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法制宣传之强制隔离戒毒常见法律问题解答.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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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戒毒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之强制隔离戒毒常见法律问题解答,1.自己没有经过社区戒毒,公安机关直接把我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是否合法?,答:是否经过社区戒毒仅仅是强制隔离戒毒的一般条件,而非必备条件。只要符合第二款的情况,公安机关对你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吸毒成瘾严重的情形: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2.问:我吸毒被查获后,
2、公安机关对我做出社区戒毒的决定,我因故未去报到,就对我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是否合法?,答:你的情形属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根据禁毒法第38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你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问:自己吸毒时间不长,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时间是否太长?,答: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4.问:自己有刑事案件在身,若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是否就可以不再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是否计入刑期?,答: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
3、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是不计入刑期的。,5.问:我是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一年后是否可以提前解戒?,答:“经诊断评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一年诊断评估和期满前诊断评估,诊断评估结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延长期限和提前解戒的程序是一样的:日常戒治表现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诊断评估-戒毒所提出提前或延长的意见公安机关批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戒毒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请提前
4、解除强制隔离戒毒:逃跑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所内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戒毒人员;探视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不归的,外出探视回所后,经检测发现其重新吸毒的;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拒不交代真实身份和住址的,有自伤自残行为的。(诊断评估办法第13条规定),6.问:解戒后转为社区戒毒是 怎么回事?,答: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没有转为社区戒毒的做法,但根据禁毒法第48条的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诊断评估社会环境适应能力评估一般的应提出社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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