配套使用的,不是配套就都不应该设置在一起?【答复】15 )规范中未对丁类厂房内
14、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等有限制;16 )厂房内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应为本厂房配套服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3.5条。17 .【问题】地下车库是否属于无窗房间?【答复】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无窗房间发生火灾时有几个特点: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较大;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施救比较困难。正常情况下,地下车库一般无上述情况,不属于无窗房间。【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4.0.8条文说明。18 .【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7-4条里说的营业厅,是多少面
15、积为定义?【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既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现行规范没有规定具体面积指标。引申:1)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表5.5.21-2取值;2)商店建筑规模可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第1.0.4条判断;3)根据住建设部第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属
16、于特殊建设工程。【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1条文说明。17.【问题】关于住宅建筑中配套公建的定义:住宅建筑首层平面图中存在垃圾房、变电所、文化活动室、养育托管点、消控室、生活服务网点、居委会等配套公建,该类建筑是否定义为住宅与其他功能合建?【答复】依据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中规定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与规模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可认同为商业服务网点”。【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2.1.4条。18【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述了多类人员密集场所,请问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
17、指标标准,如人员密度值等?【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2条文说明:人员密集场所既包括我国消防法定义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9条文说明: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
18、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4)消防法所表示的主要是建筑物整体的监管定性。在规范条文中,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范条文所表述的要求执行,并应具体到建筑内部的使用空间,并不是所有符合人员密集场所规定的建筑物内部的所有房间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比如宾馆内的餐厅、会议厅及多功能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客房、办公等就不是。商场的营业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设备房、办公等不属。再如体育场馆的观众厅、集散厅等观众聚集空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内部用房就不属于。设计与审查时应客观加以分辨。19【问题】商场中的
19、厨房防火措施应如何界定?【答复】1 )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2)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含超市等)不应使用明火加工食品;3)无就餐区的饮料店、轻食店等,可视作商店营业厅。【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3-5条。四、安全疏散和避难20【问题】蹦床公园、儿童培训、电竞场所、健身场所等新兴商业业态、职业学校的实践基地(工业建筑)等,上述业态如何计算人数?学校无固定观众座位的篮球场
20、、网球场馆等人员密度如何计算?【答复】1 )有固定座位等标明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照标定人数为基数计算配套设施、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安全出口的宽度;2 )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经调查分析确定合理的使用人数,并应以此为基数计算配套设施、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安全出口的宽度。【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1.1条、6.1.2条。21【问题】关于疏散人数的计算问题,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以外,医院门诊大厅如何确定人员数量?【答复】可根据日门诊量、医院规模等参数,确定人员数量。22【问题】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4.1.3条规定:附建在商业建筑中的饮食
21、建筑,其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疏散人数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但目前执行中仍然沿用商业和餐饮分别计算人数,只有个别散布的轻餐饮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统算疏散人数。当施工图设计尚未确定餐饮招商情况时,如何计算人数?【答复】附建在商业建筑中饮食建筑的疏散人数,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要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关于人数计算,见问题20答复。【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4条文说明。23【问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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