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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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学院章程序言XX教育学院创建于1953年,其前身为XX教师进修学院。1956年,XX市教育局研究室、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等陆续并入学院。1966年学院被撤销,1978年复院,并更名为XX教育学院。1993年,学院与XX教育行政学院合并,同时XX市中学英语教师培训中心一同并入。2000年,XX市成人教育学院、XX实验大学、XX市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并入学院。建院以来,学院以助力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发展为宗旨,恪守、敬业垂范、博学笃行、求实创新的院训,秉承崇德尚能、知行合一、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逐步形成了服务基础教育干部教师成长、专业引领、实践取向、开放创新、优质服务的办学特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依法
2、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为XX教育学院,英文译名BeijingInstituteofEducation,英文缩写BJIEo第三条学院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是独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第四条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职责,服务首都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第五条学院坚持以服务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终身学习为使命,
3、致力成为首都特色鲜明、国内示范引领、国际影响广泛的以一流教师继续教育著称的高等学校。第六条学院坚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实施本专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继续教育,致力于培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和未来教育家。第七条学院举办者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对学院进行监督,尊重和保障学院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和保证学院的办学资源,保护学院事务不受校外机构、组织、个人的非法干预0第八条学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全面实施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促
4、进依法治校、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第二章学院功能第九条学院根据国家和首都教育发展需要,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活动,服务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改进,发挥教育智库的作用。第十条学院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干部教师发展需求,自主制定招生方案,按照政策推动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招生。依法颁发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依法推动实施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和教育硕士证书制度。第十一条学院努力建设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终身学习支持体系,为基础教育干部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国家和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和学院发展需要,统筹规划以教育学科为主的学科
5、布局,建立科学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学术进步、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学院在教育科学、学校管理、学科教育和教师教育领域的学术影响力。第十三条学院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多种方式为全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提供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培养培训服务。第十四条学院发挥自身优势,建立高水平教育智库,积极开展教育改革、教育决策的咨询与研究工作。第十五条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同境外教育、研究、政府等机构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依法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第三章组织体系与治理结构第十六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XX教育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的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
6、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第十七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依法全面负责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院务工作。学院设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处理院务。第十八条学院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
7、决策部署、执行学院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学院基本管理制度和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三)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四)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事项;(五)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事项;(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重要事项;(七)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八)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等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九)领导学院群团组织、学术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做好统一战线
8、工作的重要事项;(十)按照议事规则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学院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对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持党委经常工作。党委常委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按届排次召开。成员按照中共XX教育学院委员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确定。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第十九条学院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
9、部署的重要事项;(二)执行学院党委常委会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三)加强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四)学院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管理等重要事项;(五)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六)按照议事规则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按学年排次召开。成员按照XX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定。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列席。第二十条学院设院务委员会作为咨询审议机构,依照有关章程产生和行使职权,通过民主协商,定期讨论关系
10、学院全局的决策并提供咨询意见。院务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部分学院负责人和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工会主席、教授专家及学院内外其他方面代表。院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院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代表学院参加院内外活动。第二十一条学院设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产生和行使职权,统筹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指导和评价等事项,致力于促进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追求学术理想,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推动学术创新,维护学术道德。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的代表组成。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委员可连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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