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物权法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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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学练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我国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私人土地所有权。()2、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3、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4、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5、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具有当然的排除定限物权适用的效力。()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效力待定。()7
2、、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8、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9、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10、民法典第20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考答案:XJJXXXJX二、名词解释题1、善意取得2、所有权3、动产质押4、质权参考答案:1、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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