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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粮食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事件分级2.1 上级(工级)2.2 区本级(口级)3风险评估1.1 粮食安全现状1.2 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3. 3现有应急资源调查4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4. 1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5预防预警4.1 应急准备5. 2市场监测6. 3信息报告6应急响应1. 1应急响应程序2. 21级应急响应6. 3级应急响应7. 4响应终止7后期处置7.1 评估改进7.2 经费结算8. 3应急能力恢复8保障措施8.1队伍保障8. 2资金保障8. 3应急设施保障9. 4信息保障9监督管理9.1宣传培训9. 2管理更新1
2、0. 3奖励与责任追究10附则10.1 名词解释10.2 预案解释10.3 预案实施1、总则Ll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XX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XX省粮食应急预案XX市粮食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储存、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底线思维。牢固树立
3、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应急措施(细则)。(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范意识,加强粮食市场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防患于未然。(4)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2事件分级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上级(I级)和区本级(口级)两个等级。2.1 上级(I级)超出区
4、政府处置能力,或者上级政府要求本区按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承担本区行政区域内应急工作的责任。2.2 区本级(级)区政府所在中心城区或区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街道(乡镇)或军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2.3 评估3.1 粮食安全现状。XX耕地少,粮食产需缺口大,对外依存度高。2021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1.14万亩,总产量0.28万吨,全区常住人口15万人,口粮消费2.3万吨,粮食产需缺口近2万吨,粮食自给率不到10%。3.2 粮食安全不确定因素分析。随着人口增加、粮食消费结构升级,我区粮食消费量将持续刚性增长,而粮食的稳产、增产的难度不断加大,粮食产
5、需缺口仍将保持扩大趋势。从历史上看,市民对粮食市场敏感度高,2003年非典期间出现市民抢粮风波,2020年、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都曾波及粮食市场。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看,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粮食市场供应能力薄弱,流通监管和保供稳价的措施和资源仍显不足,一旦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容易出现粮食紧缺和群众抢购,全区粮食市场稳定和区域粮食安全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一定风险。3.3 现有应急资源调查。截至2021年,全区共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2个、粮情监测点12个,粮食应急加工点1家,粮食应急日加工能力50吨,无粮食应急配送中心,无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收储企业1家,全区地方储备粮能基本
6、满足市民5个月的正常消费量,其中区级储备成品粮和社会粮食库存可满足15天以上口粮消费。4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4.1 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设立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4.1.1 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网XX区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4.1.2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7、(1)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工作。(2)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向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执行。(3)督查和指导各街道(乡镇)及区有关部门粮食应急工作,必要时予以协调和支持。(4)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粮食应急保障情况。(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4.1.3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
8、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向区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2)根据区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上报信息、起草粮食应急方案、文件和简报。(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5)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6)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1.4 成员单位职责(1)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监测、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区级
9、储备粮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2)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做好粮食应急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3)区经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大型超市粮食经营情况,配合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粮食供应网络建设。(4)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场所治安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提供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的身份识别等相关应急保障工作。(5)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特困、低保(低边)和临
10、时救助认定条件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6)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优先保障粮食应急运输车辆。(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9)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应急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粮食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研判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Io)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进行
11、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H)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数据。(12)国网XX区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处置电力保障。其他有关成员部门或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5预警监测5.1 应急准备5.1.1 粮源保障足额落实上级下达的区级成品粮油储备规模,成品粮油储备提高至可以满足15天以上市场供应量;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鼓励引导社会化储粮,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调控能力和应对能力;建立粮食产、力口、销、储一体化深度合作,确保粮源有效供给。5.1.2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进入区级粮食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运
12、输及成品粮供应,在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主要通过粮食应急网络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点。确定XX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作为区级粮食应急加工点,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日加工能力不少于50吨。(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综合区域特点、人口布局等要素,选择认定一些有实力、信誉好的粮食经营大户,作为区级粮食应急供应点,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3)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运输网络。综合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外调粮源运输和区内短途粮食运输,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13、。(4)明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与承担粮食市场监测、应急供应、应急加工、应急运输任务的粮食经营户及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经营户和企业的动态。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签订协议的经营户及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供应和运输。对承担并签订协议的粮食市场监测、应急供应、应急加工、应急运输的粮食经营户及企业要给予政策扶持,并每年由区财政安排预算经费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奖励。5.2 市场监测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建立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落实粮食监测信息员,建立覆盖全区的粮食信息监测网络。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
14、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当监测到市场粮油价格波动超过市定粮食价格安全警戒线时,应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息。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5.3 信息报告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调查核实,及时逐级上报。(1)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涨幅过快,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市定粮食价格安全警戒线;(2)发生台风、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
15、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性质、时间、地点、损失情况及受其影响粮食市场波动情况。应急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6应急响应6.1 应急响应程序区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区政府,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区指挥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立即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指示,区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按照本预案上级(I级)粮食应急状态规定,迅速做出应急
16、响应。6.2 I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1)进入上级应急状态后,实现24小时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4小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2)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3)迅速执行市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6.3 口级应急响应6.3.1 预案启动出现区本级(口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2小时),区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和II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后,区指挥部统一指
17、挥全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区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拟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2)拟动用区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3)拟动用区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4)其他配套措施。6.3.2 应急处置区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区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区
18、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街道(乡镇)通报情况。必要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心理。(2)根据区指挥部的安排,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下达储备粮动用计划,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落实加工企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加工、供应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具体办理,按照储备粮动用计划,落实储备粮食出库库点,并衔接运输、加工、供应单位,确保应急粮食及时到位。(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当区域内可能出现粮食供不应求时,由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请
19、区政府同意,与省外产区代储等产销合作单位进行对接,请求粮源支援,并提出包括品种、等级、价格等调拨方案;组织粮食相关企业外出采购应急粮源,按应急成品粮要求统一征用、调配供应市场,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4)动用区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需动用市级储备粮的,由区政府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需请兄弟县市支援的,由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调安排或对接兄弟县市落实。(5)必要时根据国家法律,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价格干预;对行业用粮、饲料、工业用粮实行临时管制;对重点地区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点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6)经区政府批准,区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
20、用社会粮食、交通工具、加工设备以及相关设施,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7)进入应急状态后,各街道(乡镇)应协助粮食部门做好本街道(乡镇)应急成品粮的定点定量销售工作,保证本辖区粮食应急供应点的有序供应,24小时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6.4 应急终止粮食应急状态解除后,区指挥部向区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七、后期处置7.1 评估改进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粮食应急预
21、案。7.2 经费结算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征用应急成品粮、动用区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支出,以及启动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的费用补贴等,进行审核和结算。7.3 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补充区级粮食储备、应急成品粮和周转粮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8应急保障8.1 队伍保障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配备和设施建设,同时将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到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队伍应急状态的实战能力。8.2 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和落实粮食应急保障资金,保证粮食储备
22、和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确保在粮食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资金。8.3 应急设施保障加强城区及其重点地区粮食收储、加工、供应、储运和配送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满足粮食应急工作需要。8.4 信息保障参与粮食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要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络方式,保证信息畅通。9监督管理9.1 宣传培训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至少每2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或培训,以增强队伍应急状态实战能力,相关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9.2 管理更新本预案由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制定,并根据粮食流通形势变化、粮食
23、安全形势发展和地区实际等情况适时修订,原则上每3年牵头组织修订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印发。9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0附则10.1 名词解释(1)粮食:本预案所称粮食是指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粮食制成品。(2)主要粮食品种:本预案所称主要粮食品种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3)粮食应急状态: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10.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10.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XX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X政办发(2020)2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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