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卫生执法案例选编详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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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行医案3以虚假文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8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案10皮肤泌尿专科医院管理混案12医疗机构出租科室案14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17非法进行医疗执业活动案18以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案19眼科医院违规义诊案21非法进行医疗执业活动及外包科室案21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等多项违规行为案23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案一、案情简介2006年11月09日合江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合江县尧坝镇的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合江县飞龙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二十六店现场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李守兵在该店开具的处方7张。经调查,合江县飞龙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二十六店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店负责人李守兵(合江县尧坝镇白村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在该店开具的处方7张。二、收集的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调取证据清单;4、相片资料。三、违法事实的认定合江县飞龙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二十六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其行为违返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四、处罚依据及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返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条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百元整。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五、讨论与分析这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行政相对人
3、的双重身份:一方面药店负责人既是药店负责人,另一方面又是尧坝镇白村乡村医生,类似的情况在我县也远不只一家,或许在其它县区也同样存在,严重影响医疗市场秩序。对于此类问题规范不仅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把关,同时也需要加强乡村医生的或个体医生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自律意识。非法行医案案情摘要2006年6月19日上午9时,接群众电话举报,市城区一街道宿舍内有人正在从事非法行医。支队立即组织6名的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经多方查找,在一非常僻静的单位宿舍内发现这一非法行医窝点。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行医点内正有4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1名女患者正在妇科检查台接受一女性医生的检查。该处现场发现有妇
4、科检查台1张、妇科检查器械1套、输液观察床2张,药品若干。医生黄XX、袁XX(女)均无执业资格,该行医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事实黄XX、袁XX二人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乂乂单位宿舍从事妇科、内科等诊疗活动。本案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对患者唐XX(女)、黄XX(女)等人的询问笔录;3、现场封存的药品及妇科器械;4、对当事人黄xx、袁XX的询问笔录;5、现场查获的收费记录本1本,安环、刮宫手术空白证明及病情证明书;6、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处理结果1、依法现场取缔,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2、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正;
5、3、没收违法所得19083元正;4、没收药品、器械。案例分析1、该案属典型非法行医案件。机构、人员均无合法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但二人均属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学生,从事非法行医时间约5个月左右,所以执法人员合议时,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了罚款6000元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停止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2、该诊所属典型地下黑诊所。该黑诊所藏身于僻静的单位宿舍,行医条件简陋、环境极差,是出了问题随时都可以一搬了之的状况。外面既无招牌又无广告,导致执法人员用了一个多小时进行走访调查才发现。目前非法行医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给执法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宣传,充分发
6、挥群众路线,让举报通道充分发挥作用。3、黑诊所、江湖游医有一定的市场,是其有容身之地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查封该黑诊所时,还有不少患者前来就医,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该诊所收费较低,而非法诊所、江湖游医就是利用其低廉的收费吸引患者前来就医,有一定的市场,造就了非法行医有了生存之路。4、处罚难度较大、执行难度大是黑诊所、江湖游医屡打不死原因之一。黑诊所、江湖游医同样属非法行医,且其投入成本低廉,其所购药品器械均不值钱,执法机构将其取缔,没收了药品、器械,过几天又在其他地方冒出来,简直屡打不死;对其进行处罚,执行难度较大,有时反而会造成执法机关陷入被动的境地。5、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法律意识不强,让非法行
7、医有了生存的的空间。甚至出现在查处黑诊所或江湖游医时,执法人员反遭群众围攻、谩骂的尴尬现象,更有帮助非法行医者从执法人员手中抢夺没收的药品、器械等情况发生。综上情况,非法地下黑诊所、江湖游医为什么屡禁不止、屡打不绝,这是我们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非”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二是要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行医。三是非法行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一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二是涉及部分人员生存吃饭问题;三是涉及部分
8、学校毕业人员就业和取得行医资格问题,这单靠卫生部门打击则难以解决这一顽疾,这就需要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打非”工作整体联动态势。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四是国家应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目前卫生执法手段单一,部分法律法规已滞后,使我们在法律法规的应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案一案情简介2006年7月24日上午,我队在黄敏镇某医院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医院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我队立即指派卫生监督员对该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院从3月20日
9、就开始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开展产前检查、剖腹产、顺产手术,剖宫产手术一般收费为一千六、七左右,顺产一般为五、六百元。至7月24日止,共开展顺产3个、剖宫产手术49个。二、处理依据及处理情况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06年8月7日该医院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结案。三引发的思考1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医疗部门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2 .医疗机构应加强自身管理,规范自身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10、法规的规定。3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以虚假文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案由张碧中以虚假文凭取得犍为县罗城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主要违法事实2006年3月20日,犍为县卫生监督所接县卫生局转交罗城镇新华村一群众举报投诉信件,投诉: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负责人张碧中于2004年利用虚假中专文凭取得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举报后于2006年3月21日,犍为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前往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调查发现:1、张碧中出示其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学历。2、张碧中出示其四川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3、张碧中于2004年向犍为县卫生局申请办理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时提交以下材
11、料: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查实:张碧中持有的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中等专业毕业证书为虚假文凭,并由此取得2004年8月7日犍为县卫生局下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04年张碧中在申请办理犍为县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又用该文凭取得犍为县卫生局下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证据:1、张碧中询问笔录3份;2、熊华金询问笔录1份;3、调取证据清单1份;4、犍为县卫生局关于请求调查张碧中毕业证真伪的函1份;5、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关于张碧中毕业证真伪复函传真件1份。处罚依据和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
12、定对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下发监督意见书:1、停止开展诊疗活动。2、收缴张碧中乡村医生证书。3、撤销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情分析犍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对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的调查中发现并查实:2004年7月张碧中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时向主管部门提供文凭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由此取得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同年,张碧中在申请办理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又用该文凭取得犍为县卫生局2004年下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与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发函调查求证,证实该村卫生室负责人张碧中所持有的四川省成都卫生学校中等专业毕业证书为虚假文凭。张碧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13、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经立案调查,卫生监督员合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张碧中给予:1、停止开展诊疗活动;2、收缴张碧中乡村医生执业证书;3、撤销犍为县罗城镇新华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理决定。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案案情简介2005年8月29日一31日,南充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对三区的联合执法检查,8月31日在对嘉陵区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嘉陵区庞氏门诊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从事诊疗活动,使用无医师执业证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针对该门诊的违法行为,市
14、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的医疗卫生执法人员对此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主要违法事实嘉陵区庞氏门诊自2005年4月1日开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是西医内科、外科(体表清创缝合术),而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在从事B超、心电图、检验、中医理疗、外科手术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超范围执业,使用无医师执业证的王荣贤从事诊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相关证所据现场监督笔录,对庞泽树、黄平的询问笔录,庞氏门诊理疗病人登记本,庞氏门诊辅检登记本,4份病历,王荣贤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复印件),王荣贤注册证查询结果。相关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15、。事实的认定根据收集的证据表明,嘉陵区庞氏门诊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从事B超、心电图、检验、中医理疗、外科手术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违法事实成立。处理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经支队合议后报市卫生局审批同意,决定:1、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罚款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该案于2005年9月29日经听证、质证,最后决定:1罚款人民币6000元;并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2对王荣贤无医师执业证执业另案处理。目前该案以当事人完全自动履行而结案。皮肤泌尿专科医院管理混案案情简介2005年9月7日,南充市卫生监督
16、执法支队对该院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瞒报性病病例数;在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情况下,将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市政生活排污管道;见习生张小涌冒用指导老师的名字开具处方笺、检验单据;医院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该院于2004年6月9日瞒报梅毒病例3例,2005年3月14日,监督机关检查发现,该院的医疗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管理制度、机构等方面存在严重隐患;卫生监督部门先后于2004年6月9日、2005年3月14日做出了立即改正的指令性监督意见。2005年9月7日在对该院的检查中发现,2005年1月至9月瞒医疗机构卫生执法案
17、例选编报性病病例数215例;在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器械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医院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生活排污管道;在调取该院的处方笺时发现,见习生张小涌有采用冒用指导老师的名字开具处方、检验单据的行为;在检查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发现,该院的主要负责人谢军于2003年5月换作了贾登银,至今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相关证据现场检查笔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由顺庆区疾控中心提供的该院2005年19月报的传染病及性病报告名单,张小涌冒用指导老师的名字开具的处方笺、检验单据7份,对该院院长贾登银的询问笔录,张小涌的毕业证复印件,该院出具的医用水处理情况的说明,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
18、件(正、副本),该院手写的整改情况报告,传染病登记簿(一本),门诊病人登记本(二本)等。相关的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第19条第2、3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0条、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63条的规定。事实的认定证据表明,由于该院管理混乱,造成瞒报性病病例达215例;在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医疗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生活排污管道;见习生张小涌冒用指导老师的名字开具处方笺、检验单据,以及该院主要负责人于2003年5月发生改变,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事实成立。处理依据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38条
19、第3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47条,以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63条,经合议决定,责令改正(限期补报瞒报的215例性病病例);罚款人民币8000元,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目前该院已人去楼空;我局已于2005年10月1日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南市卫医罚字2005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租科室案案情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商业欺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200593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0561号)精神,在南充市
20、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由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李盛茂带领的督查组于2005年8月16日一18日,对该市的蓬安、营山、仪陇三县打击非法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2005年8月17日在对营山县的督查过程中,发现营山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将该站的房屋出租给湖北人张志霖开设肝病门诊的违法事实,随行的南充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医疗卫生科的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主要违法事实营山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于2003年12月12日与湖北武汉龙人医药研究所的张志霖签定长达5年的协议,将该站房屋出租给武汉龙人医药研究所的张志霖在该站设立肝病专科门诊,并由该站负责办理肝病专科门诊所需的有关手续,提供发票、处方笺等
21、,并以该站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该专科独立开展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每年向该站交纳管理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贰万叁仟圆,第四年至第五年贰万伍仟圆),目前已向该站交纳管理费壹万伍仟圆。相关证据现场监督笔录,对该站站长伍慧英、肝病门诊执业医师李华芝的询问笔录,现场从肝病门诊查获的四川省行政事业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医疗费)汇总表一本(自2004年1月25日至2005年6月18日的收费记录,共计金额为39748.00N0:0089401-N0:0089425),协议书,说明,肝病门诊采购相关试剂、药品的发票11张。相关的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关于对非法
22、采供血液的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发2004224号第二条的规定)o认定的事实根据所收集的证据表明,营山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出租房屋给湖北武汉龙人医药研究所的张志霖开设肝病门诊,并向该门诊提供发票、处方笺,并以该站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事实成立。处理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9748.00元。2、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进入处罚实施阶段。医疗机构卫生执法案例选编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案情2005年6月15日,四川省卫生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为重点的突击检查活动。广安市
23、卫生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组织卫生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广安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在医院相关人员陪同下,卫生执法人员当场调取了输液计划单、病员治疗通知单、门诊化验报告单、处方笺等相关证据。根据现场检查获取的证据,表明广安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使用唐安、刘祥兰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执业,而唐安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刘祥兰虽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处罚依据广安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使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05年6月17日,广安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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