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职能转移,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X政办发2015)13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的通知(X政办(2021)3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职能转移的概念本办法所称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是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按照所需转移职能的性质和特点,经过规定程序,依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有关职能事项交给社会组织直接履行或委托履行,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指导、评估、监督的一系列活动。XX市XX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2、、人民团体职能转移工作适用本办法。二、职能转移的主体、范围和形式(一)职能转移的主体。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主体包括职能转出主体和职能承接主体。职能转出主体是指区级政府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职能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职能承接主体一般应具备X政办发2015)136号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条件。鼓励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或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二)可转移职能的范围。可转移职能范围应当根据职能转出主体自身转变职能的要求和社会组织实际承接
3、能力研究确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合社会化转移的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与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专业技术管理与服务等行业性、专业性、技术性及辅助性职能,可以逐步转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业等领域适合社会化转移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2 .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社会福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宣传培训等社会事务服务事项;3 .行业评估、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4 .政策调研、政策草拟、决策论证、法律服务、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课
4、题研究、监督评估、绩效评价、社会审计与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事项;5 .科研、检验、检疫、检测、测量、测绘等技术性事务,审批服务辅助、社会管理辅助、材料整理、会务服务等辅助性事务;6 .符合政府职能社会化转移的其他事项。(S)职能转移的形式。政府职能社会化转移应当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 .直接转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宜通过社会化转移,并可由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职能事项,可直接转移给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机构。2 .委托转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宜直接转移行使,但可由社会组织和机构具体经办职能的,可采取委托方式转移给社会组织和机构,由社会组织以转出主体的名义实施相关职能。政府职能转移
5、事项采取有偿或无偿方式进行转移,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三、职能转移的程序(一)提出职能转移申请。职能转出主体应当根据简政放权、自身职能转变的需要提出所需职能转移的事项。对拟开展职能转移的事项,职能转出主体应当按照“一事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经联审后确定。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具体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拟实施职能转移的职能依据,开展职能转移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2 .拟转移职能事项的具体内容、预期达到的效果和目标;3 .拟采取的职能转移形式及说明;4 .拟转移职能事项工作量预估、资金预算,以及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5 .对承接主体的具体资质
6、、条件的要求;6 .对拟转移职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渠道、手段以及相关效能评估办法的说明;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审核职能转移事项。由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职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分工见附件)成员单位对职能转移事项、具体方案进行联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初审。由区委编办对转出主体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对相关材料信息缺失、表述不明确的,及时退回建议补充;对明显不符合职能转移条件的,直接驳回受理。2 .审定。初审通过后,区委编办应就所申请的职能转移事项、具体方案在职能转移相关单位间发起联合审查,必要时可向其
7、他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咨询调研。各职转相关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委编办。对确需修改完善的事项目录、具体方案,区委编办应当将联合审查意见及时反馈至职能转出主体,由职能转出主体对职能转移事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报送区委编办发起联审。职能转移事项经联审通过后列入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委编办向社会公布。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目录公布后2年内未能实现转移的职能,将暂时从目录中删除;待条件成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纳入。具体方案经联审通过后方可付诸实施。具体方案确定后,如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
8、对资金预算、转移形式、资质条件、目录增减等内容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提出职能转移申请。(S)确定职能承接主体。1 .发布招募公告。职能拟转出主体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职能转移信息。发布公告的内容应当根据需要,主要包括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的具体内容、承接条件、转移程序等相关内容。社会组织根据公告条件,向职能拟转出主体提出承接申请。2 .选定承接主体。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或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由职能拟转出主体向财政部门申请取得资金预算后,委托同级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其余需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9、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单笔金额较小或无偿转移的项目外,均应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职能承接主体,具体操作办法由职能拟转出主体按照本单位内控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自行组织实施。3 .公示承接主体。确定职能承接主体后,职能转出主体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示职能转移内容和职能承接主体,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4 .签订转移协议。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职能转出主体应及时与职能承接主体签订承接职能转移协议,并将协议报区委编办备案。5 .公告转移事项。职能转出主体应当及时完成所转移职能事项相关资料、数据、设备等的移交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已转
10、移的职能事项。四、职能转移的保障和监督(一)领导和协调机制。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在区职转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区职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建立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区职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编办负责召集,由常务副区长主持,根据联席会议议题需要,会议可酌情追加相关参会单位或人员。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过程中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或需采取一致行动的重大事项。(二)经费保障。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项目所涉及的经费原则上在职能转移主体单位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职能转移后
11、,应当相应调整该职能转出主体原承担该职能的工作经费;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因同一已转移事项要求增加机构编制或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原则上不予准许。(三)绩效监督。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职能转移单位是政府职能转移项目绩效责任主体,应对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职能转移单位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可视情对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经评价,项目实施情况未达到目标的,应按照职能转移协议约定进行整改或终止协议;任务已完成或单位职能任务发生变化且项目已无存续必要的,应当核销该项目经费。(四)执行监管。职能转出主体是本单位
12、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职能转移工作。职能转出主体应当根据确定的职能转移具体方案、职能转移协议,针对所有转移职能制定履职监管办法,并对职能承接主体开展全流程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醒并纠正。对职能承接主体的履职成效质量,可通过评估或测评进行验收或考核,验收或考核结果抄告机构编制、民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并作为评估社会组织的重要依据。委托转移事项的职能转出主体对职能转移事项成效较差并造成不良影响承担主体责任。职能转出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政府职能转移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积极承接、
13、履职到位、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的职能承接主体,由职能承接主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评优评先、考核管理、经费奖补等方面给予正向激励。对在履行转移职能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不到位、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问题的职能承接主体,由职能承接主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依法纳入公共信用平台;严重失信的,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五、其他事项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X政办(2015)3号)同时废止。附件: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件XX市XX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14、分工组长:XXX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XXX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XX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成员:XXX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副主任XXX区委编办主任XXX区发改局局长XXX区民政局局长XXX区司法局局长XXX区财政局局长XXX区市场监管局局长XXX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XXX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XXX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编办,各成员单位按以下分工开展工作:(一)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负责协调、指导在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中落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重大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相关政务服务水平。(二)区委编办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区有关部门开展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受理
15、审核部门职能转移目录、方案的申请,并对目录、方案定期动态管理;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开展整体考核、评估。(S)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指导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表现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协调、指导对社会组织实施联合信用奖惩。(四)区民政局负责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转移职能的能力;加强对社会组织自律建设监督指导,指导社会组织健全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诚信评估、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宣传、鼓励、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五)区司法局负责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单位出台职能转移工作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六)区财政局负责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职能转移事项进行指导监督;研究提出政府职能转移的经费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为部门实施政府职能转移提供资金保障。(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拟进行的政府职能转移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A)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完善涉批中介承接政府职能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参与政府职能转移行为。(九)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政府职能转移的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支撑,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平台化、协同化网上办理。(十)区工商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宣传、鼓励、发动相关协会、商会等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81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