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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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前期工作管理责任,提高代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代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签订代建合同起到项目正式开工为止,按基本建设程序应当在开工前完成的所有前期工作。代建单位费用包含代建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前期咨询、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部服务费用。第三条绩效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业务质效、工作履职、满意度评价四个方面,重点考核
2、代建项目开工前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办理进度和工作质量。绩效考核评价在项目正式开工后一次性进行。第四条按照“奖优惩劣和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代建单位费用和代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效率挂钩考核机制。第五条项目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时,双方应当在代建合同中约定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前期工作绩效考核。第二章考核评价规定第六条代建单位在投标和签订代建合同之前应充分调研,根据项目实际和投标文件承诺,制定合理的前期工作计划,并在代建合同中明确。前期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用地
3、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登记、工程规划许可、招标采购、市政设施、施工许可等事项资料编报及取得批准手续时间节点。第七条省发展改革委依据报备代建合同对代建单位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满意度评价等方式进行,按照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绩效考核评价表)中各项指标实施考核评价。第八条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满意度评价表(以下简称满意度评价表)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处室、具体监管机构、评审机构)和项目单位填写,其结论作为绩效考核评价表中满意度评价指标评分依据。第九条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标准如下:
4、(一)优秀:绩效考核评价表中的各项评价指标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二)良好:绩效考核评价表中的各项评价指标总得分在80(含)一90分;(三)合格:绩效考核评价表中的各项评价指标总得分在60(含)一80分;(四)不合格:绩效考核评价表中的各项评价指标总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出现直接被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第十条考核工作完成后,省发展改革委将考核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单位和代建单位,项目单位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本办法奖惩规定奖励或扣减代建单位费用。第三章奖惩规定第十一条根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代建单位进行相应奖惩,奖惩额度以代建合同中各项服务费用的下浮总额作为奖惩基数(即初步设计概算批复
5、的各分项金额X下浮率),按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档确定。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除按代建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代建单位费用外,再按奖惩基数的50%支付绩效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除按代建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代建单位费用外,再按奖惩基数的20%支付绩效奖励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按代建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代建单位费用。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奖惩基数的50%暂扣代建单位费用作为惩罚。省发展改革委或项目单位可视情况责令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代建单位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第十二条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被暂扣的费用,若省发展改革委
6、按照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对代建单位的监管评价等级为A级,可全额返还暂扣的费用;若监管评价等级为B级,可返还暂扣费用的50%;若监管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不再支付暂扣的费用。第十三条对违反代建合同约定的,除执行本办法外,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第十四条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作为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得分的重要依据,监管评价时针对前期工作的内容可直接引用此评价结果,不再重复考核评价。第十五条代建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建设,不得出现因前期工作延误而在建设过程中盲目压缩施工工期的行为。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省发展改革委对代建单位
7、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重大项目储备推进中心依法依规负责具体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本办法发布前已签订代建合同但未开工建设的,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查。附件:L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表;2.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满意度评价表(省发展改革委);3.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满意度评价表(项目单位).docx附件1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表(满分100分)代建单位名称:代建项目名称:年月日评价因素考核评价内容得分项及得分说明得分
8、备注组织管理(满分20分)主要考核代建管理制度要设情况,代建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数量、职责分工、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代建单位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等(代要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健全各项代建管理制度并针对各项制度制定完整、规范的代建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建设情况(Oy分):各项代建管理制度和代建工作流程齐全且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得34分;否则得0-3分。代建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03分):健全得23分,基本健全得12分,不健全得01分。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部管理人员数量(b4分):与投标承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得37分;配备不足的或者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其它项目职务的,得03分(且最终监管评价为
9、C级)。代建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职责分工(03分):分工明确的,得23分;职责分工不清的,得12分;职责分工不清且管理混乱的,得0-1分。代建单位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03分):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代建单位超过1个月仍未在项目单位(或项目工地附近)设置固定办公点,或者未配置应有的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而不具备工作条件的,得。2分;符合要求的,得23分。代建单位重视程度(03分):代建单位领导班子对代建项目重视不够,对代建项目部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不对外进行协调而影响代建项目工作进度的,得64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得13分。评价因素考核评价内容得分项及得分说明得分备注业务质效(满分40分)主要考核前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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