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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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目录III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斗1幢2临空墙214人防外墙2J室外设备平台2tM门斗、门廊2,.6结建式(兼顾)人防工程2:单建式(兼顾)人防工程2:X飘窗2Iu容积率面积24基本规定2tI时空基准2I:测量精度25面积计算规则4:I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基底面积计算规则831绿地面积计算规则8:!人防面积计算规则10R:宗地面积计算规则116控制测量12l1控制点布设12h*技术要求127.测绘事项127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绘1279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测绘157口施工许可阶段测绘1674竣工验
2、收阶段测绘258成果质量检查37-1两级检查制度37检查重点37由J不合格情况38Rq质量检查报告38附录A成果报告样式39附录B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绘成果报告43附录C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测绘成报告53附录D施工许可阶段测绘成果报告62附录E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成果报告88IT刖吕为了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推进全领域开展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能源局等单位,共同编制了本技术规程。
3、本规程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负责管理。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浙江数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昱通测绘有限公司、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金华市测绘院、绍兴市勘察测绘院、衢州市测绘院、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温州市房屋交易中心.TII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浙
4、江省工程建设项H多测合一”测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测绘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程必不可少的内容。所有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订内容)适用于本规程。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GB/T 图式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37346-2019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42547-2023地籍调
5、查规程GB50096 2011住宅设计规范C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6-2020工程测量标准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225-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20257.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GB/T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5031-2022民用建筑通用规范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CJJ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规程DB33/T552-2014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
6、/T1050-2016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1幢整体规划建设的地上独立建筑体,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27临空墙一侧直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墙体。aa人防外墙防空地下室中一侧与室外岩土接触,直接承受土中压缩波作用的墙体。?4室外设备平台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供空调外机、热水器组等设备搁置、检修空间。?4门斗、门廊建筑物入口处有顶盖和围护结构(或柱)的通道。门斗、门廊必须具备与房屋相连通,以围护结构支撑顶盖的为门斗,以柱支撑顶盖的为门廊。?A结建式(兼顾)人防工程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防护工程,也称为附建式(兼顾)人防
7、工程。7单建式(兼顾)人防工程独立建造在地下土层中,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其它建筑物的防护工程,其上部无坚固性地面建筑物。3A飘窗与建筑室内相通,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凸出外墙的窗户。?0容积率面积建设用地内需要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4基本规定41时空基准4.1.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4.1.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1.3时间基准采用公元纪年和北京时间。45测量精度4.2.1采用中误差作为测量精度的衡量标准,以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4.2.2各等级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各等级高程控制网中相对于起算
8、点的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02m。4.2.3点位平面精度等级及相应指标应执行表1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管线点、宗地界址点、规划条件核验点、一类地物点不应低于二级:2)地下室角点、绿地界址点、二类地物点不应低于三级;3)其他地物点不应低于四级。表1点位平面精度孑旨标等级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m)相邻间距中误差(m)0.02Wd02二0.05WO.05三0.0750.075四0.250.204.2.4埋深、边长、层高、高度、间距等长度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站仪或测距仪同一测PI多次读数较差不应大于0005m,测Pl间较差不应大于0.01m;2)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中误差
9、不应大于0.025m;隐蔽管线点埋深中误差不应大于0.075H,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O.05H,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单位为m,当HWIm时,以Im代入计算;3)边长超过50m时,限差不应大于0.04m;边长小于50m时,按比例限差控制,限差公式:AD=土(0.02+O.O04D)(1)式中:D边长限差,以m为单位;D房屋边长实测值,以m为单位;当DWloin时,以IOm计。4)层高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2m:5)高度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6)间距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4.2.5高程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明显管线点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03m;2)验测点相对于邻近控
10、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3m;3)建(构)筑物底层室内外地坪的标高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3m;4)其他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15mo4.26面积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D房屋建筑面积、人防建筑面积、基底面积测量精度不应低于表2(二)级精度;2)绿地、宗地面积两次测量较差不应大于其2倍面积中误差(按CJJ/T8-2011公式10.5.3-2计算)。表2建筑面积精度指标精度等级中误差(m,)限差(疔)适用范用0.01X+0.0003S0.02X&0.0006S特殊房屋二0.02X+0.OOlXS0.04X6+0.002XS一般房屋三0.04x6+0.003XS0.08+0.006XS其他
11、房屋5面积计算规则4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1.1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GB55031的3.1节规定。5.1.2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5.1.2.1地上地下建筑面积计算1)当室外设计地坪位于建筑空间的中间时,若该建筑空间的楼(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大于该空间建筑结构层高的1/2,应计入地下建筑面积:若其楼(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小于或等于该空间建筑层高的1/2,则计入地上建筑面积:2)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井道(不包括采光井),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室出地面有顶盖的采光井,按一层计入地下建筑面积:3)特殊地形建筑空间,符合下列规定的计入地上建筑面积:一单独设置的建筑,对于室外设计地坪为坡(台)
12、地的情况,建筑空间的楼(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应以平均高度计算;一室外设计地坪以上为连续临街界面,且用于商业经营功能的相对独立的建筑空间,计入地上建筑面积;-与地下室相连,使用功能相对独立的空间,若其楼(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平均高度小于或等于该空间建筑结构层高的1/2,则计入地上建筑面积。5.1.2.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坡道1)有顶盖的坡道在地上部分,按其围护结构或柱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2)坡道在地下部分按其通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计算建筑面积。5.1.2.3建筑主体空间1)建筑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设备层及与其相通的楼梯间(井)、电梯间(井)、管道井等,按
13、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建筑内的门厅、大堂,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堂内设置的回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房屋内的楼梯间(井)、电梯间(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井、尾气井和烟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4)坡屋顶形成建筑空间的,斜面结构板顶高度2.2Onl及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方设计利用的建筑空间,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在2.2Om及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室内单独设置的有闹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其围护设施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计算面积:6)立体书库、仓库和车库等立体空间,无结构层的
14、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其结构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7)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房屋自然层设有夹层、插层的,上下两部分层高均小于2.20m,且上下两部分层高之和大于2.20m及以上时,按自然层计算;9)避难层中楼梯间、电梯井和设备间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1.2.4架空层1)底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两面及以上视线通透、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使用的架空层,不计算建筑面积;2)架空层内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井)、电梯间(井)、门厅、井道等,按其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坡地建筑的吊脚架空层,设计利用部分按其围护结构或柱的
15、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1.2.5阳台D不封闭阳台顶盖投影连续,按照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与其围护设施上下不一致时,按其重叠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2)设有支撑柱不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结构层高或结构板顶高度在两个及以上自然层高的不封闭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4)上有阳台、具有围护结构或围护设施的底层平台,视作阳台。5.1.2.6飘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按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5.1.2.7室外设备平台附属在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不封闭设备平台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围护结构或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墙柱围合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
16、算.5.1.2.8走廊、檐廊、连廊、挑廊和架空通廊1)与房屋相连的有上盖和柱的走廊、檐廊、连廊和架空通廊,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围护设施距柱外围宽度大于等于LIOm时,围护设施与柱外围所围空间水平投SJ面积的1/2计算;2)有顶盖无柱、不封闭的走廊、连廊、挑廊和架空通廊,按其围护设施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顶盖不能完全覆盖围护设施时,顶盖宽度大于等于1.IOm的,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宽度在Llom及以上有上盖无柱的不封闭檐廊,有困护设施的按其围护设施(两端有与房屋相连的墙体的,视为有围护设施)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5.1.2.9门斗、门廊1)有柱或围护结
17、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建筑物出入口的两侧有柱或墙体凸出(凹入)外墙而形成的有顶盖、不封闭的类似门廊或门斗的空间,其进深大于等于09Om的,按有柱门廊或门斗计算:3)独立柱的门廊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5.1.2.10棚类建筑D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棚类建筑,有柱的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柱围合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小于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则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以2计算;2)独立柱、单排柱的棚类建筑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5.1.2.11楼梯、台阶和前室1)复式建筑、跃层建筑的室内楼梯,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错层建筑的室内台阶,按水
18、平投影面积计算;2)室内楼梯梯段间的中空部位、旋转楼梯内的中空部位,其宽度大于0.2Om的,除底层外,其余各层不计算:3)有顶盖不封闭的挑出建筑外墙以外的楼梯的休息平台,按其围护设施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处计算:4)属永久性结构的室外楼梯,有柱或围护结构围合的室外楼梯,按柱或围护结构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排柱或独立柱支撑的室外楼梯、出挑的无柱室外楼梯,按其围护设施外围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5)不封闭的楼(电)梯前室,有柱或围护结构围合的,按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两面及以上对外敞开、无柱有围护设施的,按围护设施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5.r2.12幕墙
19、1)作为外围护结构的,应按烧外表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装饰性幕墙不计建筑面积。5.1.2.13屋面上建筑空间1)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和设备用房、电梯井、管道井等,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水平投影面积分别计算;2)位于上人屋面的亭、塔、阁、廊和棚等,应计算建筑面积。5.1.2.14围护结构倾斜的空间、变形缝和封闭空间D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向内倾斜的,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面积;2)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3
20、)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1.2.15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1)骑楼、过街楼、架空连廊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穿过建筑物用作绿化、交通的通道,临街建筑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檐廊、走廊等:2)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的构(配)件,如附属在外墙的装饰柱、门窗线脚、勒脚、突出墙面的装饰线条、遮阳板、建筑挑檐、无柱雨篷、空调机板、室外设备平台等非建筑外围护结构系统的构(配)件;3)舞台上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马道、挑台等;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和屋顶装饰性结构构件,以及独立的景观小品;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外围护结构外
21、侧的附墙柱、垛、台阶、保温层、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7)广场式的室外楼梯,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和钢筋碎悬臂一字形平板式踏步楼梯: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8)地铁、地下快速路、地下管廊等公共设施出地面的排气通道(井、口部);9)地下室防潮层、保护墙:10)活动房屋,临时房屋,利用市政交通桥(路)面作为顶盖的房屋;11)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及其通道作为消防疏散的公共空间。5.1.3特殊建筑空间的容积率面积计算规定5.1.3.1住宅结构层高在4.2Oln及以上、办公结构层高在4.8Om及以上、商业结构层高在5.OOm及以上、一般工业厂房和物流中心仓库结构层高在8.OOm及以上的,使用功
22、能对层高无特殊要求的楼层,超过部分每增加2.2Om以内的,加计1倍容积率面积。5.1.3.2住宅套内的门厅、大堂、通高客厅、起居厅,按住宅结构层高规定计算容积率面积。5.1.3.3单层水平投影面积200Onr及以上的集中商业,结构层高在7.2Om以下的,按一层计算容积率面积;结构层高在7.2Om及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2.2Om以内的,加计1倍容积率面积。5.1.3.4特殊层高的建筑空间所附封闭阳台、空间内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尾气井、通风井和电梯缓冲区等,按相应倍数计算容积率面积。5.1.3.5门厅、大堂、大厅、宴会厅、展示厅、影视厅、礼堂、剧场、运动场馆等使用功
23、能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楼层,均按一层计算容积率面积.5.1.3.6除建筑底层设置的车库、储藏空间、架空层,建筑内设置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夹层,建筑顶层设置的坡屋顶、突出屋面的电梯井等正常设置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建筑空间以外,建筑物中结构层高2.2Oln以下的建筑空间,应与其相邻楼层合并计算建筑层高,并按相应使用功能建筑层高计算容积率面积。5.1.3.7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农贸市场、消控室、开闭所、变电房、公厕、垃圾房等公共配套用房和市政公共用房,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容积率面积65.1.3.8单套住宅不封闭阳台建筑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比值超过7%时,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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