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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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72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已经十一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6B嘉峪关市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40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切实加强新业态新风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牵
2、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监管职责和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不断加强新业态新风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监管职责及措施(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牵头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各相关单位配合)1开展常态化摸排,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点多面广优势,通过社区民警全面、实时摸排掌握辖区企业、行业场所、
3、旅游景区面向公众举办的各类商业展销、游园展览、焰火晚会等活动,对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O人以上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要求活动主办方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批,提供审批表、活动方案、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书面材料,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实地掌握安全防范情况,细化完善措施落实。由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民警前往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大型活动安全要求和活动主办方提供的方案设计,了解隔离设施设置、出入口设置、观众席设置、安保人员配备等情况,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对复检后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并在全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系统录入活动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并作出书
4、面决定下发主办方,限期整改安全隐患。3.科学部署调配警力,联合开展现场安保勤务。活动举办前,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起草安保工作方案,提请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召集治安、交警、特巡警部门负责人召开安保工作部署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执勤点位及工作要求。活动举办时,各执勤部门提前到达活动场馆,科学合理布警,会同活动志愿者、保安员、民间救援组织针对性开展人员及物品安检、车流人流远端疏导、场馆内外巡逻防控等工作,全力确保活动万无一失。(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总牵头主责单位:市公安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1.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1)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
5、产业政策,增加涉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带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牵头主责单位:市工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根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强制性标准制定实施情况,及时
6、将相关要求纳入CCC认证管理。(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局)2.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3)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4)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支撑,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
7、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5)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3.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6)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建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牵头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8、)(7)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牵头主责单位:市公安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8)推动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DB62/T4278.2-2020消防安全规范第2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求。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9、牵头主责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责任单位: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9)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市
10、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落实)(10)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4.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三)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明确细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定要求和标准规范。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11、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落实)。(三)A级旅游景区和在其内设置的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滑道、彩虹滑道、高空索道、沙滩摩托等一系列新兴旅游项目及剧本杀、密室逃脱、真人CS的安全监管(牵头主责单位:市文旅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督促各相关企业有设置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滑道、彩虹滑道、高空索道、沙滩摩托等一系列新兴旅游项目的进行运行前安全检测,经检测综合分析后,符合安全开放要求的,可以进行开放,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2.要求各相关企业对上述
12、旅游项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项目关停整改。3.要在旅游项目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工作人员要在人流量增大时进行分流管控,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健身房体育健身、冰雪活动等安全监管(牵头主责单位:市体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林草局)1.告知权利义务。向被监管的单位告知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健身房、冰雪运动等场所主要针对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制度落实、设施设备器材保养、专业从业人员、场所安全警示、开放条件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2.监管检查。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巡查、节前和重要节点都要对健身房、冰雪活动尤其
13、是经营高危体育项目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全年组织一次部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场馆负责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告知检查结果。对发现违规违法问题的,采用约谈、要求整改等方式改正,直至进行行政处罚。4事后监管。对健身房、冰雪活动等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五)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安全监管(总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郊区工作办)1农家乐安全监管(1)进行建档立卡。对辖区农家乐的许可登记情况、经
14、营食品种类及条件、气瓶、燃气灶具使用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房屋安全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建档立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商务局、郊区工作办公室)(2)加强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农家乐经营管理者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经营场所选在地势干燥、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做到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状况干净清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加工操作符合规范要求;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餐饮
15、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符合要求。使用检验合格的气瓶并按标准要求存放、摆放;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3)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经营者整改落实,对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许可或登记;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安全设施极差,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检查中发现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利用地沟油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多气瓶违规存放、未安装燃气报
16、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置。(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4)强化消防及燃气安全。农家乐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救援部门检查认定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的,要停业整改。要落实好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配置工作,并符合安全要求。(牵头主责单位: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5)加强房屋安全。严禁使用违规建房、危房等开办农家乐,对由住建部门评估农家乐房屋安全及用途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营业。(牵头主责单位:市住建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外卖平台安全监管(1)开展线上监测。对
17、外卖平台APP端进行全方位监测,抓取违法违规信息,督促指导平台对照自查、监管人员线上排查,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率持续提升。(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加强线下检查。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为重点类别,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公示虚假信息、卫生条件差、食材来源不明、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等问题。(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3)规范配送行为。督促外卖平台和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开展食品、交通安全培训,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配送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监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安全、无害且符合环保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和餐
18、具。切实加强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4)实施网络订餐明厨亮灶。指导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在平台公布“明厨亮灶视频,实施“后厨直播,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5)强化社会共治。督促外卖平台提供者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在门店取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网络订餐随机查餐厅活动。(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6)严查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
19、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3.校外托管机构安全(1)进行建档立卡,纳入监管范围。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持续建档立卡,纳入日常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定期公告合法持证小饭桌名单,供家长选择。(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加强联动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对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开展拉网式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合力,重点排查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风险隐患。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开办者限期整改落实,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
20、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教育局)(3)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求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经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食品原料安全可溯,食品加工操作符合规范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符合要求。(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4)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利用地沟油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多气瓶违规存放、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1、、市商务局)(5)探索智慧监管,构建社会共治。鼓励、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公开加工操作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加强“小饭桌开办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构建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格局。(牵头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6)强化消防及燃气安全。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救援部门检查认定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的,要停业整改。要落实好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配置工作,并符合安全要求。(牵头主责单位:市住建局、
22、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7)加强房屋安全。严禁使用违规建房、危房等开办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对由住建部门评估校外托管机构包括小饭桌房屋安全及用途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营业。(牵头主责单位:市住建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六)网约车、网络货运安全监管(牵头主责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1.网约车安全监管措施(1)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按照规定完成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报备,要求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运用网约车信息化平
23、台加强对网约车运营服务的监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组织开展联合约谈,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整改,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2.网络货运安全监管措施要求加入网络货运平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证和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结合日常监管和双随机开展检查,要求网络货运平台公司加强管理,切实落实网络货运经营者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网络货运安全规范有序发展。(七)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监管(总牵头主责单位:市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
24、育局)1.督促城市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商业综合体的安全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人,设立安全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零售、餐饮、非星级宾馆企业贯彻执行消防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合安全执法部门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非星级宾馆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牵头主责单位:市商务局)2.对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防火分隔设施、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市住建局督促燃气企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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