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及矫正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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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及矫正对策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攸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一直以来是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岗位实习过程中还存在着劳动异化和目标游离现象。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发现当下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在规制性要素上存在“正式规则”失位与“非正式规则”越位,在规范性要素上存在学生“社会压力”加大与企业“社会责任”消解,在文化一认知性要素上存在企业“生产体系”与“行政组织体系”标准化等深层原因。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优化实习政策供给,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校企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保障参与主体多方利益;企业建立自由匹配的师徒关系,形成互助互利的企业文化;进而有针对性地矫正岗位实习中的
2、异化现象,推动职业教育人才的高质量培养。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为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迁移与转化架起桥梁,攸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一直以来是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教育实习活动分为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其中,认识实习是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初步认识的活动,“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相较于认识实习,岗位实习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更为重要,本文将集中研究岗位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岗位实习活动,新职业教育法第五十条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
3、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并且进一步要求“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尽管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但其中仍存在较为突出的异化现象,如学生岗位实习权益受损严重、实习中的侵权现象以及学生面对侵权的沉默等。对岗位实习中异化现象的揭示和分析仅从法律视角和实习活动中学生权益的保障去研究是不够的,还应从法律制度、道德支配和文化支持等多维度进行分析。
4、新制度主义视角能够为全面看待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框架,通过规制性因素、规范性因素和文化一认知性因素对实习管理异化现象进行成因分析,并进一步探寻其矫正路径。一、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的现实表征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涉及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主体,因而存在三组关系,分别是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以及学校与企业的关系。首先,在学校与学生关系上,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权与学生自主实习权之间存在巨大张力和客观裂痕。XX年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部分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在不对口岗位强制实习的情况,提出在岗位实习上向学生部分放权,学生可以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自行选择
5、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由于职业学校对学生自主实习企业具有审批权,在岗位实习中部分职业学校拔高学生自主实习企业层次标准和岗位标准,使得自主实习标准远高于学校安排实习的标准,学生难以找到达标企业和岗位以自主方式进行实习,只能被迫参与学校组织的实习活动。学校强制实习往往带来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实习不再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反而成为强迫劳动、获得毕业证书的枷锁。但如果职业学校不对学生自主实习企业进行规定,放任学生自主实习,又不得不面对部分学生滥竽充数的实习活动,导致人才培养达不到预期标准。其次,在学校与企业的关系上,存在学校单方主动、企业完全被动的尴尬局面。多数学校有与规模较大、资源条件优异的企业合作的需
6、求,以获得声望形成学校高水平发展的正向循环,但优秀企业数量有限、合作困难,使部分学校把目光转向一些劳动力密集型的小型企业,甚至通过中介送学生进入工厂谋取直接利益,造成学生劳动产品的异化和岗位实习活动目标的游离。最后,在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上,学生面对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岗位实习的合法权益往往遭受侵害。企业为获取效率和利益,迫使学生进行超负荷劳动,从事与专业不相关的低技能流水线生产,造成劳动过程的异化以及岗位实习活动目标的偏离。止匕外,在岗位实习活动中,企业师傅与学生的关系从教育和管理并重转向了科层制结构下的管理取向,也造成学生劳动过程的异化。可见,在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存在着劳动异化和目标游离两种异化
7、现象。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劳动异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逻辑进行了说明。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认为劳动异化主要表现为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类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四重逻辑。对职业学校岗位实习而言,实习学生和他生产的劳动产品形成了一种异己对象的关系,本应该由实习生自己支配和占有的劳动产品所带来的物质报酬被企业和学校占有,且这部分劳动产品带来的利益成为与实习生本身利益相对立的外在力量,被学校和企业占有的学生劳动所得成为异化实习的驱动力,使岗位实习活动偏离人才培养的本质。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往往被迫进行一些强制性工作,从事与专业领域不相关的体力劳动和低技能劳动
8、,流水线作业使实习学生每天像机器人一样重复简单动作,精神紧张、崩溃以致麻木,而岗位实习中师徒关系的情感弱化、科层制非人格化管理模式的局限,往往导致师徒之间难以建立良性情感沟通。从类本质的异化来看,岗位实习学生的劳动在有些时候往往不能满足个体全面发展的需要,实习不再是为了学生技能进步和全面发展,而仅仅成为一种获取毕业证书的手段,让学生的实习失去尊严和价值,并最终导致实习学生与职业学校和企业人员之间关系疏离,矛盾激化。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目标游离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是为了让职业学校学生进入与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情境,将学校中学到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实践操作和检验,通过实习活动弥合实践与理论之间的隔阂,促
9、进个体技能发展,进而培养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直接现实的生产力。但在岗位实习活动中,学校、企业和学生往往存在技能人才培养之外各自的价值追求。从学校方面来看:一方面,学校想达成实习目标,但有时候又无能为力,甚或主动追求经济效益。尽管学校有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形成良好声誉的追求,但校企合作困难可能会使学校在谋取长远发展无望的情况下,为了获取直接利益与流水线工厂进行共谋,学生被要求进入流水线工厂实习,重复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干的简单劳动,使得岗位实习活动游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甚至游离于教育。另一方面,中职升学政策通道的开放使职业学校发现校企合作之外获取良好声誉的途径,大力发展升学班,忽视了岗
10、位实习中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不积极配合或只想让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在岗位实习中高人力培训投入进行人才培养的企业希望通过学生留任获取长期利益,但其他企业“搭便车”行为造成了人才培养企业利益损失,进而导致这部分企业不再积极配合。岗位实习中低人力培训投入的企业想要直接获取学生生产利益,则把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学生在流水线上重复简单动作,难以获得技能发展。从学生方面来看,学生想要逃离职业教育,不愿意实习或作假应付。不满职业学校的学生并不进入企业实际工作情境或是没有进入符合技能发展要求的工作情境,对岗位实习活动敷衍了事,更有甚者不参加实习直接到企业盖章。止匕外,学生对升学的追求也
11、造成了他们对实习活动的应付。学生不愿实习和作假严重影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游离岗位实习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的成因分析美国新制度主义代表人物斯科特总结了制度的三大基础要素,分别是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一认知性要素。这三大要素组成一个连续体,每一基础要素都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并促进和支持着各自不同的进程,构成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框架。斯科特认为,尽管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一认知性要素是制度的核心基础要素,但制度必须涵盖相关的行动和物质资源,规则、规范和意义出现于互动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行为得到保持和修正。与以往研究中多关注法律视角和实习学生权益保障不同,新制度主义
12、为分析岗位实习异化现象提供了崭新的视角,结合法律制度、道德支配和文化支持进行成因分析,可以获得对学生岗位实习异化现象更深层的理解。岗位实习中的规制性要素:“正式规则”失位与“非正式规则”越位在新制度主义看来,规制性要素强调外在明确的各种规制过程,任何一个稳定的规则系统,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如果能通过强制性要素获得监督权力和奖惩权力的支持,就能很好地发挥支配作用。需要明确的是,规制并不仅仅意味着压制和束缚,规制性规则也能对行动者及其行动起到推动作用,规制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无论是监督实施效果还是进行适当激励都存在很大的困难。诚然,绝不会有正式的政策文本要求学生参加偏离专业技能发展的简单流水
13、线作业,也绝不会有正式的政策文本规定学生不可以拒绝参与学校安排的岗位实习活动。但正如斯科特所说,规制性因素对行为的制约、规制和调节不一定是高度正式化的,也可能通过分散的、非正式的机制运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正是在“正式规则”监督和奖惩力度不足情况下“非正式规则”越位的结果。1.“正式规则”失位:岗位实习的政策供给困境近年来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相较于XX年版本,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加入了保障措施和监督与处理两部分内容,但总体而言奖惩和监督力度仍显不足。例如,在奖励方面,规定对表现优秀的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
14、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习工作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激励”,“对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政策支持”等,虽然这些规定关注到了实习活动相关主体,但政策引领性强、操作性弱,缺乏相应的实施指导建议,不利于政策在自上而下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和创新,难以发挥激励作用。再如,在惩罚方面,规定提出“职业学校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习单位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等,
15、类似规定虽然明确了学校企业对违纪学生的惩罚权力,但参与岗位实习的学生对实习活动的意见和评价难以成为对学校和企业进行奖惩的参考,这使岗位实习直接利益主体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实习学生缺少对学校企业的制约也造成了学生的弱势地位。此外,在监督方面,规定要求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实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而独立于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企业的第三方审核评价组织缺失,也容易造成岗位实习督导检查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经常性的关注,甚至导致对岗位实习活动评价客观性缺失、教育行政组织与学生之间的沟通障碍和信息失真。2,“非正式规则”越位:“强迫实习”与灰色利益链驱动岗位实习政策在奖惩和监督方面存在的力度不足造成了“非正
16、式规则”的越位,特别是实习管理中的“强迫实习”与实习活动产生的校企灰色利益链的越位。一是岗位实习管理中的“强迫实习、从职业学校看,职业实习活动中部分指导教师以其身份使学生屈服权威,迫使学生循规蹈矩,对实习活动中的侵权保持沉默,这种“师道尊严”的非正式规则造成了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虽然当下不少议论称教师社会地位变低,但传统儒家“天地君亲师”观念潜移默化,师生权力和伦理地位不对等的非正式规则使得学生自主性难以真正发挥。在职业学校实习活动中,部分指导教师以权威姿态出场,监督学生考勤和工作,俨然成了企业的“监工”。从岗位实习企业方面看,企业师傅与实习生的关系从教育和管理并重转向了科层制结构下的管理取
17、向,特别是在低技能企业中,实习活动的教育功能被弱化,低技能流水线作业着重于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忽视学生个体意愿,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训和惩罚。二是校企灰色利益链的驱动。校企合作的深化需要通过利益链形成共同体,有学者对XX省参与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的89家合作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成本收益主要由与学徒相关的人力成本和收益构成,且大部分成本和收益发生在学徒岗位实习的第三学年。由此可见,实习生岗位实习是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要收益来源,也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利益驱动之一。但在异化的岗位实习活动中,不仅企业通过接纳学生岗位实习获取利益以平衡成本,部分职业学校也参与学生岗位实习利益分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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