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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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任务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9115号)。二.编制原则1.在总结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前期科研成果,归纳京沈客专、京张高铁及蒙华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建设经验,并借鉴国内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基础上编制。2.满足智能铁路建设发展需要,聚焦智能牵引供电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用于提高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技术水平,指导铁路智能牵引
2、供电系统工程建设,保证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有序推广。3.标准涵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各环节,内容突出与传统牵引供电系统差异及体现智能化牵引供电系统的特点。4.按功能完善、系统优化、预留发展的原则,持续、分步、有序地推进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发展。5.应体现智能牵引供电系统易扩展、易维护、易升级、易改造的工业化应用要求。6满足值班值守无人化等提高运营效率的要求。三.编制过程1.2019年2月成立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组。2.2019年3月标准编制组收集智能牵引供电系统科研成果,并调研京沈客专、京张高铁及蒙华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建设情况。3.20
3、19年4月2日,经规院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研讨会,并根据调研结果对标准结构组成及各章节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规定。4.2019年4月23日国铁集团建设部组织召开了标准工作大纲审查会。审查会专家意见见附件1。5.2019年5月编写组召开第一次标准编制统稿会,根据工作大纲审查会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工作大纲。6.2019年8月12日编写组完成了标准汇总稿初稿,并召开了第二次标准编制统稿会。会议统一了标准的编写格式及标准规范用语规则,并对编写过程中有疑义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及确认。7.2019年8月19日编写组召开了第三次标准编制统稿会。会议对第二次标准编制统稿会后修改的内容进行了确认,并重点对标准的章节结构是否
4、合理、内容及条文解释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8.2019年9月30日主编单位召开内部审查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内部审查,结合工作大纲专家审查意见和参编单位意见,对标准条文及条文解释进行了逐一核对,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订。9.2019年10月9日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10.2019年10月11日编制组组织标准征求意见稿统稿会,会议一是针对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普速智能牵引供电系统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的内容;二是针对验收章节内容,优化了该章节结构。11.2019年10月1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四.工作大纲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情况2019年4月23日,国铁集团建设管理部在北京
5、组织召开了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工作大纲)审查会。形成审查意见如下:1提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审查要求。执行情况:已执行。2.工作大纲规定了编制依据、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章节目次,主要时间节点等内容,满足2019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铁总建设函2019115号)任务要求。执行情况:已执行。3.标准编制应与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相协调。执行情况:己执行。标准编制过程中,对照了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并结合了智能牵引供电系统特点。4.具体修改意见:(1)编制时参考总公司下发的无人值守、6C系列成果文件及国家电网无人值守变电站技术导则等。执行情况:已执行。参考
6、高速弓网综合测装置(1C)、受电弓滑板监测装置(5C)、接触网及供电设备地面监测装置(6C)和6C系统综合数据处理中心等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4345号);无人值守变电站技术导则(Q/GDW10231-2016),牵引供变电所实施无人值班值守工作的指导意见(工电函2018101号)等。(2)设计”章补充智能供电调度、智能运营维护、通信等节。执行情况:已执行。(3)施工章名修改为施工质量控制,补充智能供电调度、智能运营维护等节,各节应包含调试、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执行情况:已执行。“施工”章名修改为“施工质量控制章,章节对电子式互感器、二次设备盘柜、状态在线监测装置、光缆等的安装工艺标准,及
7、智能供电调度系统、智能供电运行检修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功能的测试进行了规定。(4)验收”章应重点明确智能化设施的验收规定。执行情况:已执行。“验收”章节对电子式互感器、状态在线监测装置、广域保护测控装置等设施设备及智能供电调度系统、智能供电运行检修管理系统的验收标准做出了规定。(5)增加“引用标准目录”章。执行情况:已执行。五.主要内容及特点本标准为新编标准。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词、设计、施工质量控制、验收。具体内容如下:1总则章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电气化铁路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定了智能牵引供电系统满足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等
8、总体性技术原则和要求。2.术语和缩略词章对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及其组成、广域继电保护等特有术语进行了定义,对标准中使用的缩略词进行了说明。3.设计章规定了智能牵引供电设施、智能供电调度系统及智能供电运行检修管理系统等智能牵引供电系统各部分的设计要求。从所址选择、主接线、设备选择、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继电保护、广域保护测控系统、时间同步系统、二次接线等对智能牵引供电设施设计进行了规定,从智能化功能、层级架构等对智能供电调度系统及智能供电运行检修管理系统设计进行了规定。4.施工质量控制章除符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9及客货共线铁路牵引供电工程技术规程Q/CR9658有关规定
9、外,对电子式互感器、二次设备盘柜、状态在线监测装置、光缆等的安装及智能化功能的测试进行了规定。5.验收章除符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8及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有关规定外,对电子式互感器、状态在线监测装置、广域保护测控装置等设备及智能供电调度系统、智能供电运行检修管理系统的验收标准做出了规定。六.与相关标准协调情况序号正文相应条款及内容相关标准条款及内容备注13.3.2智能供电调度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原则参考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T36572-2018)中6.2.1条中电力监控系统结构安全应采用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
10、认证的基本防护策略:23.3.6智能供电系统软件系统参考智能牵引变电所及智能供电调度系统总体技术条件(报批稿)的4.11节智能供电调度系统的软件系统应包括系统软件、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所有软件应为具有开放性、高UJ靠性、高扩展性和高安全性的成熟产品:33.3.7SCADA系统智能功能参考智能牵引变电所及智能供电调度系统总体技术条件(报批稿)的7.3节。43,5.2智能牵引供电系统网络应采取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引用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54.1.1的第3款电子式互感器存放最低离地高度不宜低于200un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4.1.1
11、条款第3条存放最低离地高度不宜低于200mm。64.1.22智能组件底部与底部距离不宜小于600m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的5.L3条款第4条“二次设备盘(柜)内智能组件底部与盘(柜)底部距离不宜小于600mm。74.1.33交换机与其他智能组件垂直距离不应小干44.5mm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的5.1.3条款第6条“二次设备盘(柜)内交换机与其他智能组件垂直距离不应小干44.5mm。84L34光纤配线架底部与底部距离不宜小于250mm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的5.L3条款第7条光纤配线架底部与盘
12、(柜)底部距离不宜小于250mm。94.1.43光缆敷设环境温度不宜低于一WC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的第5.2.3条款第3条光缆敷设宜在不低于一IO-C的环境进行”。104.1.45光缆敷设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其外径的25储参照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DL/T5740-2016)的第5.2.3条款第3条光缆敷设时动态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25倍”。114.1.53采用支架安装的,其底部高出地面应不小于1200mm,便于巡视及维护人员检查、操作:采用落地安装的,其底部高出地面应不小于200Dimo参照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验收规范(Q/GDW539)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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