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docx
《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创新型城区建设水平,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区关于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增强创新发展动能1.实施技术创新专项。围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每项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般项目每项给予最高8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列入的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2.支持企业建设研
2、发机构。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对新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市级企业研究院、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年度新增研发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5%、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准确填报科技年报报表的企业人员,经核定后给
3、予100O元的补贴。二、培育创新发展主体4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开展北岸新锐”培育计划,对新引进注册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5.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6.做大做强创新型领军企业。扶持和推动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对新列入省创新型领军培育企业和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科创板上市,根据相关政策按阶段给予奖励。三、建设创新发展平台7.支持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鼓励高
4、校院所等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企业自建或联合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共建共性技术产业研究院,根据其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机构参与,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鼓励建设新型研发载体,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和技术创新中心,对列入市级以上建设名单的给予一定支持。8支持建设创业孵化载体。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质增效。对备案为市级、省级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备案为国家级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
5、50万元、5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与市级补助资金就高不重复。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在孵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对区贡献,根据考核情况可全额支持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对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四、引育创新发展人才9.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对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给予1:1配套扶持,最高2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补助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海外工程师荣获国家“友谊奖、省西湖奖、市茶花奖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10.支持建立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和院士工作站。认定为市级院士科技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快 区域 创新 发展 若干政策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827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