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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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我县已进入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周期。为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二、工作任务(一)加强中医
2、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县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卫健局)3.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单位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建立年度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安排检查考核、有年
3、度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4.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卫健局)(二)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1.县委、县政府牵头,中医药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县政府主管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强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管理人员力量。(责任单位:县委办
4、、县政府办、县卫健局)2.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3.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县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2023年我县需设置中医阁”17个,前期通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申报项目3个,其余14个中医阁”按创建要求达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4.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
5、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县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县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5.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县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县域内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6.根据医疗服务规划,保障县域中医诊疗中心
6、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7.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卫健局)8.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县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9.推
7、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10.支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11.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12.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文
8、化旅游局)13.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14.组织县域内各乡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教体局、县卫健局)15.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三)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1.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
9、”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2.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3.县中医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本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责任单位:县卫健局)4.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责任单位:县
10、卫健局)5.镇街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镇街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6.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7.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县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四)加强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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