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经营信息变动备案办事指南(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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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2023/01SHSP水路运输经营信息变动备案办事指南久SHANGHAIJNICiHU.TWAMSPaRTATimCtMiIUiaM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4-1-1 实施2023-11-28发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水路运输经营信息变动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水路运输经营信息变动备案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水路运输经营信息变动备案分项名称: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2.自有高级船员比例发生变化3.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4.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三、办理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后,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1
2、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发生变化;(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四)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发生变化;(五)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六)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主体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各远郊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2.审批权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注册于本市的企业从事省际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和从事浦江游览业务及苏州河水上游览业务的审批以及注册于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
3、浦区的企业从事上海市市内水路运输业务的审批;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注册在各自辖区内企业及从事上海市市内水路运输业务的审批(从事浦江游览的除外)。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注册于本市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省际内河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以及注册于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的个体工商户从事上海市市内内河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的审批;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注册在各自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从事上海市市内内河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的审批。(二审批内容本市水路运输经
4、营信息变动(三)法律效力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许可机关备案;2、未履行备案义务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四)审批对象本市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五、审批条件(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2、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从业资历应与其管理船舶的经营区域(沿海运输或内河运输)、业务种类以及船舶吨位、主机功率相适应。3、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5、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5、从业资历符合规定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未在任何船舶上或者其他企业人事兼职。6、水路运输经营者将全部经营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和海务、机务管理业务委托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负责的,不要求其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7、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水路运输经营者管理的船舶要求机驾合一的,其应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可由具有机驾合一从业资历的人员同时担任;管理的船舶全部不需要配备轮机人员的,不要求其配备机务管理人员。(二)自有高级船员比例发生变化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
6、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2、水路运输经营者与船员服务机构在控股关系或者为同一控股股东的,该船员服务机构为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可以视同为该经营者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但该船员服务机构与其配备的高级船员应当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船长计入高级船员。3、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机(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三)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四)委托的船舶管理企
7、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1、申请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市且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2、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订立书面协议,载明委托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须持有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船舶管理业务。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内容提交;(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材料来源/出具单位要求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情况备案表原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1、备案表自动生成,需加盖电
8、子公章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2船员服务簿复印件1电子报件海事部门1、需提供完整的船员服务资历签注内容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3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1电子报件海事部口内容完整、真实有效。4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电子报件海事部门1、非必要件,客船、危险品船、高速船、LNG等适用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5一年期以上全日制劳动(或劳务)合同复印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内容完整、真实有效。6专职海务/机务任职文件复印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内容完整、真实有效。2.自有高级船员比例发生变化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材料来源/出具单位要求1自有高级船员比例发生变化备
9、案表原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1、备案表自动生成,需加盖电子公章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2营业性运输船舶清单(变动后)复印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请下载规定格式样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3与企业直接订立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自有高级船员清单(变动后)复印件L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请下载规定格式样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3.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材料来源/出具单位要求1.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备案表原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1、备案表自动生成,需加盖电子公章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4.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
10、协议发生变化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材料来源/出具单位要求1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情况备案表原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1、备案表自动生成,需加盖电子公章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2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受委托方)复印件1电子报件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3船舶管理公司符合证明(受委托方)复印件1电子报件海事部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1船舶委托管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电子报件申请人自备内容完整、真实有效。(三)申请文书名称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情况备案表2、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发生变化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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