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ppt
《卫生院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院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ppt(3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1,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2,一、几个基本概念二、学校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政策三、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四、学校与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与流程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填写,内容,3,广义: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狭义:指的是仅接种疫苗,使个体或群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免疫力。,预防接种的定义,4,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纳
2、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苗,免费向公民提供预防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的定义,5,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由“五苗防七病”逐步做到“十四苗防十五病”。新增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结合、A+C多糖)、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这些疫苗均免费向公民提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6,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的定义,7,根据
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的分类,8,免疫程序指对某一特定人群(如儿童)预防针对传染病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次序、剂量、部位及有关要求所作的具体规定。只有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减少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避免浪费,有效地保护易感人群。内容包括:起始月龄、接种剂
4、次、剂量、剂次之间的时间间隔等,免疫程序,9,10,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
5、原则:,11,1、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学校相对封闭的场所,人群聚集,一旦有人感染上某种传染病,很容易造成相互传播,尤其存在免疫空白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会出现大量病例,特别是容易引发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的流行和暴发。2、学生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个体的免疫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受传染 3、学校传染病流行概况 据近几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资料统计显示,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中约五分之四是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事件中,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细菌性痢疾。,二、学校的预防接种-学校的发病特征,12,1、预防接种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预防接
6、种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享受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参与各类预防接种,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最终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对在校学生的危害。2、疫苗类别 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省级增加疫苗的免疫程序,选择合适的疫苗进行预防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适龄儿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适龄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4,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
7、、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第六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5,3、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
8、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6,1、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2、省卫生厅、教育厅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皖卫防2005111号)3、省卫生厅、教育厅 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疾控秘2011394号)4、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9、规范(试行)(卫防2011116号)5、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卫防2013111号),与学校预防接种有关的依据,17,合肥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卫防2013111 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的通知,三、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18,通过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疫苗接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儿童相应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提高儿童对相关传染病特异性免疫力,在学校建立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减少学校相应传染病发生,防止出现暴发疫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新生入学
10、入托查验目的和意义,19,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成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指定专人、相对固定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辖区查验工作统一组织、督查、考核与管理。各单位均应建立长效激励工作机制。,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组织管理,20,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派员参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技术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卫生院 新生 入托 入学 查验 预防接种 工作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841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