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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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xxxxXXXXG目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XXXXX-XXXX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uideonsecurityandstabilityforpowersystem(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实施XXXX-XX-XX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4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54.1总体要求54.2电网结构54.4无功平衡及补偿74.5对机网协调及厂网协调的要求74.6防止电力系统崩溃74.7电力系统全停后的恢熨85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标准85.1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储备标淮85.2电力系统承受大扰动能力的安全稳定标准
2、85.3特殊情况要求96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106.1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任务与要求106.2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106.3电力系统静态稳定的计算分析Il6.4电力系统暂态稽定的计算分析Il6.5电力系统动态稳定的计算分析126.6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计算分析126.7电力系统频率稳定的计算分析126.8电力系统短路电流的计算分析137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13附录A电力系统稳定性分类15*f*刖百本标准按照GBf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Jl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范围本导则规
3、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O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含分布式电源)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务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GB/T31464电网运行准则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Txxxxx电力系统技术导则DLfT1870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
4、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力系统安全性powersystemsecurity电力系统在运行中承受故障扰动(例如突然失去电力系统的元件,或短路故障等)的能力。通过两个特性表征:a)电力系统能承受住故障扰动引起的暂态过程并过渡到一个可接受的运行工况;b)在新的运行工况下,各种约束条件得到满足。DL755-2OO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l3,2电力系统安全分析powersystemsecurityanalysis分为静态安全分析和动态安全分析。静态安全分析假设电力系统从事故前的静态宜接转移到事故后的另一个静态,不考虑中间的暂态过程,用于检验事故后各种约束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动态安全分
5、析研究电力系统在从事故前的静态过渡到事故后的另一个静态的暂态过程中保持稳定的能力。DL755-2OO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II电力系统稳定性powersystem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事故扰动后保持稳定运行的能力,电力系统稳定可分为功角稳定、电压稳定和频率稳定3大类。DL755-2OO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23.3.1功角稳定rotoranglestability同步互联电力系统中的同步发电机受到扰动后保持同步运行的能力。功角失稳由同步转矩或阻尼转矩不足引起,同步转矩不足导致非周期性失稳,而阻尼转矩不足导致振荡失稳。功角稳定又可分为静态稳定、暂态稳定、动态稳定。3.3.
6、2静态稳定steady-state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小扰动后,不发生非周期性失步,自动恢复到起始运行状态的能力。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2.13.3.3暂态稳定transient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大扰动后,各同步电机保持同步运行并过渡到新的或恢复到原来稳态运行方式的能力,通常指保持第-、第二摇摆不失步的功角稳定。DL755-2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2.23.3.4动态稳定dynamic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小的或大的干扰后,在自动调节和控制装置的作用下,保持长过程的运行稳定性的能力。DL755-2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2.
7、33.3.5电压稳定voltage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小的或大的扰动后,系统电压能够保持或恢复到允许的范围内,不发生电压崩溃的能DL755-2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2.43.3.6频率稳定frequencystability电力系统受到严重扰动后,发电和负荷需求出现大的不平衡情况下,系统频率能够保持或恢复到允许的范围内、不发生频率崩溃的能力。电磁哲态过程electromagnetictransient电力系统电磁暂态过程是电力系统中从微秒至数秒之间的动态过程,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由系统外部引起的暂态过程如雷电过电压等;由故障及操作引起的暂态,如操作过电压、工频过电压等;谐振暂态
8、,如次同步谐振、铁磁谐振等;控制暂态,如-次与二次系统的相互作用等;电力电子装置及灵活交流输电系统、高压直流输电中的快速暂态和非正弦的准稳态过程等。3,5机电哲态过程electromechanicaltransient电力系统机电暂态过程是电力系统中从几个周波到数十秒之间的动态过程,主要研究电力系统受到大干扰后的暂态稳定和受到小干扰后的小干扰稳定性能,包括功角稳定、电压稳定和频率稳定.3.6中长期动态过程mid-longtermdynamic中长期动态过程主要研究电力系统遭受到大的或小的扰动后,系统在长时间过程内维持止常运行的能力。中长期稳定主要考虑数十秒至数十分钟的动态过程。慢速控制元件如励
9、磁过励限制、自动发电控制、负荷频率控制等都会对其产生影响。3.7N-I原则N-Iprinciple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如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这通常称为N-1原则。N-I原则用于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单-元件无故障断开),或动态安全分析(单一元件故障后断开的电力系统稳定性分析)。当发电厂仅有一回送出线路时,送出线路故障可能导致失去一台以上发电机组,此种情况也按N-I原则考虑。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33.8直流输电短路比short-circuitrati
10、o表征直流输电所连接的交流系统强弱的指标,定义为换流站交流母线的知:路容量对直流换流器的额定容量之比。3.9直流多馈入短路比multi-infeedshort-circuitratio考虑多l三l直流间的相互影响的短路比,定义为直流馈入换流母线的短路容量与考虑其他直流三1路影响后的等值直流功率的比值。3.10电力系统稳定仿真工具powersystemstabilitysimulationtools电磁暂态仿真工具是用数值计算的方法对电力系统中从微秒至数秒之间的电磁暂态过程进行仿真模拟,建模时需要考虑直流输电、新能源发电等电力电子设备的详细电磁暂态模型。机电暂态仿真工具是基于基波、单相和相量的模
11、拟技术,对直流输电和FACTS装置的模拟采用准稳态模型,持续时间为秒级,一般为几十秒,建模时需要考虑发电机、励磁、调速、PSS等元件机电暂态模型.电磁-机电暂态混合仿真工具把大规模电力系统分为需要进行电磁暂态仿真的子系统和仅进行机电暂态仿真的子系统,分别进行电磁暂态仿真和机电暂态仿真的交接,以提高机电暂态程序的仿真精度。中长期动态仿真工具用于研究系统受扰后较长时间的动态过程,持续时间为分钟级,一般从几分钟到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建模时需要考虑锅炉、汽机、机组过励保护等时间常数大的元件模型。3,11枢纽变电站pivotalsubstation通常指33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不包括单回线路
12、供电的33OkV终端变电站。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重大的220kV变电站是否为枢纽变电站,由电网结构确定。DL755-200I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43.12重要负荷(用户)Unportantload(Consumer)通常指故障或非正常切除该负荷(用户),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或威胁人身安全和造成人员伤亡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各电力系统具体情况确定。DL755-2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53.13系统间联络线interconnectionline系统间联络线一般指省电网间或大区电网间的输电线路。大区电网是几个省电网互联形成的电网。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附录A
13、63.14受端系统receiver-endsystem受端系统是指以负荷集中地区为中心,包括区内和邻近电厂在内,用较密集的电力网络将负荷和这些电源联接在一起的电力系统。受端系统通过接受外部及远方电源输入的有功电力和电能,以实现供需平衡4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4.1总体要求4.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备用容量。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在正常负荷及电源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4.1.2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
14、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规划周期内的电网建设应按照确定的电网规划方案执行。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应注重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的合理性参照GBXXXXX相关要求,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D交、直流协调发展,输、配电协调发展;g)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电源的装机比例。4.1.3在正常运行
15、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所有设备均应不过载、电压不越限,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应能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4.1.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满足国务院令第115号、第599号的相关要求。4.1.6低一级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4.2电网结构4.2.1受端系统的建设4.2.
16、1.1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受端系统安全稳定水平:a)加强受端系统内部最高一级电田的网络联系;b)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持和运行的灵活性;c)受端系统应接有足够容量的常规电厂和动态无功调节装置;d)枢纽变电站的规模要同受端系统的规模相适应;e)受端系统发电厂运行方式改变,不应影响正常受电能力;f)对于多直流馈入受端系统,应优化直流落点,完善近区网架,提高系统对直流的支撑能力。4.2.2.1根据发电厂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应分别接入相应的电压网络:在经济合理与建设条件可行的前提下,应注意在受端系统内建设一些具有支撑能力的主力电厂。4.2.2.2外部电源宜经相对独立的送电回路接入受端系统,
17、尽量避免电源或送端系统之间的直接联络和送电回路落点过于集中。每一组送电回路的最大输送功率所占受端系统总负荷的比例不宜过大。具体比例可结合受端系统的具体条件来决定。4.2.3负荷接入4.2.3.1负荷的谐波、冲击等特性对所接入电网电能质量和安全稳定的影响不应超过其接受能力。4.2.3.2负荷应具备一定的故障扰动耐受能力,在确保用电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应合理配置负荷低电压脱扣装置,避免不必要的负荷损失和故障范围的扩大。4.2.4电网分层分区4.2.4.1应按照电网电压等级和供电区域合理分层、分区。合理分层,将不同规模的发电厂和负荷接到相适应的电压网络上:合理分区,以受端系统为核心,将外部电源连接到受
18、端系统,形成一个供需基本平衡的区域,井经联络线与相邻区域相连。4.2.4.2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下级电压电网应逐步实现分区运行,相邻分区之间保持互为备用。应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发电厂不宜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盟。4.2.4.3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以有效限制短路电流和简化继电保护的配置.4.2.4.4当分区电网短路容量不足时,应采取措施提高短路容量。4.2.5电力系统间的互联4.2.5.1电力系统采用交流或直流方式互联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4.2.5.2交流联络线的电压等级宜与主网最高一级电压等级相一致。4.2.5.3互联电网在任一侧失去电源或发生单
19、一故障时,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不应超过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规定。4.2.5.4在联络线因故障断开后,要保持各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2.5.5系统间的交流联络线不宜构成弱联系的大环网,并要考虑其中一回断开时,其余联络线应保持稳定运行,并可转送规定的最大电力.4.2.5.6对交流弱联网方案,应详细研究对电网安全稳定的影响,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后方可采用。4.2.5.7采用食流输电联网时,食流输电的容量要与送受端系统的容量匹配,换流站落点的短路比要满足要求,并联交流通道要能够承担宜流闭锁后的转移功率。4.3电源结构4.3.1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应根据各类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结合一
20、次能源供应可靠性,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电源的装机比例,满足电力系统电力电量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需求,为系统提供必要的惯量、知路容量、有功和无功支撑具体比例可结合系统的具体条件来决定。4.3.2为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应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火电、水电、核电等)机组调峰、调频和调压能力,提高新能源电源(风电、光伏发电等)调节能力,必要时可配置燃气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储能等灵活调节电源及调相机、STATCoM等动态无功调节装置。4.4无功平衡及补偿4.4.1无功功率电源的安排应有规划,并留有适当裕度,以保证系统各中枢点的电压在正常和事故后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4.4.2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
21、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并应随负荷(或电压)变化进行调整,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传送无功功率,330kV及以上等级线路的充电功率应基本上予以补偿。4.4.3发电机或调相机应带自动调节励磁(包括强行励磁)运行,并保持其运行的稳定性。4.4.4新能源发电场站应具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和自动电压控制功能。4.4.5为保证受端系统发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载线路、闭锁一回重载直流或失去一台大容量机组(包括发电机失磁)等事故时,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不致出现电压崩溃,受端系统中应有足够的动态无功备用容量。4.5对机网协调及厂网协调的要求4.5.1同步发电机组、风电场、光伏电站、调相机、STATCOM等电源
22、设备的参数选择、涉网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和整定等必须与电力系统相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4.5.2同步发电机组定子过电压保护、转子过负荷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频率异常等涉网保护定值整定应充分发挥机组的设计能力为电网提供频率和电压支撑,一类辅机变频器的电压、频率穿越能力应不低于主机设备的电压、频率穿越能力。4.5.3同步发电机组应装设自动电压调节器(AVR)并运行在电压闭环方式下,应具有VZHz(过磁通)限制、低励磁限制、过励磁限制、附加无功调差功能和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功能,各限制器的定值应与对应的发变组保护定值相配合。4.5.4并网电源(火电、水电、核电、燃气、光
23、热、抽水蓄能、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均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其控制模式及性能应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一次调频优先级应高于自动发电控制(AGC)(I存在超低频频率振荡风险的电网,电网内水电机组调速系统应具备相应的控制措施。4.5.5存在次同步振荡风险的汽轮发电机组,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监测、保护或抑制措施。出现宽频振荡的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应采取相应的预警和抑制措施。4.5.6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应具备电压快速调节能力,其控制设备应运行在电压闭环方式,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下的电压控制要求。4.5.7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储能设备等新型电源设备以及无功补偿设备的电压穿越能力和频率穿越能力应不低于同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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