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 干细胞临床前动物评价通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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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30CCSB44O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T/CALASxx-202X实验动物干细胞临床前动物评价通用要求1.aboratoryAnimal-Generalrequirementsforpreclinicalanimalevaluationofstemcells(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实施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发布-JlAm2L-刖三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归口。本文件由全国实
2、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1)技术审查。本文件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并组织起草。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管博文,王卫,孟爱民,何君,魏强。实验动物干细胞临床前动物评价通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干细胞临床前动物评价相关的实验动物质量要求、从业人员资格、动物实验要求、评价要求、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管理要求的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干细胞临床前动物评价的基本要求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
3、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ISO15190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干细胞Stemcell干细胞是一类具有不同分化潜能,并在非分化状态下自我更新的细胞。主要包括成体干细胞、胚胎干细胞及诱导的多能性干细胞(iPSC)o人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干细胞经体外操作后输入(或植入)人体,可用于疾病治疗。3.2临床前动物评价Preclinicalanimalevaluation临床前评价即在细胞、离体、动物水平,对筛选出来的干细胞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有临床应用价值的干细胞制剂,为干细胞治疗
4、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持和依据。3.3实验动物职业资格证书laboratoryanimalprofessionalcertificate指从业人员经过实验动物相关机构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的资格证明。3.4实验动物资格培训laboratoryanimalcertificationtraining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资格进行培训。3.5实验动物管理人员manageroflaboratoryanimalresource主要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运行及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3.6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laboratory通过防护屏障和管理措施,达到生物安全要求的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3.7实验室生物安全laboratorybiosafety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可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3.8实验动物体型分类IabOratOryanimaltype根据动物体重差异将动物分为小型动物、中型动物和大型动物。小型动物一般指体型较小的啮齿类动物,如小鼠、大鼠、地鼠和豚鼠等;中型动物包括兔、犬、猴等。大型动物包括羊、牛、马等较大动物。分类的重点在于生物安全控制的意义及特殊性不同。4实验动物质量要求4.1 实验动物4.1.1 应来源于有实验动物生产和繁育合法资质的生产
6、单位,附有相关资质证明。4.1.2 实验动物有明确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等级,附有检测合格证明。4.1.3 外观健康,可以通过临床观察到的外观健康状况,如活动、精神、食欲等无异常;头部、眼睛、耳朵、皮肤、四肢、尾巴、被毛等无损伤、异常;分泌物、排泄物等无异常。4.1.4 长期毒性及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性实验,实验期间应定期进行人兽共患病监测,并进行动态记录。4.2 实验用动物4.2.1 应来源于有动物生产繁育许可的单位或供应商,附有相关资质证明。4.2.2 临床观察健康,应有健康检测、检疫合格证明。4.2.3 应有本动物的人兽共患病检疫合格证明。4.2.4 长期毒性及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性实验,实验期间应定
7、期进行人兽共患病监测,并进行动态记录。5从业人员资格5.1 基本要求5.1.1 遵守实验动物和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5.1.2 具有所从事岗位相应的专业教育背景。5.1.3 符合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要求。5.1.4 经过专门资格培训,并获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5.1.5 掌握良好的动物实验室设施、设备、动物实验等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知识和技能。5.1.6 具有良好的动物实验的能力,包括动物饲养能力、对动物认知能力、操作能力、信息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关护能力、设施设备掌握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5.1.7 熟悉动物习性,了解干细胞特性,了解动物实验的目的、方法、风险以及风险控制
8、。6动物实验要求6.1 一般要求6.1.1 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符合GB14925的有关要求。实验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实验用具应配备到位。6.1.2 应使用国际、国家规定的通用标识。实验室标识应明确、醒目和易区分。实验室主入口处应有标识。6.1.3 实验室应得到管理部门的批准,允许开展动物实验活动。实验动物应处于良好的实验室适应状态,一般经过3-7天的实验环境适应。6.1.4 应明确动物实验负责人并对该实验过程、正确处置负责:动物实验负责人、实验人员应制定完善实验方案和安全处置预案。6.1.5 实验方案和安全处置预案应有必要的动物实验福利、伦理及生物安全相关机构的审查、批准。6.1.6 实验结束
9、后应进行必要的设施、设备、用品、废弃物安全处置。6.2 动物饲养6.2.1 保证合理的恒温恒湿、通风换气、噪音、光照度等,设置必要的活动场地。6.2.2 应有福利伦理措施,提供必要的玩具,特别是犬、猴。应该注意玩具等的消毒灭菌。6.2.3 动物密度不可过高,饮水须经灭菌处理。动物的移动应做到每个环节实行有效防护,避免病原污染环境。6.3 动物操作6.3.1 为防止被动物咬伤、抓伤,在进行皮下、腹腔、尾静脉注射、采血、给药和处死的实验操作时,应正确抓取、保定动物,佩戴动物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物品。6.3.2 动物实验前应有相应的操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SOP)。6.3.3 应做好充分准备,及时记录动
10、物采样、解剖、手术、处死等活动。6.3.4 每次动物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实验后相关实验室区域环境和设备消毒处理;全部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彻底的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的终末消毒处理。6.3.5 动物处死应符合安乐死原则。所有动物组织、尸体以及相关材料严格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符合无害化环保要求处置。7评价要求7.1 干细胞治疗安全性评价7.1.1 毒性试验,可通过合适的动物试验模型观察干细胞制剂各种可能的毒性反应,包括细胞植入时和植入后的局部和整体的毒性反应。如难以采用相关动物评价人干细胞的毒性,可考虑尽可能模拟临床应用方式,采用动物来源相应的干细胞制剂,以高于临床应用剂量回输动物体内,观察其毒性反应。7.
11、1.2 异常免疫反应,对干细胞制剂特别是异体来源、经体外传代培养和特殊处理的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制剂,应当通过体外及动物试验评价其异常免疫反应,包括对不同免疫细胞亚型及相关细胞因子的影响。对胚胎干细胞及iPS细胞,在体外诱导分化后重新表达供体的HLA抗原分子,植入体内后可能形成的免疫排斥反应,需进行有效评价。7.1.3 致瘤性/致癌性试验,对高代次的或经过体外复杂处理和修饰的自体来源以及各种异体来源的干细胞制剂,应当进行临床前研究阶段动物致瘤性评估。建议选择合适的动物模型,使用合适数量的干细胞、合理的植入途径和足够长的观察期,以有效评价制剂的致瘤性。7.1.4 非预期分化,非预期分化包括非靶细胞分
12、化或非靶部位分化。建议利用疾病动物模型结合药代动力学、组织学分析以及示踪法等相关技术,在体内动物试验中研究、评估和监控干细胞非预期分化的可能性。7.2 干细胞治疗有效性评价7.2.1 评价设计7.2.1.1 涉及治疗方案,临床前研究应以临床试验中使用的预期治疗方案为基础,包括最佳的细胞来源;细胞的最佳剂量;细胞输入方式(途径)、时间和频率。在非临床研究中探索细胞的最佳剂量和细胞输入次数将有助于设计临床试验。7.2.1.2 干细胞来源,用于非临床研究的细胞类型,最终产品应来源于人类细胞。根据最终细胞产物的作用机制,也可以从动物细胞或供体细胞中制备的同等产品来替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评估动物研究结
13、果向人类的外推效率。7.2.1.3 确认移植时间,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的治疗方案有不同,应根据非临床数据评估受试干细胞的产品是否能够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预期的治疗作用,包括研发用于脑梗死慢性期治疗的细胞产品时细胞给予的时间,在临床前研究移植细胞的时间点则可能不同。7.2.2 评价有效性指标7.2.2.1 行为功能检测分析,临床前评价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疾病动物模型,有多种神经功能测量方法,应选择合适的行为功能检测方法。并且建议结合多种不同的测量方法来评价神经功能的治疗效果。此外,功能长期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在啮齿类动物中,应尽可能在干细胞移植后至少要进行一个月的行为评估。7.2.2.2 组织学分析,根
14、据细胞移植时间及受试干细胞预期的作用机制,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取材进行组织学检测及评价。7.2.2.3 像分析,干细胞具有分化潜能,在治疗过程中具有生成损伤组织的潜能或治疗及减轻病灶的能力。结合疾病类型,可以利用磁共振成像(MRI)、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和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SPECT)等技术对病灶处进行检测评价。7.2.3 干细胞作用机制评价7.23.1应关注受试干细胞产品的治疗作用机制的研究进展,阐明每种干细胞产品神经保护、细胞分化和血管生成等主要的治疗作用及其作用机制。在进行人体临床试验时,不要求阐明药效学作用的详细分子机制。8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8.1 评价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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