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五司人〔2014〕70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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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二髓五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五司人(2014)707号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根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股司人2014)215号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薪酬分配秩序,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调节和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称项目部)领导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
2、争力,促进项目经济效益提高,根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股司人(2014)215号)的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二条项目部领导人员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和按绩效分配相结合,薪酬与责任、风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第三条与本办法相适应,项目部与公司签订基于项目全周期和分年度的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书。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含代局指项目)的国内项目部领导人员。项目部领导人员包括项目部正职和副职。项目部正职是指项目部的经理、常务副经理、书记。项目部副职是指项目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生产总监、副
3、书记、工委主任(专职工会主席)、党群工作协理员。第五条项目部领导人员实行项目期薪制。项目期薪制由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期末绩效薪酬三个工资单元组成,其中期末绩效薪酬分配实行超额利润奖励或全额风险抵押收益或模拟股权分配收益三种激励方式。第二章年度基本薪酬第六条项目经理(含常务副经理,下同)和党委书记年度基本薪酬10万元/年。项目经理通过职业项目经理等级认定的,项目经理年度基本薪酬标准按职业项目经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调整。第七条项目总工程师年度基本薪酬8万元/年,其他副职7万元/年。第八条项目部领导人员基本薪金按月发放,不与考核指标挂钩。第三章年度绩效薪酬第九条年度绩效薪酬是根据项目管理
4、年度阶段性成果综合评价后计算确定的奖励性收入。项目经理年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基数X年度考核得分系数。(一)年度绩效薪酬基数确定规则年度施工产值(X)(亿元)年度绩效薪酬基数(Y)(万元/年)XO.5Y=4.80.5X3Y-18(二)年度考核得分系数确定规则年度考核得分系数=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依据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第十条党委书记按项目经理年度绩效薪酬标准的85%确定,总工程师年度绩效薪酬按项目经理年度绩效薪酬标准的80%确定。第十一条项目部其他副职年度绩效薪酬按项目经理年度考核标准的60%-80%,平均不超过70%确定。项目其他副职年度绩效薪金具体分配比例
5、由项目经理部考核确定。项目其他副职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办公会确定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支付。第十二条项目部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当期兑现70%,剩余30%延期兑现。项目期末绩效考核确认项目完成目标利润的,延期兑现的年度绩效薪酬,待项目全部应收账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全部收回时,一次性清算兑现。项目未完成目标利润的,延期兑现的年度绩效薪酬不予兑现。第四章超额利润奖励第十三条公司对项目部实行超额利润奖励激励方式的,项目部领导人员期末绩效薪酬根据项目期末绩效考核实现的超额利润,实行阶梯分成、分段累计计提分成,在超额利润总额的70%以内计提奖励总额。超额利润累计计提分成标准见下表:档别超额利
6、润总额计提分成比例(%)公司项目部1100万元以下部分30702100300万元部分50503300500万元部分60404500800万元部分70305800100oO万元部分75256100Oo万元以上部分1000第十四条超额利润奖励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分配,原则上项目部承包团体占70%,其他人员分配30%。项目部承包团体包括项目部领导人员,工经部、物机部、财务部负责人和其他自愿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部门负责人。第十五条超额利润奖励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部自行分配,其中用于项目部领导人员分配的部分,项目经理的奖励金额是其他领导人员平均金额的2倍,党委书记和总工程师为项目经理的60%。第十六条自项目开工
7、至项目终止年度考核期间,项目经理的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期末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600万元,年均不超过150万元。第十七条项目部实行超额利润奖励激励方式的,项目部承包团体应交纳风险抵押金,抵押金标准详见下表:5亿元以内5亿元至10亿元以内10亿元至20亿元20亿元及以上以内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20万元24万元28万元32万元党委书记、总工程师12万元14万元17万元19万元副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生产总监、党委副书记、工委主任、党群工作协理员8万元10万元11万元13万元工经部、物机部、财务部负责人4万元5万元6万元7万元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人按自愿原则缴纳风险抵押金,标准比照工经部、物
8、机部、财务部负责人的标准缴纳。第十八条项目部期末考核确认实现了目标利润的,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项目部期末考核确认未实现项目利润率目标的,项目利润每低于目标利润1%,扣减5%的风险抵押金,直至风险抵押金扣完(即项目利润低于目标利润80%时,风险抵押金扣完)。第五章全额风险抵押第十九条公司选取具备条件的,目标利润为1000万元左右的项目,实行全额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总额与目标利润金额相同。第二十条项目部领导人员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低于风险抵押金总额的60%,项目经理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为其他领导人员风险抵押金平均数的2倍。剩余的风险抵押金由项目部其他员工自愿交纳。其他员工不愿或无力交纳,或交纳后
9、有缺口的,由项目部领导人员补齐。全额风险抵押金交纳的具体方案,按照项目经理部签订的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书执行。第二十一条项目期末绩效考核确认未实现目标利润的,实际利润与目标利润差额部分,等额扣减风险抵押金,直至风险抵押金扣完。个人按风险抵押金交纳比例进行扣减。第二十二条项目实现超额利润的,超额利润的20%归公司,超额利润的80%用于交纳风险抵押金人员奖励,按风险抵押金交纳比例进行分配。第二十三条超额利润奖励总额,不超过风险抵押金总额2倍。第六章模拟股权分配第二十四条公司选取具备条件的、目标利润为3,000万元左右的项目,实行模拟股权分配机制。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入股金额控制在目标利润30*-60%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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